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号码资源组织 (Number Resource Organization, NRO) 要求地址支持组织地址理事会 (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Address Council, ASO AC) 管理一个流程,以提出对互联网协调政策 2 (Internet Coordination Policy 2, ICP-2) 更新的建议。更新后的 ICP-2 将增强地区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 (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 RIR) 系统的问责制,尤其是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情况下。
ICP-2 由 ASO 在美洲互联网号码注册管理机构、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欧洲网络协调中心的协助下制定,并于 2001 年被 ICANN 董事会接受,该政策阐述了认定新 RIR 的基本要求。例如,通过 ICP-2,ICANN 于 2002 年认定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互联网地址注册管理机构,于 2005 年认定了非洲网络信息中心。
ASO AC 与各 RIR 社群协商,制定了一份文件,提出了它认为应在 ICP-2 的下一版本中反映的核心原则。除了关于 RIR 治理、生态系统、生命周期、认定和运营的原则外,这份文件还提供了 RIR 在未能遵守相关标准时可能被“取消认定”的原则。
ICANN 社群有机会审核这份文件,并通过公共评议程序提供意见。该公共评议程序是对 NRO 在 RIR 社群中同时组织的全球问卷调查的补充。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信息,ASO AC 将在 ICANN81 届会议期间举办一次会议,并且还将与多个 ICANN 社群团体会面,回答他们的问题并讨论这项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