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 ICANN 董事会例行会议 2017 年 09 月 23 日

本文档已翻译为多种语言,仅供参考之用。原始官方版本(英文版)可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7-09-23-en

  1. 认可议程:
    1. 批准会议记录
    2. 向 RSSAC 任命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代表
    3. 将 .CI(科特迪瓦)顶级域转让给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4. 任命 2018 年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候任主席
    5. 推迟对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第二轮审核
    6. GAC 建议: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2.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7-2 的考量
    2. 对重审请求 17-3 的考量
    3. 信息透明度倡议
    4.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修订以及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初步章程
    5.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考量
    6. 进一步考量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1. 认可议程:

    1. 批准会议记录

      第 2017.09.23.01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 ICANN 6 月 24 日董事会会议和 ICANN 董事会 6 月 29 日执行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2. 向 RSSAC 任命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代表

      鉴于《ICANN 章程》要求成立根服务器系统咨询委员会 (RSSAC),负责就互联网根服务器系统的运营、管理、安全性和整合性相关问题向 ICANN 社群和 ICANN 董事会提供建议。

      鉴于《ICANN 章程》要求 ICANN 董事会根据 RSSAC 联合主席的建议从各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中选拔任命一名 RSSAC 成员。

      鉴于 RSSAC 联合主席建议 ICANN 董事会任命来自 Cogent Communications、ICANN 组织、RIPE 网络协调中心、南加州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和 WIDE 项目的 RSSAC 代表。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2 号决议:ICANN 董事会任命特里·曼德尔森 (Terry Manderson) 为 RSSAC 代表,任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任命韦斯·哈达克 (Wes Hardaker)、丹尼尔·凯伦博格 (Daniel Karrenberg)、村井纯 (Jun Murai) 和保罗·维克西 (Paul Vixie) 为 RSSAC 代表,任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 2017.09.23.02 号决议的理由

      2013 年 5 月,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同意了向 RSSAC 任命的代表的初始成员构成,且各个组织提名了一位个人。2013 年 7 月,ICANN 董事会批准了 RSSAC 的初始成员构成,对成员实行交错任期制。

      来自 Cogent Communications、南加州大学信息科学学院、RIPE 网络协调中心和 WIDE 项目的 RSSAC 代表的当前任期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17 年 8 月,ICANN 组织请求更改其代表当前任期(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余下任期。

      任命这些 RSSAC 成员虽然需要必要的预算资源来为 RSSAC 提供持续支持,但是预计不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任何财务影响。

      该决议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RSSAC 成员的任命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有助于 ICANN 组织实现加强 DNS 安全、稳定与弹性的承诺。

    3. 将 .CI(科特迪瓦)顶级域转让给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第 2017.09.23.03 号决议:在行使与 ICANN 签订的《IANA 域名职能合同》规定的责任时,PTI 审核并评估了将国家和地区顶级域 .CI 转让给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的请求。相关文件证明,在评估该请求时遵循了适当的程序。

      第 2017.09.23.03 号决议的理由

      为什么董事会现在要解决此问题?

      根据《IANA 域名职能合同》的要求,PTI 已评估一项 ccTLD 转让申请,且目前正向董事会提交报告供其审核。提请董事会审核的目的是确保严格遵守相应流程。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提案计划批准国家和地区顶级域 .CI 的转让申请,并向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授予管理机构角色。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在评估此转让申请的过程中,PTI 咨询了申请人和其他重要利益相关方。申请过程要求申请人说明其就此 ccTLD 在国内与其他方展开的磋商,并阐述其在本地互联网社群中的适用性。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PTI 未收到社群就此申请提出的重大问题或疑虑。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董事会审核了以下评估:

      • 该域名具备转让资格,因为供考量的字符串代表已列入 ISO 3166-1 标准的科特迪瓦;
      • 已咨询过相关政府的意见,且政府并无异议;
      • 提议的管理机构及其联系人同意承担管理这些域名的职责;
      • 提案体现了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适当协商和支持;
      • 提案与任何已知法律或法规不抵触;
      • 提案确保了域名在该国本地管理,并受当地法律约束;
      • 提议的管理机构已确认,他们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管理这些域名;
      • 提议的管理机构已证明拥有运营这些域名所需的适当运营和技术能力、计划;
      • 提议的技术配置符合技术合规要求;
      • 未发现关于互联网稳定性的具体风险或顾虑;以及
      • 工作人员已建议根据考虑的各方面因素实施该申请。

      这些评估与适当的标准和政策框架相应,例如《域名系统结构和授权》(RFC 1591) 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授权和管理的 GAC 原则与指导方针》。其他域名授权和转让报告请访问 http://www.iana.org/reports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董事会未发现此申请存在任何特定隐患。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及时批准符合各种公共利益标准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经理人对 ICANN 的整体工作会有积极影响,对此类国家和地区顶级域所服务的当地社群也会有积极作用,同时还可体现积极履行 IANA 域名职能合同中所述的职责。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管理 DNS 根区中的国家或地区代码授权是 IANA 的职责,授权行动不会对预先计划的开支有任何重大影响。评估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内部所产生的财务影响并不是 ICANN 的职责。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ICANN 认为此申请不会对安全、稳定或弹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4. 任命 2018 年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候任主席

      鉴于 BGC 审核了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的意向书,考量了 2017 年度 NomCom 领导人的全方位评估结果,并与候选人进行了面谈。

      鉴于 BGC 建议任命扎希德·贾米尔 (Zahid Jamil) 为 2018 年度 NomCom 主席,J 达蒙·阿什克拉夫特 (J. Damon Ashcraft) 为 2018 年度 NomCom 候任主席。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4 号决议:董事会在此任命扎希德·贾米尔为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主席,任命 J 达蒙·阿什克拉夫特为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候任主席。

      第 2017.09.23.04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任命提名委员会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请参阅《ICANN 章程》第 8 条第 8.1 款。董事会已授权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推荐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供董事会批准。请参阅 BGC 章程:http://www.icann.org/en/committees/board-governance/charter.htm。2017 年 6 月 2 日,BGC 发布了征求意向书 (EOI) 的公告,要求在 2015 年 7 月 7 日前提交意向书(请参阅 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2017-06-02-en)。BGC 收到并审核了多份意向书,查看了 2017 年度 NomCom 领导层的全方位评估,并在提出建议前与候选人进行了面谈。董事会已考量并同意 BGC 推荐的 2018 年度 NomCom 主席和 2018 年度 NomCom 侯任主席。董事会还想感谢所有有意成为 2018 年度 NomCom 领导人并提交了意向书的人士。

      通过公开 EOI 流程选拔和任命 NomCom 主席和侯任主席(包括审核候选人)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对 ICANN 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产生了积极影响。采纳 BG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额外的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5. 推迟对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第二轮审核

      鉴于根据《ICANN 章程》,ccNSO 组织审核应于 2017 年 8 月开始。

      鉴于 ccNSO 一直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包括四项特定审核、落实赋权社群和当前的加强 ICANN 问责制跨社群工作组。

      鉴于组织效率委员会主席联系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理事会主席,提出将第二轮 ccNSO 审核推迟十二个月,到 2018 年 8 月开始,以减轻 ccNSO 的繁重工作任务。

      鉴于 ccNSO 理事会主席表示,ccNSO 支持推迟第二轮 ccNSO 审核。

      鉴于推迟提案在公共评议期内获得大多数评论者的支持。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5 号决议:应推迟对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审核,直到 2018 年 8 月开始,这是因为 ccNSO 的工作任务繁重,当前无法启动审核。

      第 2017.09.23.06 号决议:建议 ccNSO 在 2018 年 8 月开始第二轮 ccNSO 审核之前进行自我审核。

      第 2017.09.23.05 – 2017.09.23.06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社群志愿者的时间面临持续压力。除了加强 ICANN 问责制跨社群工作组工作阶段 2 和各种跨社群工作任务外,当前还进行着四项特定审核,所有这些工作都会占用 ccNSO 社群志愿者的大量时间。推迟第二轮 ccNSO 审核将便于 ccNSO 进行预备性的自我审核,为 2018 年 8 月开始的审核提供巨大帮助。根据章程规定,如果无法在五年周期内执行审核,且 ccNSO 面临的各种压力支持这一做法,则董事会有权将组织审核推迟到该周期以外。这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支持了以下做法:ICANN 组成实体应将适当资源用于考量其问责制及其在 ICANN 体系中的现有职能。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正在考虑的提案计划将第二轮 ccNSO 审核推迟到 2018 年 8 月。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ccNSO 理事会主席表示 ccNSO 支持推迟审核,因为 ccNSO 的时间存在冲突。公众意见论坛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开放。其间收到四份提案,其中三份提案支持推迟第二轮 ccNSO 审核,表示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审核的效率,充分利用志愿者资源并改进审核结果,而且,根据章程对于时间安排的规定,相关方可以酌情推迟审核。

