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决议 | 新 gTLD 项目委员会会议 2014 年 11 月 7 日

  1. 主要议程

 

  1. 主要议程:

    1. 有关重审请求 13-9 (Amazon EU S.á.r.l.) 的 BGC 建议

      鉴于 Amazon EU S.a.r.l. 的(以下简称“Amazon 的”)重审请求(以下简称“请求 13-9”)希望对支持 Commercial Connect LLC 反对 Amazon 关于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被认为会与 Commercial Connect 的 .SHOP 申请产生相似性混淆)TLD 申请的专家裁决进行重审。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考虑了请求 13-9 中提出的问题。

      鉴于 BGC 以请求方未提供正当的重审依据为由,建议否决请求 13-9,并且新 gTLD 项目委员会对此建议表示同意。

      兹此发布第 2014.11.07.NG01 号决议:新 gTLD 项目委员会采纳 BGC关于重审请求 13-9 的建议,详情请访问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recommendation-amazon-10oct13-en.pdf [PDF, 132 KB]。

      第 2014.11.07.NG01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方 Amazon EU S.a.r.l. 是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TLD(以下简称“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申请人。Commercial Connect LLC(以下简称“CC”)已申请 .SHOP(以下简称“CC 的已申请字符串”)。CC 反对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声称该字符串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会产生相似性混淆(以下简称“CC 的异议”)。专家组裁定,支持 CC 的异议,理由是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会产生相似性混淆。请求方声称,争议解决服务机构 (ICDR) 和专家组未能遵守登记和/或接受 CC 的异议的既定流程。请求方还声称,专家组在评估 CC 的异议时应用了错误的标准。请求方请求 ICANN 忽略专家组的专家裁决,指示一个新的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指导手册中设定的标准审核 CC 的异议,或者做出必要的调整,以便实现“ICANN 标准、政策和程序的非歧视应用”。(请求第 9 条。)

        BGC 裁定,请求方并未为重审提供适当依据,因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 ICDR 或专家组在接受和支持 CC 的异议时违反了任何政策或流程。有鉴于此,BGC 建议否决请求 13-9。NGPC 表示认同。

      2. 资料

        1. 相关资料

          请求方 Amazon EU S.a.r.l. 是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TLD(以下简称“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申请人。Commercial Connect LLC(以下简称“CC”)已申请 .SHOP(以下简称“CC 的已申请字符串”)。Top Level Domai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TLDH”)已申请中文字符(翻译成“购物”)顶级域名(以下简称“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

          CC 反对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声称这两个字符串都会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产生相似性混淆。

          2013 年 8 月 21 日,专家组裁定,支持 CC 关于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异议,理由是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会产生相似性混淆。

          另一个专家组拒绝了 CC 关于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异议,理由是这两个已申请字符串并不相似,不会产生混淆;2013 年 9 月 4 日,请求方提交了请求 13-9。

        2. 请求方的诉求

          请求方声称,CC 没有按照新 gTLD 争议解决程序(以下简称“程序”)第 7(b) 条向 Amazon 提供异议副本,这是一个无法纠正的缺陷。请求方还声称,专家组在评估 CC 的异议时应用了错误的标准。具体而言,请求方声称,专家组所应用的标准考虑了“使用两种不同语言中基本相同的足以在普通互联网用户中引起字符串混淆的词语”,并声称该标准会消除逐例评估词语翻译的必要性。

      3. 问题

        要重审的问题如下:(1) ICDR 和专家组在接受 CC 的异议时是否违反了政策或流程;以及 (2) 专家组在评估 CC 的异议时是否应用了错误的标准。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根据 ICANN 章程的规定,BGC 负责评估重审请求并为董事会提供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 款。在这种情况下,NGPC 被赋予了董事会权力,审查并全面考虑了 BGC 关于请求 13-9 的建议,而且认定其分析合理。

