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注册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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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服务机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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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发生合并,该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向 ICANN 发送合并通知。
注册服务机构合并有两种形式:
- 两家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合并。在这种情况下,两家注册服务机构将合并为一家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实体,其中不复存在的一家实体的认证将终止。
-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与非认证实体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后的存续实体将继续作为或成为(视情况而定)ICANN 认证的机构。
对于上述任何一种类型的合并,注册服务机构都必须向 ICANN 提交以下文件,可以通过快递或传真寄送,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企业合并协议副本(可对副本进行编辑,删除机密条款);
- 相应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成立证明和公司存继证明。
- 主要联系人更新表 [PDF,638 KB](如需变更);以及
- 视情况提供:
- 对于依据 2009 RAA 认证的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注册服务机构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名单;
- 对于依据 2013 RAA 认证的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更新的注册服务机构信息规范表 [XLSX,11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