      意见摘要可参见此处 [PDF, 381 KB]。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在一些社群意见中,社群成员对于《ICANN 章程》允许董事会推迟组织审核的措辞的解读互相矛盾。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引述《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 款 — 具体来说,关于审核时间安排的规定用到了"应"一词 — 基于这一立场,并考虑到时间安排对于维护公众信任的重要性,因此,推迟审核会设定"危险的先例"。在这方面,基于可行性考虑,依照同一章程规定采取行动的 ICANN 董事会此前已推迟组织审核,即推迟了一般会员审核以及通用名称支持组织、根服务器系统咨询委员会和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审核。

      此外,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还提出疑虑,表示推迟这项工作会破坏新制定的审核日程(根据新章程的规定),因此质疑推迟带来的好处是否会大于打破 ICANN 问责制承诺所产生的潜在风险。但是,将审核推迟 12 个月以便 ccNSO 完成某些工作,这将有助于 ccNSO 集中精力完成审核;而且不会影响 ICANN 的问责制承诺。

       此外,社群意见指出,由于 IANA 管理权移交,第二轮 ccNSO 审核已于 2015 年被推迟,因此这是它第二次被推迟,导致第二轮 ccNSO 审核被推迟两年时间。虽然这是一个有效的观点,但事实上,其他志愿者委员会支持有必要进行 ccNSO 审核,即董事会可以根据章程中的可行性条款,同意将审核另外推迟 12 个月时间。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董事会审核了 ccNSO 的延期审核请求。董事会也考量了公众对于提议推迟第二轮 ccNSO 审核所提交的意见。此外,董事会收到了对于当前社群工作(包括加强 ICANN 问责制跨社群工作组工作阶段 2、跨社群工作组、ccNSO 工作组1和所有特定审核)的概述文件。根据这份概述文件,鉴于章程允许"基于可行性"推迟审核,董事会因此决定支持将审核推迟到 2018 年 8 月。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董事会考虑了其拥有的根据可行性推迟组织审核的特权。在此情况下,董事会考虑了 ccNSO 承担的大量工作以及志愿者时间因此面临的压力。此外,董事会还借鉴了以下先例:2013 年推迟了第二轮 GNSO 审核,2015 年延迟了几项特定(《义务确认书》)审核和组织审核。

      考虑到对于多次推迟的担忧,OEC 建议,由于确定的可行性问题,在此情况下仍有必要推迟审核,但在将来,假定在已提出相应可行性问题的情况下,应考虑一轮审核只允许推迟一次,推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积极影响是减轻了 ccNSO 的工作量压力,包括在 2018 年 8 月开始审核流程时会集中精力参与进来。此外,ccNSO 还提出,应有成效地执行推迟,并就此前审核结果的实施状态进行自我审核,以了解相关状况,为第二轮 ccNSO 审核做准备。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在财务方面不会对 ICANN 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因为为此轮审核预留的 2018 财年预算将重新分配到下一财年。这将有助于减轻 ccNSO 面临的工作量压力。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采取此行动不会产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6. GAC 建议: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鉴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在 ICANN 第 59 届南非约翰内斯堡会议期间举行了会议,并在 2017 年 6 月 29 日的公报 [PDF, 469 KB](下称"约翰内斯堡公报")中公布了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的建议。

      鉴于约翰内斯堡公报是董事会与 GAC 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会议 (https://gac.icann.org/transcripts/public/20170814_GAC_ICANN_Board_Call-ES.DOC [PDF, 393 KB]) 的主题。

      鉴于在 2017 年 8 月 7 日的信函 [PDF, 976 KB] 中,GNSO 理事会就约翰内斯堡公报中与通用顶级域名相关的建议向董事会提供了反馈,便于董事会及社群了解可能与 GAC 建议相关的 gTLD 政策活动。

      鉴于董事会在考虑了其与 GAC 之间的意见交流以及 GNSO 理事会提供的信息之后,制定了一张计分卡,用于回应 GAC 在约翰内斯堡公报中的建议。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7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名为"GAC 建议 — 约翰内斯堡公报:行动和更新(2017 年 9 月 23 日)"[PDF, 330 KB] 的计分卡,以回应约翰内斯堡公报 GAC 建议中的事项。

      第 2017.09.23.07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ICANN 章程》第 12 条第 12.2(a)(ix) 款,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董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在其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29 日)中:GAC 向董事会提出以下建议:在 gTLD 中保护国际政府间组织 (IGO) 名称和缩写。《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在制定和采纳政策时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如果董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行动,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对于 GAC 完全达成共识(按照章程规定)的任何 GAC 建议,只有不少于 60% 的董事会成员投反对票后才可予以否决。然后,GAC 和董事会必须尝试真诚、及时、高效地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目前,董事会正在采取行动解决约翰内斯堡公报中 GAC 的建议。2017 年 9 月 23 日通过的计分卡中介绍了董事会的行动。

      在采纳对约翰内斯堡公报中 GAC 建议的回应时,董事会审核了诸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件:

      董事会还指出,GAC 在约翰内斯堡公报中加入了一个名为"有关此前建议和其他问题的跟进工作"的新章节。董事会感谢 GAC 提供这一信息及其在编写公报时为区分新建议和此前建议所做的努力。董事会认为,这项更改将有助于董事会、ICANN 组织与 GAC 之间共享其他信息。

      计分卡中对 GAC 建议的采用有助于解决 GAC 关于 gTLD 和其他事项的建议,将对社群产生积极影响。此外,董事会的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通过就政府关注的 ICANN 事务(特别是可能需要 ICANN 政策与各种法律及国际协议进行协调的事务或者可能影响公共政策问题的事务)提出相关建议,给 ICANN 问责制带来了积极影响。通过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可预见的财务影响。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与 DNS 相关的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7-2 的考量

      鉴于 DotMusic Limited(下称"请求者")提交了重审请求 17-2(下称"请求 17-2"),依照与社群优先评估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 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对 ICANN 组织响应请求者的文件请求时的行为提出质疑。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2此前确认请求 17-2 依据充分,并将该请求送交给监察官,以根据《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j) 和 (k) 款进行审核与考量。

      鉴于监察官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l)(iii) 款之规定已回避此事。

      鉴于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仔细考量了请求 17-2 的事实依据和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否决请求 17-2,因为请求 17-2 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且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虽然请求者对于 BAMC 就请求 17-2 提出的建议表示反驳并不及时,但董事会仍仔细考量了这一反驳意见,并最终认定该反驳意见并未提供其他论据或证据,因此无法为重审提供支持。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8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 BAMC 关于请求 17-2 的建议 [PDF, 123 KB]。

      第 2017.09.23.08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者提交了基于社群的 .MUSIC 申请,受邀并实际参加了 CPE,但并未通过 CPE。2016 年 2 月 24 日,请求者寻求重审该 CPE 裁决(下称"请求 16-5")。

        ICANN 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对 ICANN 组织与 CPE 提供商之间的交流流程进行审核(下称"CPE 流程审核")。BGC 随后确定,CPE 流程审核还应包括:(1) 评估 CPE 小组在形成其决定时采取的研究流程;及 (2) 编制一份 CPE 提供商赖以对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进行评估的参考资料。此外,BGC 还暂时搁置了八项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6-5),暂停完成其 CPE 流程审核。