      5. 分析和理由

        1. ICDR 和专家组接受 Commercial Connect 的异议并不能证明其违反流程。

          BGC 裁定,ICDR 接受 CC 的异议并不能证明其违反政策或流程,请求方也无法证明这点,NGPC 同意这一看法。请求方声称,CC 没有按照程序第 7(b) 条向请求方提供异议副本,这是一个无法纠正的缺陷。请求方进一步声称,根据程序第 9(d) 条,如果异议不符合程序第 5-8 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缺陷就应拒绝异议,因此,ICDR 应拒绝 CC 的异议并关闭异议处理程序。根据程序,ICDR 应对 CC 的异议进行行政审核,并将行政审核结果通知异议人、申请人和 ICANN。(程序第 9[a] 条。)BGC 作出裁决:可用记录显示,ICDR 在此方面遵守了其职责。ICDR 于 2013 年 4 月 4 日发送的要求 CC 纠正所述缺陷的电子邮件与异议行政审核程序中规定的流程一致。

          BGC 进一步指出,可用记录证明请求方已收到通知,知晓有人针对自身提出了异议,且请求方应按照要求作出回应以避免被误认为是默认异议。请求方确认收到异议副本,且 ICDR 邀请了请求方在其关于 CC 的异议回应中提出声称的程序缺陷。BGC 认为,专家组收到并考虑了请求方的程序缺陷诉求,专家组拒绝请求方的诉求可表明并不存在有关请求方的实际损害。因此,BGC 裁定,ICDR 接受 CC 的异议并不违反任何政策或流程。

        2. 请求方关于专家组应用了错误标准的诉求未获支持,且不能成为重审的依据。

          BGC 裁定,请求方关于专家组应用了错误标准的诉求不能为重审提供支持,NGPC 对此表示同意。BGC 指出,申请人指导手册第 3.5.1 款中规定了评估字符串混淆异议的相关标准,且专家组在评估 CC 的异议时不止一次参考并正确指明了适用标准。根据双方的争论,看来专家组主要关注的是两个字符串的含义,并确定了三个需要进行审查的相关问题。BGC 作出裁决,专家组对字符串含义的关注符合评估字符串混淆异议的标准。任何类型的相似性(包括含义相似)都可能造成混淆。(指导手册第 2.2.1.1.3 款。)BGC 还认为,请求方提出的“专家组必须将范围限定在听觉或视觉相似性标准上”这一说法并不受可用文档的支持,也不能支持“专家组违反任何既定政策或程序”这一结论。

          BGC 还指出,与请求方的观点相反,专家组并未自动得出结论认为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之间可能产生混淆。相反,专家组在做出决定之前对问题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分析。

          对于请求方依据另一个 ICDR 专家组的裁决,该裁决认为 Top Level Domai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TLDH”)对中文字符(翻译成“购物”)TLD(以下简称“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申请不会与 CC 的 .SHOP 申请产生相似性混淆,以此证明专家组应用了错误的标准;BGC 认为,这两个 ICDR 专家组评估了潜在的相似性异议,但是仍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并不意味着其中一个专家组应用了错误的标准。从程序上讲,各个专家组一般会根据相关方针对该特定异议向其提交的材料作出决定,且异议人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两个专家组在处理相同问题时,根据所收到材料的效力,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尽管 CC 是两个投诉处理程序中的异议人,但是异议却遭到了不同申请人的反驳。因此,专家组做出的裁决至少在某些部分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各个申请人(Amazon 和 TLDH)提交的为各自所申请字符串辩护的材料并不相同。

      6. 决定

        NGPC 有机会对请求方提交或以请求方名义提交的所有材料(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13-9-2014-02-13-en)或者其他与请求 13-9 相关的所有材料进行考量。在考虑了收到的所有相关信息之后,NGPC 审核并通过了 BGC 关于请求 13-9 的建议,这份建议应视为决议理由的一部分,建议全文请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13-9/recommendation-amazon-10oct13-en.pdf [PDF, 132 KB]。

        尽管在对问题进行更多讨论后,就该问题而言并没有提出任何重审依据,但是 BGC 建议工作人员向 NGPC 提供一份报告,列出处理此请求中提出的情况的可选方案,即,在处理与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类似的争议时字符串混淆异议争议解决流程得出的不同结果。因此,NGPC 推迟考量请求 13-9,待 NGPC 完成有关如何处理所认为的不一致的 SCO 专家裁决的问题后再行考量。在 2014 年 2 月 5 日的会议上,NGPC 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针对以公众意见为主题的 SCO 审核机制提案的框架原则(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port-comments-sco-framework-principles-24apr14-en.pdf [PDF, 166 KB])启动公众意见征询期。

