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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信息交换机构会议跟进

2012 年 11 月 26 日
作者: Fadi Chehadé

ICANN 之前与利益主体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目的是在商标信息交换机构的执行问题上取得共识。为了对这些会议进行总结,我们今天向在布鲁塞尔和洛杉矶会议中负责这些问题的小组进行了一次跟进性简报。

我们讨论了两个事项:

  1. 商标信息交换机构合同的更新,以及
  2. 在洛杉矶会议期间就假想解决方案制定的解决办法。

合同

ICANN 继续就数据库服务协议与 IBM 进行了协商,并就验证服务协议与 Deloitte 进行了协商,以在协议中纳入数项附加条款,这些条款将为 ICANN 提供最大的运营灵活性并使商标数据库管理工作获得保证。

附加条款概述:

  • ICANN 保留商标信息交换机构数据的所有知识产权。
  • Deloitte 的验证服务属于非独家服务。ICANN 可在达到最低稳定性临界值之后额外增加验证方。
  • 商标提交费的上限为每条记录 150 美元。成批提交和多年提交可享有折扣。
  • IBM 将向 Deloitte 收取经由应用程序处理界面 (API) 访问数据库的费用,并向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商收取预注册和声明期内数据库的实时访问费用。
  • ICANN 可对 Deloitte 的绩效(和收益/成本)进行审计,以确定验证服务成本和费用的合理性。

我们会尽快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将立即公布协议内容。

“假想解决方案”

我们按承诺对假想解决方案的每个元素进行了审查,尤其是仔细地确定了是否每个元素都属于政策或实施流程,力求找到一种突破方法。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假想元素与来自如下 GNSO 建议 3 的政策建议相悖:字符串不得侵犯普遍接受且国际公认的法律原则所认可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他人现有合法权益。但是,通过对各种元素的分析产生了不同的建议措施以供考量,如下所述。

  • 预注册通知要求。 我们的分析结果是,为预注册增加 30 天的通知期可得到落实。政策建议并不推荐具体的时间周期;这是有助于解决权利持有人沟通问题的合理方法,尤其是鉴于 gTLD 申请量非常大这一因素。
  • 商标声明。 由于商标声明期的延长是持续一项已获需求的服务,因此也可以考虑将商标声明期从 60 天延长至 90 天。鉴于”声明 2″流程是一项向权利持有人提供的可选收费服务,且比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商在商标声明 1 期间实施的服务更为轻量,因此”声明 2″流程的增加也可得到落实。按设想,该服务会同时令消费者和商标持有人受益,并且符合由机构群体制定的商标声明服务目的。由于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商需要共同承担 IBM 收取的部分志愿服务费用,我预想实施该流程后可抵消这些费用。
  • 商标声明范围。 可考虑纳入那些之前出于商标声明目的而在商标信息交换机构中被恶意注册的字符串,因为这样可使一定量的额外域名和商标记录相关联。这符合”商标权应得到保护”这一政策建议,并且鉴于这类域名的纳入只能基于根据 UDRP 或法律诉讼作出的决议,因此这个流程仅会考虑问题已得到平衡和考虑的域名。然而,考虑到之前对商标信息交换机构记录相关保护范围的深入探讨(有 IRT/STI 参加),我们认为这需要寻求 GNSO 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我将会向 GNSO 委员会发送消息以寻求商标声明范围上的指导意见。此外,这周将会公布假想模式以征询公众意见。同时,我也会纳入 BC/IPC 为满足二级保护性注册需求而修订的受限预防性注册提案。虽然该提案当前不属于假想模式的组成部分,但我也会就该提案向 GNSO 委员会寻求指导意见。

在此提醒一下,假想模式是由 GNSO 中各个利益主体小组选出的参与者制定的。感谢他们和我一道探索 TMCH 和新 gTLD 权利保护机制的改进方法。

针对与 IBM 的合同洽谈结果,我打算召集该小组进行最后一次讨论。希望这周晚些时候或下周就能进行讨论。

此致,
Fadi

Authors

Fadi Chehadé

前任 President & 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