        2017 年 5 月 5 日,请求者依照 ICANN 组织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交请求(下称"DIDP 请求"),寻求十类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请求者已在此前的 DIDP 请求中申请了其中的某些文件和信息。(参见 DIDP 请求 [PDF, 445 KB],参考材料附件 E。)在其响应(下称"DIDP 响应")中,ICANN 组织解释称,与上述十个类别中的九个类别(项目编号 1-9)对应的所有剩余文件均已公布,但受 DIDP 定义的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某些文件除外。(参见 DIDP 响应 [PDF, 78 KB],参考材料附件 F。)DIDP 响应进一步解释称,与项目编号 10 对应的所有文件受特定不披露条件约束,不适合进行披露。(参阅内容同上。)此外,该 DIDP 响应指出,ICANN 组织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所造成的危害,并且认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相关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都不会大于这样做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参阅内容同上。)

        请求者认为,重审 ICANN 的 DIDP 响应具有正当理由,因为 ICANN 组织违反了 ICANN 在 DIDP 和章程中确立的有关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核心价值与政策。(参见请求 17-2 [PDF, 960 KB] §第 10 款,第 16 页,参考材料附件 A。)

        BAMC 考量了请求 17-2 和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董事会否决请求 17-2,因为基于在 BAMC 关于重审请求 17-2 的建议 [PDF, 123 KB](BAMC 建议 — 已考虑并在此处予以采纳)中说明的原因,它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参考材料附件 D。)

        2017 年 9 月 12 日,请求者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意见(下称"反驳意见")。(参见反驳意见 [PDF, 259 KB],参考材料附件 G。)请求者认为:(1) ICANN 和 BAMC 均未对每一类文件或文件本身确定或应用特定不披露条件;(2) ICANN 组织误用了 DIDP 条款 — 如果披露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危害,该条款允许 ICANN 披露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信息;(3)"ICANN 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且 (4)"ICANN 董事会和 BGC 仍保留着对由 ICANN 员工发起的任何审核流程的最终控制权",因此,DotMusic 寻求重审"BGC 拒绝其信息请求的行为"。(反驳意见。)

      2. 事实

        所有事实背景在 BAMC 建议 [PDF, 123 KB] 中均有说明,董事会已审核并考量了该建议,并在此处予以采纳。

        2017 年 8 月 23 日,BAMC 建议否决请求 17-2,因为基于在 BAMC 建议 [PDF, 123 KB](已在此处予以采纳)中说明的原因,请求 17-2 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

        2017 年 9 月 12 日,请求者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意见,董事会也已审核并考量了该意见。

      3. 问题

        待重审的问题如下3

        • 在响应 DIDP 请求时,ICANN 组织是否遵循 ICANN 的既定政策。
        • DIDP 或既定政策是否要求 ICANN 组织为请求者提供"用于说明有理由不予披露的准则"。
        • ICANN 组织是否遵循其核心价值、使命和承诺。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的相关部分规定:任何实体均可以提交请求,要求重审或审核导致其受到不利影响的以下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

        1. 董事会或员工所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违背 ICANN 使命、承诺、核心价值和/或现有 ICANN 政策的行动或不作为;
        2. 董事会或员工所采取或拒绝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中,没有考虑到某些重要信息,但以下情况例外:请求者本应在采取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时,将某些信息提交给董事会或员工进行考虑,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交;或
        3. 董事会或员工在依赖错误或不准确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a)、(c) 款。)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k) 款,如果 BAMC 确定请求具有充分依据,则会将请求发送给监察官进行审核与考量。(同上,第§4.2(l) 款。)如果监察官回避此事,BAMC 将在没有监察官参与的情况下审核请求,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同上,第§4.2(l)(iii) 款。)请求者可以针对 BAMC 建议提交反驳意见,前提是该反驳意见应:(i)"限定为反驳或驳斥在 BGC 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且 (ii) 未提供新证据来支持请求者在原始重审请求中提出的论据 — 请求者在最初提交重审请求时,可能已提供该论据。"(同上,第§4.2(q) 款。)如果 BAMC 建议且董事会确定请求方未满足章程中规定的重审标准,则可以否决重审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的请求。(同上,第 §4.2(e)(vi)、(q)、(r) 款。)

      5. 分析和理由

        董事会已审核并全面考量了请求 17-2 及所有相关材料,包括 BAMC 建议。董事会认为 BAMC 建议 [PDF, 123 KB](已在此处采纳)中的分析内容是合理的。

        1. ICANN 组织在响应 DIDP 请求时遵循了既定政策和程序。

          BAMC 最终认定,DIDP 响应符合适用政策和程序,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13 页。)在响应遵照 DIDP 提交的文件请求时,ICANN 组织遵循了"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请求的响应流程"(下称"DIDP 响应流程")。(参见 DIDP 响应流程 [PDF, 59 KB]。)DIDP 响应流程规定:"在收到 DIDP 请求时,ICANN 员工应对请求进行审核,并确定请求了哪些记录信息...会谈...相关工作人员,并对与 DIDP 请求对应的文件进行全面研究。"(同上。)审查收集到的文件以便做出响应后,还应进行一次审核,以确定确认与请求相对应的文件是否受在 DIDP 网页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中列出的任何不披露条件约束。如果是,则应进行进一步审核,以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记录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参见 DIDP 响应流程 [PDF, 59 KB]。)

          依照 DIDP 响应流程,DIDP 响应确定了与所有 10 个项目对应的记录信息。(参见 DIDP 响应 [PDF, 78 KB]。)对于项目编号 1-9,ICANN 组织确定,大多数对应的记录信息已在 ICANN 网站上公布。(参阅内容同上。)虽然 DIDP 不要求 ICANN 组织响应寻求已公开发布的信息的请求,但 ICANN 组织确定并提供了 21 类已公开发布的文件的超链接,其中包含了与项目编号 1-9 对应的信息。(参阅内容同上。)DIDP 响应还解释称,与项目编号 6 和 8 对应的文件,以及与项目 10 对应的所有文件,均受某些确定的不披露条件约束,因此不适合进行披露。(参阅内容同上。)DIDP 响应进一步解释称,ICANN 组织根据要求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并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这些文件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都不会大于其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参阅内容同上。

          请求者认为,关于特定不披露条件的适用性决定为重审提供了正当理由,因为"ICANN 既没有为不披露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 — 这与请求的每个个体项目相关,也没有为 DIDP 请求相关的公共利益给出定义。"(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3 款,第 8 页。)BAMC 确定,请求者的立场不受支持,因为 ICANN 组织确实在每次不披露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事先在 DIDP 中进行了定义);根据定义,ICANN 确定的不披露条件为不披露相关材料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且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没有任何政策或程序要求 ICANN 组织为不披露提供其他理由。(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3-24 页。)

          请求者要求董事会"告知请求者,哪些特定准则用于支持不披露立场,表明公共利益不会大于所造成的危害。"(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9 款,第 14 页。)BAMC 最终认定并经董事会同意,DIDP 或 DIDP 响应流程均不要求 ICANN 组织使用或提供"准则"来确定是否可以披露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材料。(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3-24 页。)

          请求者还表示,不披露的做法"需要予以避免,如此才能确保《ICANN 章程》第 3 条第 1 款所保证的程序公正性。"(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9 款,第 14 页。)BAMC 指出,DIDP 提供了请求者寻求的程序公正性。依照 DIDP 响应流程,ICANN 组织应用了 DIDP,确定请求的某些材料受不披露条件约束,考虑了是否应公开这些材料,确定披露这些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不会大于所造成的危害,并向请求者说明了这一决定。(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4 页。)

          最终,请求者认为重审具有正当理由,因为 Dot Registry 独立审核流程 (IRP) 最终声明给出了"'披露相关信息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请求的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的特殊情况"。(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3 款,第 10 页。)BAMC 最终认定并经董事会同意,Dot Registry IRP 最终声明并非 ICANN 的既定政策或程序,董事会接受该声明的某些方面也不会使其成为既定政策或程序。而且,Dot Registry IRP 最终声明也未确定,对于 ICANN 组织拥有的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每一份文件,予以披露带来的公共利益会大于潜在危害。(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4-25 页。)

          因此,BAMC 最终认定并经董事会同意,请求者未能证实 DIDP 响应与 DIDP 响应流程相矛盾,请求者也未能提供任何信息,表明 ICANN 组织的回复违背了 ICANN 的使命、承诺或核心价值。(参阅内容同上。