        在对 BGC 要求工作人员起草的关于重审请求 13-9 和 13-10 的报告、所收到的关于 SCO 审核机制提案的公众意见、提交 NGPC 供其考量的其他意见以及指导手册中规定的流程进行仔细考量后,NGPC 在 2014 年 10 月 12-14 日的会议上对其关于所认为的不一致或不合理的 SCO 专家裁决的考量进行了总结。当时,NGPC 发现了两个具体的 SCO 专家裁决,其中一个是请求 13-9 中所述的 SCO,它不符合新 gTLD 项目和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NGPC 指示将这些专家裁决发回至 ICDR 进行第三专家组评估,以做出最终专家裁决。作为理由的一部分,NGPC 在权衡之后确认,采纳 SCO 审核机制不适合当前轮次的新 gTLD 项目,建议在为后续轮次的新 gTLD 项目制定相关规则和流程(通过多利益相关方流程制定),并应确定是否有必要针对专家裁决制定一个正式的审核流程。NGPC 指出,其现在将继续考量关于请求 13-9 的 BGC 建议。

        就 BGC 建议的时间而言,ICANN 章程规定,除非不可行,BGC 应在收到重审请求后三十天内向董事会 [或适当时向 NGPC] 提交关于重审请求的最终裁决或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16 款。为满足三十天的时间限制,BGC 需要在 2013 年 10 月 4 日之前采取行动。由于收到的重审请求数量较多,BGC 首次有可行机会对此请求采取行动的时间是 2013 年 10 月 10 日。此外,章程第 IV 条第 2.17 款规定,董事会(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是 NGPC)应在收到重审请求后 60 日内或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发布其关于 BGC 建议的决定。由于 NGPC 要对如何处理所认为的不一致的 SCO 专家裁决(包括 SCO 审核机制提案和有关提案的公众意见)进行考量,NGPC 无法在更早的时间考量请求。

        采纳 BG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直接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定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有关重审请求 13-10 (Commercial Connect, LLC) 的 BGC 建议

      鉴于 Commercial Connect, LLC 的(以下简称“Commercial Connect 的”)重审请求(以下简称“请求 13-10”)希望对 ICANN 工作人员接受两个不一致的专家裁决(来自由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指定的争议解决专家组)进行重审。

      鉴于根据 2013 年 8 月 21 日支持 Commercial Connect 反对 Amazon EU S.a.r.l. 的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gTLD 申请的专家裁决,请求 13-10 质疑工作人员接受有关拒绝 Commercial Connect 反对 Top Level Domain Holdings Limited 关于中文字符(翻译成“购物”)gTLD 申请的专家裁决。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BGC”)考虑了请求 13-10 中提出的问题。

      鉴于 BGC 以 Commercial Connect 未提供正当的重审依据为由,建议否决请求 13-10,且新 gTLD 项目委员会(以下简称“NGPC”)对此建议表示同意。

      兹此发布第 2014.11.07.NG02 号决议:NGPC 采纳 BGC 关于重审请求13-10 的建议,详情请参见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recommendation-commercial-connect-10oct13-en.pdf [PDF, 113 KB]。

      第 2014.11.07.NG02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方 Commercial Connect LLC(以下简称“请求方”或“CC”)已申请 .SHOP 字符串(以下简称“CC 的已申请字符串”)。Top Level Domai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TLDH”)已申请中文字符(翻译成“购物”)顶级域名(以下简称“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Amazon EU S.a.r.l. 已申请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gTLD(以下简称“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CC 反对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声称这两个字符串都会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产生相似性混淆。ICDR 裁定,支持 CC 关于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异议,理由是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会产生相似性混淆。另一个 ICDR 专家组拒绝了 CC 关于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异议,理由是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不会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产生相似性混淆。请求方声称,两个专家组在评估异议时应用申请人指导手册的方式不一致,未能遵守适当的流程。请求方还声称,ICANN 工作人员未能向专家组提供清晰且定义明确的指南,且未能确保专家组遵守指南,因此导致对流程的实质性违反,从而让专家组得出不一致的裁决。

        BGC 认为请求方未能提供正当的重审依据。没有迹象表明任何一个专家组违反了任何政策或流程,也没有迹象表明 ICANN 未遵守任何既定政策或程序。有鉴于此,BGC 建议否决请求 13-10。NGPC 表示认同。

      2. 资料

        1. 相关资料

          请求方 Commercial Connect LLC(以下简称“请求方”或“CC”)已申请 .SHOP 字符串(以下简称“CC 的已申请字符串”)。Top Level Domai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TLDH”)已申请中文字符(翻译成“购物”)顶级域名(以下简称“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Amazon EU S.a.r.l. 已申请日文字符(翻译成“网购”)gTLD(以下简称“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

          请求方反对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声称这两个字符串都会与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产生相似性混淆;TLDH 和 Amazon 分别在单独的投诉处理程序中提交了各自的回应。

          2013 年 8 月 8 日,ICDR 的指定专家提供了有关 CC 反对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专家裁决(以下简称“TLDH 专家裁决”)。专家组(以下简称“TLDH 专家组”)决绝了 CC 的异议,理由是:根据新 gTLD 争议解决程序(以下简称“程序”)中设定的标准和申请人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这两个已申请字符串不会在普通互联网用户中产生相似性混淆。

          另外,对于请求方关于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异议,另一个 ICDR 专家组(以下简称“Amazon 专家组”)支持了 CC 的异议,理由是两个已申请字符串会产生相似性混淆(以下简称“Amazon 专家裁决”)。

          2013 年 9 月 5 日,请求方提交请求 13-10。

        2. 请求方的诉求

          请求方声称,TLDH 和 Amazon 专家组在评估异议时应用申请人指导手册的方式不一致,未能遵守适当的流程。请求方声称,ICANN 工作人员未能向专家组提供清晰且定义明确的指南,且未能确保专家组遵守指南,因此导致对流程的实质性违反,从而让专家组得出不一致的裁决。

      3. 问题

        要重审的问题如下:(1) 所声称的专家裁决之间不一致是否能够证明违反政策或流程;以及 (2) 所声称的 ICANN 未能向专家组提供指南是否可以为重审提供支持。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根据 ICANN 章程的规定,BGC 负责评估重审请求并为董事会提供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 款。在这种情况下,新 gTLD 项目委员会(以下简称“NGPC”)被赋予董事会权力后,审查并全面考虑了 BGC 关于请求 13-10 的建议,而且认定该分析合理。

      5. 分析和理由

        1. 所声称的专家决议之间的不一致不能证明违反流程。

          BGC 裁决,两个不同的专家组作出不同的裁决并不意味着专家组在评估字符串混淆异议时应用标准的方式不一致,也不能证明违反了政策或流程,NGPC 对此表示同意。CC 依据的是指导手册第 2.2.1.1.3 款,该款规定:可以根据任何类型的相似性(包括视觉、听觉或含义相似性)提出字符串混淆异议。CC 声称,TLDH 专家组在评估外文字符国际化域名申请时裁决道,“指南不允许仅仅依据含义提出混淆异议”,而 Amazon 专家组裁决道,“使用两种不同语言中基本相同的词语足以产生字符串混淆”。(请求第 5 页。)BGC 指出,各个专家组一般会根据相关方针对该特定异议向其提交的材料作出决定,且异议人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两个专家组在处理相同问题时,根据所收到材料的效力,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尽管 CC 是两项投诉中的异议人,但是异议却遭到了不同申请人的反驳。因此,专家组做出的裁决至少在某些部分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各个申请人(TLDH 和 Amazon)提交的为各自所申请字符串辩护的材料并不相同,而不是因为其中一个专家组在做出裁决时违反了任何既定政策或流程。

          BGC 进一步指出,TLDH 专家组拒绝 CC 的异议不是因为其认为基本相同的词语的翻译不足以产生字符串混淆(CC 这样声称),而是因为 TLDH 提出了有力的证据证明了 CC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之间基本没有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因此,BGC 裁决道,CC 并不能确定任何专家组未能遵守既定政策或流程,NGPC 对此表示同意。请求转而质疑专家组的实质性裁决,而非专家组在做出各自裁决时所遵循的流程。尽管 CC 可以反对 TLDH 专家组的结论,但重审并不能作为重新评估 TLDH 专家组实质性裁决的机制。