        2. 重审流程不是一种机制,不得用于就其中未发现违反 ICANN 政策或程序的行为的一般性政策向 ICANN 员工提供"指示"。

          请求者要求董事会"确认并向员工发出指示:除非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 ICANN 的默认政策是发布请求的所有信息。"(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9 款,第 13-14 页。)但是,重审请求流程并不是一种渠道,可用于就其中未发现违反 ICANN 政策或程序现象(如当前讨论的情形)的 ICANN 一般性政策向 ICANN 员工提供"指示"。而且,如 BAMC 所指出且董事会所认同,就请求者质疑 DIDP 响应流程或 DIDP 本身而言,现在为时已晚。(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5-26 页。)

        3. 请求者没有依据地引用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无法为重审 DIDP 响应提供支持。

          请求者认为 ICANN 组织在 DIDP 响应中违反了以下承诺和核心价值:《ICANN 章程》第 1 条第 1.2(a)(i)、1.2(a)(iv)、1.2(a)(vi)、1.2(b)(iv)、1.2(b)(v)、1.2(b)(vi) 款,第 2 条第 2.3、2.9 款以及第 3 条第 3.2 款。(参见请求 17-2,§第 10 款,第 15-16 页。)但是,BAMC 最终认定并经董事会同意,请求者在请求 17-2 中并未就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与相关 DIDP 响应的关系,或 ICANN 组织如何违反了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做出任何解释。(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6-27 页。)实际上,其中许多内容,如考虑政府和公共权威机构提出的公共政策建议的 ICANN 核心价值,与 DIDP 响应并无直接关系。通过列举承诺和核心价值,请求者并没有为重审提供确定的依据。

          董事会指出,请求者表示由于"未能考虑提交的证据",其"具有断定此重审请求合理性的申诉权利",但却并未确定任何其认为 ICANN 组织在响应 DIDP 请求时未考虑的证据。(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10 款,第 13-14 页。)请求者同样还引用了"利益冲突问题"、"违背基本公正性"以及"引入 gTLD 时的可预见性"需求,而没有说明这些原则如何为此重审提供依据。因此,BAMC 认为请求者的申诉不受支持,董事会同意此建议。

        4. 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董事会已考虑请求者的反驳意见,并认为请求者未提供任何其他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反驳意见中指出:(1)"ICANN 和 BAMC 均未对请求者的 DIDP 请求中的每一类文件确定或应用特定不披露条件,更不用说所请求的个体文件";(2) ICANN 组织误用了 DIDP 条款 — 如果披露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该条款允许 ICANN 披露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信息;(3)"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且 (4)"ICANN 董事会和 BGC 仍保留着对由 ICANN 员工发起的任何审核流程的最终控制权",因此,DotMusic 寻求重审"BGC 拒绝其信息请求的行为"。(反驳意见。)

          如上所述,在处理请求者的反驳论据时,董事会提到该反驳意见的提出不够及时。反驳意见应在收到 BAMC 建议后 15 天内提出。(《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q) 款。)请求者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收到 BAMC 的建议。因此,反驳意见应于 2017 年 9 月 9 日前提交。但是,请求者直到 2017 年 9 月 12 日才提交其反驳意见,比最终期限晚了三天。尽管如此,出于以下原因,即使及时提交了反驳意见,它也无法支持重审。

          首先,董事会已考量请求 17-2、BAMC 的建议和反驳意见,并认为 BAMC 确实说明了不披露条件为何适用于 ICANN 组织确定不适合予以披露的文件。依照 DIDP 响应流程,BAMC 解释称,请求的材料包含内部草案、专有保密信息,以及可能影响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慎重决策流程完整性的内容。(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20-24 页。)

          其次,请求者指出,即使某些不披露条件适用,ICANN 的一些承诺和核心价值仍要求 ICANN 组织披露所请求的材料。(参见反驳意见 [PDF, 259 KB],第 3-10 页。)请求者认为,ICANN 组织应已得出结论,ICANN 向互联网社群做出的透明度、开放性和问责制承诺使得披露相关信息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进行披露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同上。)董事会认为请求者的立场不受支持。DIDP 允许 ICANN 组织酌情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相关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而且,如果 ICANN 确定披露信息的危害大于其带来的公共利益,ICANN 保留在上文未指定的条件下拒绝披露信息的权利。"(DIDP 网页: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如 DIDP 响应中所述,ICANN 组织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带来的公共利益(包括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否大于予以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最终认为,在这些情况下,带来的公共利益不大于披露所造成的危害。(参见 DIDP 响应 [PDF, 78 KB],第 6 页。)请求者认为 ICANN 在行使其酌情处理权时实施了差别对待,但这一异议并不构成重审依据。而且,关于透明度,Amazon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小组在今年早些时候指出:

          尽管 ICANN 做出了透明度承诺,但《ICANN 章程》及其发布实践均认可的是,在某些情况下,非公开信息(如与 ICANN 审议流程有关的内部员工通信)...可以包含应受到适当保护以防止泄露的信息。

          Amazon EU S.A.R.L. 诉 ICANN 案,ICDR 案例编号 01-16-000-7056,程序令 [2017 年 6 月 7 日],第 3 页。)

          第三,请求者还认为,ICANN"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反驳意见第 5 页。)董事会指出,BGC 和 ICANN 组织提供了一些有关 CPE 流程审核的最新动态,包括 2017 年 9 月 1 日提供的一份最新动态。(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017-09-01-en。)此外,如 2017 年 9 月 1 日提供的动态中所述,CPE 流程审核仍在进行中。FTI 完成审核后,将向 ICANN 社群(包括请求者)提供其他信息。

          第四,请求者认为 BGC 应对 ICANN 组织的 DIDP 响应负最终责任,并表示它将寻求重审 BGC 对于 ICANN 组织响应 DIDP 请求的监管责任和 BGC 的不作为,因为 BGC 未要求 ICANN 组织披露请求的文件。(反驳意见 [PDF, 259 KB],第 6 页。)请求者的想法是错误的。根据 DIDP 规定,ICANN 组织应响应 DIDP 请求。DIDP 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 BGC 应负责或以其他方式监督该流程。同样,BGC 章程中也没有任何条款规定 BGC 应负责监督 DIDP 响应流程。(BGC 章程,2012 年 2 月 25 日,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charter-06-2012-02-25-en。)相反,DIDP 规定,重审请求流程是就否决 DIDP 请求提出申诉的相应机制。这里遵循了该流程。

          这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制定了一个流程,以便那些由于 ICANN 董事会或员工的行为而受到重大影响的各方可以寻求重审,这对于确保 ICANN 对社群负责,并在企业设立章程和章程以及其他既定程序内运营至关重要。采取这项行动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这项决定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对重审请求 17-3 的考量

      鉴于 dotgay LLC(请求者)提交重审请求 17-3(请求 17-3),依照与社群优先评估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 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对 ICANN 组织响应请求者的文件请求提出质疑。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4此前确认请求 17-3 依据充分,并将该请求送交给监察官,以根据《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j) 和 (k) 款进行审核与考量。

      鉴于监察官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l)(iii) 款之规定已回避此事。

      鉴于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仔细考量了请求 17-3 的事实依据和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否决请求 17-3,因为请求 17-3 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且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董事会仔细考量了请求者对于 BAMC 关于请求 17-3 的建议所提出的反驳意见,并最终认定该反驳意见并未提供其他论据或证据,无法为重审提供支持。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9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 BAMC 关于请求 17-3 的建议 [PDF, 111 KB]。

      第 2017.09.23.09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者提交了基于社群的 .GAY 申请,该申请与其他 .GAY 申请一起被归入一个字符争用集。请求者受邀并实际参加了 CPE,但并未通过 CPE。2015 年 10 月 22 日,请求者寻求重审该 CPE 报告(下称"请求 15-21")。2016 年 2 月 1 日,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否决了请求 15-21。5 2016 年 2 月 17 日,请求者提交另一个重审请求(下称"请求 16-3"),寻求重审 BGC 对与 CPE 报告相关的请求 15-21 所做的裁决。

        2016 年 9 月 17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对 ICANN 组织与 CPE 提供商之间的交流流程进行审核(下称"CPE 流程审核")。BGC 随后确定,CPE 流程审核还应包括:(1) 评估 CPE 小组在形成其决定时采取的研究流程;及 (2) 编制一份 CPE 提供商赖以对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进行评估的参考资料。此外,BGC 还暂时搁置了八项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6-3),暂停完成其 CPE 流程审核。

        2017 年 5 月 18 日,请求者依照 ICANN 组织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交请求(下称"DIDP 请求"),寻求 13 类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请求者已在此前的 DIDP 请求中申请了其中的某些文件和信息。(参见 DIDP 请求 [PDF, 716 KB],参考材料附件 E。)2017 年 6 月 18 日,ICANN 组织对该 DIDP 请求做出响应(下称"DIDP 响应"),与上述 13 个类别中的 8 个类别(项目编号 4-7 和 9-12)对应的所有剩余文件均已公布,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某些文件除外。(参见 DIDP 响应 [PDF, 85 KB],参考材料附件 F。)DIDP 响应确定并提供了这些公开可用的对应文件的超链接。(参阅内容同上。)DIDP 响应进一步解释称,与项目编号 1-3、8 和 13 对应的文件,以及与项目 9 对应的某些文件,均受不披露条件约束,因此不适合进行披露。(参阅内容同上。)此外,该 DIDP 响应指出,ICANN 组织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所造成的危害,并且认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这些文件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都不会大于这样做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参阅内容同上。

        请求者声称,重审 ICANN 的 DIDP 响应具有正当理由,因为 ICANN 组织决定不披露某些与项目编号 1-3、8、9 和 13 对应的文件,这违反了 ICANN 在 DIDP 和章程中确立的有关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核心价值与政策。(参见请求 17-3 [PDF, 507 KB] §第 3 款,第 3 页,参考材料附件 A 和 B。)

        BAMC 考量了请求 17-3 和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董事会否决请求 17-3,因为基于在 BAMC 关于重审请求 17-3 的建议 [PDF, 111 KB](BAMC 建议 — 已考虑并在此处予以采纳)中说明的原因,它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参见 BAMC 建议 [PDF, 111 KB],参考材料附件 D。)

        2017 年 9 月 8 日,请求者依照《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1) 款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意见(下称"反驳意见")。(参见反驳意见 [PDF, 251 KB],参考材料附件 G。)请求者声称:(1) 对于不披露条件为何适用于 ICANN 组织确定不适合披露的文件,"ICANN 或 BAMC 未提供任何解释;(2) ICANN 组织误用了 DIDP 条款 — 如果披露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该条款允许 ICANN 披露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信息;且 (3)"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同上,第 2 款。)

      2. 事实

        所有事实背景在 BAMC 建议 [PDF, 111 KB] 中均有说明,董事会已审核并考虑了该建议,并在此处予以采纳。

        2017 年 8 月 23 日,BAMC 建议否决请求 17-3,因为基于在 BAMC 建议 [PDF, 111 KB](已在此处予以采纳)中说明的原因,请求 17-3 没有为重审提供合理依据。

        2017 年 9 月 8 日,请求者依照《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1) 款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意见,董事会也已审核并考虑了该意见。

      3. 问题

        要重审的问题如下6

        • 在响应 DIDP 请求时,ICANN 组织是否遵循 ICANN 的既定政策。
        • ICANN 组织是否遵循其核心价值、使命和承诺。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的相关部分规定:任何实体均可以提交请求,要求重审或审核导致其受到不利影响的以下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

        1.  董事会或员工所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违背 ICANN 使命、承诺、核心价值和/或现有 ICANN 政策的行动或不作为;
        2. 董事会或员工所采取或拒绝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中,没有考虑到某些重要信息,但以下情况例外:请求者本应在采取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时,将某些信息提交给董事会或员工进行考虑,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交;或
        3. 董事会或员工在依赖错误或不准确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a)、(c) 款。)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k) 款,如果 BAMC 确定请求具有充分依据,则会将请求发送给监察官进行审核与考量。(同上,第§4.2(l) 款。)如果监察官回避此事,BAMC 将在没有监察官参与的情况下审核请求,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同上,第§4.2(l)(iii) 款。)请求者可以针对 BAMC 建议提交反驳意见,前提是该反驳意见应:(i)"限定为反驳或驳斥在 BGC 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且 (ii) 未提供新证据来支持请求者在原始重审请求中提出的论据 — 请求者在最初提交重审请求时,可能已提供该论据。"(同上,第§4.2(q) 款。)如果 BAMC 建议且董事会确定请求方未满足章程中规定的重审标准,则可以否决重审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的请求。(同上,第 §4.2(e)(vi)、(q)、(r) 款。)

      5. 分析和理由

        董事会已审核并全面考虑了请求 17-3 及所有相关材料,包括 BAMC 建议。董事会认为 BAMC 建议 [PDF, 111 KB](已在此处采纳)中的分析内容是合理的。董事会还考虑了请求者针对 BAMC 建议所提交的反驳意见。董事会认为,该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1. ICANN 组织在响应 DIDP 请求时遵循了既定政策和程序。

          BAMC 最终认定,DIDP 响应符合适用政策和程序,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22 页。)在响应遵照 DIDP 提交的文件请求时,ICANN 组织遵循了"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请求的响应流程"(下称"DIDP 响应流程")。(参见 DIDP 响应流程 [PDF, 59 KB]。)DIDP 响应流程规定:"在收到 DIDP 请求时,ICANN 员工应对请求进行审核,并确定请求了哪些记录信息...会谈...相关工作人员,并对与 DIDP 请求对应的文件进行全面研究。"(同上。)审查收集到的文件以便做出响应后,还应进行一次审核,以确定确认与请求相对应的文件是否受在 DIDP 网页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中列出的任何不披露条件约束。如果是,则应进行进一步审核,以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记录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参见 DIDP 响应流程 [PDF, 59 KB]。)

          依照 DIDP 响应流程,DIDP 响应确定了与所有 13 个项目中的 9 个项目对应的记录信息。对于项目编号 4-7 和 9-12,ICANN 组织确定,大多数对应的记录信息已在 ICANN 网站上公布。虽然 DIDP 不要求 ICANN 组织响应寻求已公开发布的信息的请求,但 ICANN 组织确定并提供了 18 类已公开发布的文件的超链接,其中包含了与项目编号 4-7 和 9-12 对应的信息。(参见 DIDP 响应 [PDF, 85 KB],第 4-7 页。)DIDP 响应还解释称,某些与项目编号 9 对应的文件,以及与项目编号 1-3、8 和 13 对应的文件,均受某些确定的不披露条件约束。DIDP 响应进一步解释称,ICANN 组织根据要求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并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这些文件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都不会大于其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同上,第 7 款。)

          请求者声称,重审具有正当理由,因为 ICANN 组织决定不披露某些与项目编号 1-3、8、9 和 13 对应的文件,这违反了 ICANN 在 DIDP 和章程中确立的有关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核心价值与政策。(请求 17-3 [PDF, 507 KB],§第 3 款,第 3 页。)此外,请求者认为,关于特定不披露条件的适用性决定为重审提供了正当理由,因为"对于每个文件请求,ICANN 没有为不披露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而根据其自身的政策,它应当这样做。"(同上,§第 6 款,第 6 页。)

          BAMC 裁定并经董事会同意,请求者的立场不受支持,因为 ICANN 组织在响应 DIDP 请求时确实遵循了既定政策和程序。(参见 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16-22 页。)请求者未能证实 DIDP 响应与 DIDP 响应流程相矛盾,也未能提供任何信息,表明 ICANN 组织的响应违背了 ICANN 的使命、承诺或核心价值。(参阅内容同上。)BAMC 进一步认定,ICANN 组织确实在每次不披露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事先在 DIDP 中进行了定义);根据定义,ICANN 确定的不披露条件为不披露相关材料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理由。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没有任何政策或程序要求 ICANN 组织为不披露提供其他理由。(同上,第 20-21 款。)

        2. 请求者没有依据地引用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无法为重审 DIDP 响应提供支持。