        2. ICANN 被指未能向专家组提供指南,这一说法并不能为重审提供支持。

          BGC 认为,CC 并未确定出要求 ICANN 在执行新 gTLD 项目中已经采取的行动之外还需采取行动的任何既定政策或流程,NGPC 对此表示同意。CC 对于标准是否导致了 TLDH 专家组拒绝 CC 的异议表示不同意,这并不意味着 ICANN 在接受裁决时违反了任何政策或流程(也不能说明任何专家组的裁决是错误的)。《指导手册》中规定了用来评估和解决异议的标准。TLDH 专家裁决和 Amazon 专家裁决体现出专家组遵循了评估标准。

          BGC 还认为,ICANN 接受将该专家裁决作为向 ICANN 提出的建议,这一行为也符合既定流程。(《指导手册》第 3.4.6 款。)CC 试图根据所声称的不一致的专家裁决,在此声称指导手册中设定的用于评估字符串混淆异议的程序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而这些程序是根据多年以来的各种政策制定和执行规划而制定出来的,因此这项声称不受支持且应被拒绝。

      6. 决定

        NGPC 有机会对请求方提交或以请求方名义提交的所有材料(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13-10-2014-02-13-en)或者其他与请求 13-10 相关的所有材料进行考量。在考虑了收到的所有相关信息之后,NGPC 审核并通过了 BGC 关于请求 13-10 的建议,这份建议应视为决议理由的一部分,建议全文请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13-10/recommendation-commercial-connect-10oct13-en.pdf [PDF, 113 KB]。

        尽管在对问题进行更多讨论后,就该问题而言并没有提出任何重审依据,但是 BGC 建议工作人员向 NGPC 提供一份报告,列出处理此请求中提出的情况的可选方案,即,在处理与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和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类似的争议时字符串混淆异议争议解决流程得出的不同结果。因此,NGPC 推迟考量请求 13-10,有待 NGPC 完成有关如何处理所认为的不一致的 SCO 专家裁决的问题之后再行考量。在 2014 年 2 月 5 日的会议上,NGPC 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针对以公众意见为主题的 SCO 审核机制提案的框架原则(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port-comments-sco-framework-principles-24apr14-en.pdf [PDF, 166 KB])启动公众意见征询期。

        在对 BGC 要求工作人员起草的关于重审请求 13-9 和 13-10 的报告、所收到的关于 SCO 审核机制提案的公众意见、提交 NGPC 供其考量的其他意见以及指导手册中规定的流程进行仔细考量后,NGPC 在 2014 年 10 月 12-14 日的会议上对其关于所认为的不一致或不合理的 SCO 专家裁决的考量进行了总结。当时,NGPC 发现了两个具体的 SCO 专家裁决,它们不符合新 gTLD 项目和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NGPC 指示将这些专家裁决发回至 ICDR 进行第三专家组评估,以做出最终专家裁决。由于对重审请求具有重大意义,NGPC 专门指示对有关 Amazon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专家裁决(请求 13-9 中所述)进行审核,同时,NGPC 建议第三专家组也对有关 TLDH 的已申请字符串的专家裁决进行审核,将其作为背景。作为理由的一部分,NGPC 在权衡之后确认,采纳 SCO 审核机制不适合当前轮次的新 gTLD 项目,建议在为后续轮次的新 gTLD 项目制定相关规则和流程(通过多利益相关方流程制定),并应确定是否有必要针对专家裁决制定一个正式的审核流程。NGPC 指出,其现在将继续考量关于重审请求 13-10 的 BGC 建议。

        就 BGC 建议的时间而言,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16 款规定,除非不可行,BGC 应在收到重审请求后三十天内向董事会 [或适当时向 NGPC] 提交关于重审请求的最终裁决或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16 款。为满足三十天的时间限制,BGC 需要在 2013 年 10 月 4 日之前采取行动。由于 2013 年 9 月至 10 月期间收到的重审请求数量较多,BGC 首次有可行机会对此请求采取行动的时间是 2013 年 10 月 11 日。此外,章程第 IV 条第 2.17 款规定,董事会(在此案例中也可以是 NGPC)应在收到重审请求后 60 日内或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发布其关于 BGC 建议的决定。由于 NGPC 要对如何处理所认为的不一致的 SCO 专家裁决(包括 SCO 审核机制提案和有关提案的公众意见)进行考量,NGPC 无法在更早的时间考量请求。

        采纳 BG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直接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定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3. GAC 建议 - 洛杉矶公报

      未达成任何决议。

    4. ALAC 关于公众利益承诺的声明

      未达成任何决议。

2014 年 11 月 11 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