          请求者认为 ICANN 组织在 DIDP 响应中违反了以下承诺和核心价值:《ICANN 章程》第 1 条第 1.2(a)、1.2(a)(v)、1.2(a)(vi) 款和第 3 条第 3.1 款。(参见请求 17-3 [PDF, 507 KB],§第 6 款,第 5 页。)但是,BAMC 最终认定并经董事会同意,请求者在请求 17-3 中并未就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与相关 DIDP 响应的关系,或 ICANN 组织如何违反了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做出任何解释。(参见 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21-22 页。)因此,通过列举承诺和核心价值,请求者并没有为重审提供确定的依据。

        3. 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董事会已考虑请求者的反驳意见,并认为请求者未提供任何其他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反驳意见中指出:(1) 对于不披露条件为何适用于 ICANN 组织确定不适合披露的文件,"ICANN 或 BAMC 未提供任何解释;(2) ICANN 组织误用了 DIDP 条款 — 如果披露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该条款允许 ICANN 披露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信息;且 (3)"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反驳意见 [PDF, 251 KB],第 5 页。)

          首先,董事会已考量请求 17-3、BAMC 的建议和反驳意见,并认为 BAMC 确实说明了不披露条件为何适用于 ICANN 组织确定不适合予以披露的文件。具体而言,BAMC 解释称,请求的材料包含专有保密信息,以及可能影响 ICANN 组织和 FTI 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慎重决策流程完整性的内容。(参见 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19-21 页。)

          请求者指出,即使受不披露条件约束,ICANN 的一些承诺和核心价值仍要求 ICANN 组织披露所请求的材料,对此,董事会认为请求者的立场不受支持。虽然请求者认为"ICANN 组织在否决 [请求者的] 信息请求时未遵循其开放性和透明度承诺",但请求者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立场。(反驳意见 [PDF, 251 KB],第 4 页。)董事会指出,DIDP 允许 ICANN 组织酌情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相关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进行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而且,如果 ICANN 确定披露信息的危害大于其带来的公共利益,ICANN 保留在上文未指定的条件下拒绝披露信息的权利。"(DIDP 网页: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如 DIDP 响应中所述,ICANN 组织评估了受不披露条件约束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带来的公共利益(包括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否大于予以披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最终认为,在这些情况下,带来的公共利益不大于披露所造成的危害。(参见 DIDP 响应 [PDF, 85 KB],第 7 页。)请求者认为 ICANN 在行使其酌情处理权时实施了差别对待,但这一异议并不构成重审依据。而且,关于透明度,Amazon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小组在今年早些时候指出:

          尽管 ICANN 做出了透明度承诺,但《ICANN 章程》及其发布实践均认可的是,在某些情况下,非公开信息(如与 ICANN 审议流程有关的内部员工通信)...可以包含应受到适当保护以防止泄露的信息。

          Amazon EU S.A.R.L. 诉 ICANN 案,ICDR 案例编号 01-16-000-7056,程序令 [2017 年 6 月 7 日],第 3 页。)

          请求者还认为,ICANN 组织"没有为 [获取 CPE 流程审核相关信息] 提供机会,这明显与其自身的既有承诺和核心价值背道而驰"。(反驳意见第 5 页。)董事会指出,BGC 和 ICANN 组织提供了一些有关 CPE 流程审核的最新动态,包括 2017 年 9 月 1 日提供的一份最新动态。(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017-09-01-en。)此外,如 2017 年 9 月 1 日提供的动态中所述,CPE 流程审核仍在进行中。FTI 完成审核后,将向 ICANN 社群(包括请求者)提供其他信息。7

          这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制定了一个流程,以便那些由于 ICANN 董事会或员工的行为而受到重大影响的个人或实体可以请求对董事会的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这对于确保 ICANN 执行其使命、对社群负责,并在企业设立章程和章程以及其他既定程序内运营至关重要。采纳 BAM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议体现了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3. 信息透明度倡议

      鉴于 ICANN 组织确定需要保护供应商以落实信息透明度倡议。

      鉴于在收到 ICANN 组织提供的有关信息透明度倡议的确定需求和建议的解决方案的信息后,董事会采取了一项包含 6 个步骤的流程,以帮助董事会评估并批准建议的信息透明度倡议,以及在批准该倡议后监督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实施情况。

      鉴于在 2017 年 8 月 17 日的会议期间,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收到了信息透明度倡议以及特定的财务和风险信息,且董事会财务委员会要求执行进一步分析并归档收到的信息。

      鉴于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出席了 2017 年 8 月 17 日的会议,审核了收到的风险信息,且未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就继续实施信息透明度倡议提出异议。

      鉴于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执行信息透明度倡议合同(见本文参考材料),并根据这些合同支付所需款项。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0 号决议:董事会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执行信息透明度倡议合同(见本文参考材料),并根据这些合同支付所需款项。

      第 2017.09.23.11 号决议:出于协商目的,该决议中的具体条款应按照《ICANN 章程》第 III 条第 5.2 款的规定进行保密,保密期截至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认为可以发布保密信息为止。

      第 2017.09.23.10 – 2017.09.23.11 号决议的理由

      重要 ICANN 信息已累积了数千份非结构化的公开内容,它们分布在 38 个不同的公共 ICANN 和 SO/AC 网站上。每年,这些内容将继续以 25-30% 的速率增长。当前,ICANN 组织通过多个未联网的平台呈现这些内容,所采用的各种底层技术不具可扩展性,可能易受攻击,且不再适用。

      ICANN 做出了问责制和透明度承诺,保证会以所有六种联合国官方语言提供最新、易于获取的信息,但 ICANN 组织并没有集成式系统或流程来高效创建、控制、存储和管理这些内容。

      信息透明度倡议将帮助 ICANN 组织:

      • 创建集成式持续运营流程来控制、保存、整理和保护 ICANN 的公开内容。
      • 通过一致的多语言标签、功能化信息架构和强制执行的工作流,为内容治理奠定基础。
      • 通过新型文件管理系统 — ICANN 生态系统范围内内容治理的基础 — 实施这种治理。
      • 部署新的工作流和流程以确保建立一致的多语言分类系统,进而改进内容查找方式并提高多层次搜索能力。
      • 通过即将作为 ICANN 外部网络资产核心的新型内容管理系统,向社群呈现这类经过改进的多语言内容和搜索能力。
      • 建立面向未来、内容中立的技术环境。
      • 升级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通过提高多语言内容的查找方式和可访问性,为全球社群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信息透明度倡议旨在对以下三个主要领域做出改进:ICANN 组织的内部和外部内容治理、其所有六种联合国语言公开内容的查找方式,以及整个 ICANN 生态系统(社群、董事会、组织)的技术基础。

      ICANN 组织对与信息透明度倡议相关的成本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该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具有成本效益。另外,董事会采取了一项包含 6 个步骤的流程,利用董事会成员拥有的与项目范围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对信息透明度倡议进行全面评估。这些步骤包括:(i) 董事会定义其要求和问题;(ii) ICANN 组织为董事会的问题提供答案;(iii) 一组有意参与的董事会成员批准项目计划;(iv) 董事会财务委员会签字批准项目费用和资金,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评估项目风险及组织制定的风险缓解计划;(v) 董事会就信息透明度倡议做出最终决策;以及 (vi) 一组有意参与的董事会成员(或受其余董事会成员委托的董事会成员)将监督落实信息透明度倡议。

      在执行以上步骤 (iii) 时,一组董事会成员(包括某些来自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的成员以及有意参与其中的成员)将与 ICANN 组织联络,共同评估信息透明度倡议项目计划。但是,董事会正考虑成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组建之后,该委员会预计将负责监督信息透明度倡议的落实情况(如上文步骤 (vi) 中所述)。

      董事会审核了 ICANN 组织批准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建议,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就与信息透明度倡议相关的签约和支出权力提出的建议,以及董事会风险委员会不反对信息透明度倡议的事实。

      当前做出此项决定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将提高并改进公众对于由 ICANN 组织所呈现的数据的可访问性和查找方式,与 ICANN 的使命相契合。实施信息透明度倡议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相关费用估计达 630 万美元,外加 30% 的应急开支。2018 财年的项目成本将从 2018 财年的运营成本预算、2018 财年的应急资金及其他 2018 财年储蓄金/净额中支出。2019-2022 财年信息透明度倡议的运营支出将包括在这几年的年度预算内。该行动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4.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修订以及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初步章程

      鉴于董事会于 2008 年委任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审议重审请求,且该工作之前由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负责。

      鉴于 BGC 建议且董事会同意,如果董事会认为恰当,可以成立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董事会委员会,以加强董事会的绩效,BGC 则专注于核心治理活动。

      鉴于根据章程规定的基本章程修订流程,2017 年 7 月 22 日,将重审职责由 BGC 重新指定给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的章程修订开始生效。

      鉴于董事会此前指示,BGC 在制定新的 BAMC 章程及修订 BGC 章程时,应酌情考虑在公共评议期间就基本章程更改提出的章程问题。

      鉴于 BGC 已建议董事会批准随附的 BAMC 初步章程 [PDF, 330 KB],该章程与 BAMC 的目标和修改后的章程保持一致,并酌情采纳了在公共评议期间收到的有关基本章程更改的建议。

      鉴于 BGC 已建议董事会批准随附的已修订 BGC 章程 [PDF, 222 KB],其中的"目标"和"职责"部分已经过修订,以与章程修订和 BAMC 章程保持一致,并酌情采纳了在公共评议期间收到的有关基本章程更改的建议。

      鉴于 BGC 还建议董事会批准在对董事会委员会章程的某些条款进行标准化的过程中修订 BGC 章程。

      鉴于董事会进一步确定,应成立一个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BTC)),以帮助 ICANN 董事会监督履行 ICANN 确保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系统能够稳定、安全地运行这一使命所需要完成的技术工作。

      鉴于 BGC 已建议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技术委员会的初步章程 [PDF, 56 KB]。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2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采纳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的章程 [PDF, 330 KB]。

      第 2017.09.23.13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采纳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经修订的章程 [PDF, 222 KB]。

      第 2017.09.23.14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采纳董事会技术委员会的章程 [PDF, 56 KB]。

      第 2017.09.23.12 – 2017.09.23.14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治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董事会正在解决此问题,以确保各项委员会章程保持最新,并反应最新的组织需求。

      过去几年,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与重审请求相关的工作(由董事会委派给 BGC)急剧增加,与新通用顶级域项目相关的工作尤其如此。由于重审请求工作量加大,BGC 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专注于重审请求,以致于无足够时间顾及其他治理职责。鉴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章程扩大了重审流程及 ICANN 其他问责机制的范围,预期提交的问责机制(包括重审请求)的数量和复杂性可能有所增加,BGC 关于重审请求的工作量可能不会减少。

      BGC 承担了多项职责,其中包括"定期审核董事会委员会的章程(包括其自身的章程)并与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合作,为董事会提供任何章程调整建议(如认为可取)。"(BGC 章程第 I.A 条,载于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charter-06-2012-02-25-en)BGC 建议并经董事会同意,这项职能旨在提高其绩效并专注于核心治理活动,重审职责应由董事会酌情移交给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新委员会。

      2017 年 2 月 3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启动基本章程修订流程,以便 ICANN 社群与董事会共同考量这些更改。

      根据章程规定的基本章程修订流程,2017 年 7 月 22 日,将重审职责由 BGC 重新指定给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的章程修订开始生效。

      因此,BGC 建议并经董事会同意,董事会采纳了 BAMC 的初步章程,以与 BAMC 的目标和经修订的章程保持一致。

      BGC 进一步建议董事会批准已修订的 BGC 章程,其中的"目标"和"职责"部分已经过修订,以与章程修订和 BAMC 章程保持一致,并酌情采纳了在公共评议期间收到的有关基本章程更改的建议,董事会同意此建议。此外,BGC 还建议董事会批准在对董事会委员会章程的某些条款进行标准化的过程中修订 BGC 章程,董事会同意此建议。

      董事会此前指示,BGC 在制定新的 BAMC 章程及修订 BGC 章程时,应酌情考虑在公共评议期间就基本章程更改提出的章程问题。(参见第 2017.05.18.06 号决议。)董事会表示,BAMC 章程和经修订的 BGC 章程酌情纳入了在公共评议期间收到的有关基本章程更改的章程问题。

      董事会进一步确定,应成立一个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BTC)),以帮助 ICANN 董事会监督履行 ICANN 确保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系统能够稳定、安全地运行这一使命所需要完成的技术工作。BGC 已建议董事会采纳 BTC 的初步章程,董事会同意此建议。

      这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具有重要意义,可确保董事会做出必要的承诺,正确履行职责,并确保在董事会认为适当时对 ICANN 组织进行监督。拟议变更章程不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 的战略规划和运营规划产生直接影响或不良后果。

      采取此行动不会产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5.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考量

      鉴于 Amazon EU S.à.r.l.(Amazon)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 (IRP) 案的最终声明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发布。

      鉴于 IRP 小组声称"Amazon 是胜诉方"且 ICANN"应赔偿 Amazon 总计 163,045.51 美元"。(《最终声明》第 ¶126 款。)

      鉴于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 Amazon 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 Amazon 的申请"。(《最终声明》第 ¶125 款。)

      鉴于根据章程(适用版本)第 IV 条第 3.21 款的规定,董事会已考虑最终声明。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5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小组公布以下内容:(i) Amazon 在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IRP 案中为胜诉方;(ii) ICANN"应赔偿 Amazon 总计 163,045.51 美元"。

      第 2017.09.23.16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 CEO 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措施,赔偿 Amazon 总计 163,045.51 美元的费用,以支持小组的最终声明。

      第 2017.09.23.17 号决议:需要对小组不具约束性的建议进行进一步考量,即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 Amazon 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 Amazon 的申请"。

      第 2017.09.23.18 号决议:董事会要求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审核并考量小组的建议,即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 Amazon 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 Amazon 的申请",为董事会提供选择方案来考量如何处理小组的建议。

      第 2017.09.23.15 – 2017.09.23.18 号决议的理由

      Amazon EU S.à.r.l.(Amazon) 发起独立审核流程 (IRP) 诉讼,对新 gTLD 项目委员会 (NGPC) 2014 年 5 月 14 日决定接受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的共识性建议,认为不应继续处理三个 Amazon 申请 — 针对 .AMAZON 及其同等中文和日文字符 — 提出反对意见。(第 2014.05.14.NG03 号决议,参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4-05-14-en#2.b。)

      Amazon 申请 .AMAZON 及其同等中文和日文字符(下称"Amazon 申请"),这些申请通过了初始评估(参见:https://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ier/bqe3so7p3lu2ia8ouwp7eph9/ie-1-1315-58086-en.pdf [PDF, 46 KB])。一些南美国家(包括巴西和秘鲁)通过 GAC 对 Amazon 申请表示担忧。《申请人指导手册》允许 GAC 提供 GAC 早期预警,向申请人发送通知,指出"申请被一国或多国政府认为存在潜在敏感性或问题"。巴西和秘鲁政府,在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圭亚那的支持下,通过 GAC 提交了早期预警通知,相关政府在其中表示:"若向私营公司授予这一特殊 gTLD 的专有权,则将无法将此域名用于与保护、推广亚马逊生物群落以及与提高人们对相关问题认识有关的公益事业。同时还会阻碍利用此域名将与该地区居民相关的网页集中起来。"(早期预警,参见:https://gacweb.icann.org/display/gacweb/GAC+Early+Warnings?preview=/27131927/27197938/Amazon-BR-PE-58086.pdf [PDF, 79 KB]。)

      在北京公报(2013 年 4 月)中表示 Amazon 申请需要 GAC 进一步考量后,GAC 在德班公报(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共识性建议(下称"GAC 建议"),认为不应继续 Amazon 申请 (https://gacweb.icann.org/display/GACADV/2013-07-18-Obj-Amazon)。根据新通用顶级域项目,申请人有机会对 GAC 建议做出响应。Amazon 对北京和德班公报做出响应,在后者中表示 GAC 建议"不符合国际法;将带来歧视性影响,这与 ICANN 的制度性文档相冲突;以及违背了多年以来根据 AGB 进行实施并获得国际一致认可的政策建议。"(Amazon 对 GAC 德班公报的响应,参见:https://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pplicants/03sep13/gac-advice-response-1-1315-58086-en.pdf [PDF, 6.11 MB]。)在仔细考量 Amazon 的响应后,ICANN 委托一名独立第三方专家评估 Amazon 的国际法论据,"为针对保留新 gTLD'.amazon'提出的各种反对意见提供合理依据"(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crocker-to-dryden-07apr14-en.pdf [PDF, 736 KB])。专家的结论支持以下观点:ICANN 根据其流程可以接受或拒绝这些 Amazon 申请,其中任何一种做法都符合国际法。

      2014 年 5 月 14 日,NGPC 接受 GAC 的建议并指示 ICANN 不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第 2014.05.14.NG03 号决议,参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4-05-14-en#2.b。)在其审议过程中,NGPC 考虑了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GAC 早期预警、Amazon 对 GAC 建议做出的响应、各方就此事收到的信函,以及受 ICANN 委托的专家的分析意见。NGPC 的决定不会影响 Amazon 和 GAC 成员为就相关问题展开对话而作出的持续努力。

      2016 年 3 月 1 日,Amazon 针对指示不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的 ICANN 董事会第 2014.05.14.NG03 号决议提交独立审核请求。

      2017 年 7 月 11 日,IRP 小组(下称"小组")发布其在 Amazon 诉 ICANN IRP 案中的最终声明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gcc-final-declaration-24oct16-en.pdf [PDF, 2.52 MB])。该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汇总如下,全文请参阅: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cc-v-icann-2014-12-06-en

      在一项 2-1 决定中,小组声称 Amazon 为胜诉方,并认定"董事会通过 NGPC 采取的行动不符合其条款、章程和申请人指导手册,因为 […] 通过对 [GAC] 关于其建议是否具有依据充分的公共政策理由的共识性建议给予完全的尊重,NGPC 没有履行其职责,没有独立评估和决定是否存在有效且以绩效为基础的公共政策利益支持 GAC 的共识性建议。"(《最终声明》第¶2 款。)小组进一步声称:"ICANN 应承担此次 IRP 的费用以及 IRP 提供商的费用",并"应赔偿 Amazon 总计 163,045.51 美元。"(《最终声明》第 ¶126 款。)

      此外,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 Amazon 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 Amazon 的申请。"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应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小组表示,"董事会应说明支持该决定的理由";"仅仅 GAC 共识性建议无法取代董事会通过合理分析做出的独立、客观决策。"(《最终声明》第¶125 款。)或者,如果董事会决定应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小组建议 ICANN 应"在发出此项声明之后 60 天内""与 GAC'会面协商'"。(《最终声明》第 ¶125 款。)

      在得出其结论的过程中,小组表示:"依照此次 IRP 的事实,至少,在发布反对某申请的共识性建议之前,GAC 应履行的程序公正性义务要求 GAC 允许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一方提交书面声明或意见;且董事会有责任确保,作为 ICANN 选区机构,GAC 制定了此类程序并遵循了该程序。"(《最终声明》第 ¶94 款。)

      小组进一步指出:"虽然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但 GAC 共识性建议应基于依据充分的公共利益顾虑,且从记录的完整性考虑,必须在 NGPC 之前确定或可以确定这一公共利益依据。"(《最终声明》第¶103 款。)小组声称:"NGPC 遵从了 GAC 关于存在有效公共利益顾虑的共识性建议,通过这样做,它废弃了 ICANN 治理文件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 — 关于是否允许继续处理申请,GAC 应做出独立、以绩效为基础的客观决策。"小组进一步指出:"由于未能独立评估并详细说明 GAC 建议是否存在依据充分的公共政策理由,NGPC 实际上为 GAC 的共识性建议建立了结论性或不可反驳的推定。"(《最终声明》第 ¶116 款。)

      大多数 IRP 小组成员认为 GAC 没有为 Amazon 提供向 GAC 发表意见的机会,但一名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提出异议(因为他认为审核 GAC 流程不属于 IRP 的工作范围)。此外,虽然大多数小组成员认为,NGPC 认同 GAC 建议不可反驳,而非一个强有力的推定,但他也不赞同这一观点,因为他认为 NGPC 确实正确分析了 GAC 建议。不过,这名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对最终结果表示认同,因为他认为 Amazon 已经反驳了 GAC 建议建立的强有力推定,但 NGPC 未能为其结论提供"理由充分"的依据,因此仍然不应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

      董事会对参与 IRP 的双方的真诚态度表示赞赏,接受并确认中立第三方小组的结论,即 Amazon 为胜诉方,ICANN 应向 Amazon 赔偿其 IRP 费用。因此,董事会采纳此项决议,会立即向 Amazon 赔偿其 IRP 费用,同时,董事会将继续考虑小组有关后续工作的建议和/或附加选项。

      董事会认识到这项决策的重要性,并希望阐明,它会非常认真地对待所有 ICANN 问责机制的结果,成立新的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以及向 BAMC 移交小组的建议均进一步表明了董事会的这一意愿。

      董事会的决定符合公共利益,考虑并平衡了解决未决 gTLD 争议的目标,尊重了 ICANN 问责机制,并遵循了结合社群意见、经过多年制定的《申请人指导手册》中规定的政策和程序。

      除了小组声称 ICANN 应赔偿胜诉方的金额外,此项决定预计不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直接财务影响。对审核小组的建议进行进一步审核与分析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弹性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6. 进一步考量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未达成任何决议。


1 有关非 PDP ccNSO 工作组的信息,请参阅:https://ccnso.icann.org/workinggroups;有关'停用 ccTLD'的 PDP,请参阅:https://ccnso.icann.org/workinggroups/pdp-retirement.htm

2 在 2017 年 7 月 22 日之前,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ICANN 章程》,2016 年 10 月 1 日,第 4 条第 §4.2(e) 款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6-09-30-en - article4)。因此,BGC 审核了请求 17-2,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充分依据,BGC 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执行了此项工作。2017 年 7 月 22 日,虽然请求 17-2 尚未获得定论,经修订的章程开始生效,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现在被指示负责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e) 款,请参阅: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article4。此后,BAMC 负责审核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7-2。

3 如 BAMC 所指出,请求者表示(通过选中重审请求表中的对应方框)请求 17-2 寻求对员工和董事会的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但是,为了在 CPE 流程审核过程中向 CPE 小组请求材料时有所提及,"根据其章程,BGC 有责任披露这些材料,但却没有这样做",关于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请求者未提出进一步论据。请求者也未要求 ICANN 组织就此问题采取任何行动。相反,请求者重点关注的是"ICANN 员工"对请求者的 DIDP 请求做出的响应。因此,BAMC 将请求 17-2 解读为寻求重审 ICANN 组织对请求者的 DIDP 请求的响应,而不是重审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参见 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9 页。)

4 在 2017 年 7 月 22 日之前,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依照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ICANN 章程》,2016 年 10 月 1 日,第 4 条第 §4.2(e) 款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6-09-30-en - article4)。因此,BGC 审核了请求 17-3,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充分依据,BGC 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执行了此项工作。2017 年 7 月 22 日,虽然请求 17-3 尚未获得定论,经修订的章程开始生效,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现在被指示负责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e) 款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article4)。此后,BAMC 负责审核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7-3。

5 依照提交请求 15-21 时生效的章程第 IV 条第 2.3 款,BGC 负责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ICANN 章程》,2014 年 7 月 30 日,第 IV 条第 §2.3 款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IV)。第 IV 条第 2.15 款规定:"对于所有针对员工行动或不作为提出的重审请求,董事会应授予 BGC 就该事宜作出最终裁决和建议的权力。"同上,第 IV 条第§ 2.15 款。 

6 如 BAMC 所指出,请求者表示(通过选中重审请求表中的对应方框)请求 17-3 寻求对员工和董事会的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但是,为了在 CPE 流程审核过程中向 CPE 小组请求材料时有所提及,"根据其章程,BGC 有责任披露这些材料,但却没有这样做",关于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请求者未提出进一步论据。请求者也未要求 ICANN 组织就此问题采取任何行动。相反,请求者重点关注的是 ICANN 组织对请求者的 DIDP 请求做出的响应。因此,BAMC 将请求 17-3 解读为寻求重审 ICANN 组织对请求者的 DIDP 请求的响应,而不是重审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参见 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10 页。)

7 如 2017 年 9 月 1 日的动态更新中所述,CPE 提供商已将文档提交给 FTI,FTI 目前正在评估 CPE 提供商的文件是否已经提交完毕。(2017 年 9 月 1 日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