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决议批准 | ICANN 理事会例行会议 2012 年 05 月 6 日

本文档已翻译为多种语言,仅供参考之用。原始官方版本(英文版)可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06may12-en.htm

  1. 认可议程

  2. 主要议程

 

  1. 认可议程

    决议:批准本认可议程中的以下决议:

    1. 批准 ASO 提出的 IANA 关于 IPv4 耗尽后 IPv4 地址分配机制的全球政策提案

    鉴于最后 5 份全球单播 IPv4 /8s 已于 2011 年 2 月 3 日根据全球政策分配给了 5 个 RIR。

    鉴于当前没有在 RIR 间重新分配 IPv4 地址空间的政策机制。

    鉴于编址群体已经提出政策提案并达成一致意见,允许退回的 IPv4 地址空间在 5 个 RIR 区域之间平等共享。

    鉴于理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决定要求 ICANN 工作人员在背景报告中跟踪政策提案的制定,且此等报告已经定期提交。

    鉴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ASO 地址委员会向 ICANN 理事会递交政策提案,供理事会审批。

    鉴于提案已公布并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至 2012 年 4 月 4 日征求公众意见,且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1 号决议:根据 2004 ASO 备忘录附件 A 第 9 条的规定,批准 IANA 关于 IPv4 耗尽后 IPv4 地址分配机制的全球政策。

    第 2012.05.06.01 号决议的理由

    拟采取的行动打算批准一项已经在 5 个编址群体达成共识的政策提案,并通过 ICANN 执行 IANA 职能来实施该政策。要采取的行动不会带来任何预算影响,也没有任何潜在的负面影响。由于根据 ASO 备忘录,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有 60 天的窗口期,因此,现在采取这项行动非常重要。

    2. 允许 Whois 变更的 CAT RSEP 申请

    鉴于 PuntCAT 根据 ICANN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提交了一份申请,即请求修正 .CAT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允许进行 Whois 变更,以遵守西班牙和欧盟数据保护法。

    鉴于 ICANN 在依据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将该 .CAT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正提案作为一项新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进行评估后,没有发现任何安全性、稳定性或竞争性问题,因此发布了该提案以征询公众意见并供理事会讨论(请参见

    http://www.icann.org/en/news/announcements/announcement-20jan12-en.htm)。

    鉴于在公众意见征询期内由 ICANN 提出的潜在问题已经通过 PuntCAT 的回应予以解决。

    鉴于通过批准该提案,puntCAT 域名注册人(个体)可以在查询其域名时不将其联系人信息显示在 puntCAT Whois 中。相反,代表企业的注册人没有这种选择,也就是说,他们有义务在 Whois 中公布其联系人的信息。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2 号决议:批准允许在 .CAT 中进行 Whois 变更的修正案,并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和总顾问适时采取行动来实施此修正案。

    第 2012.05.06.02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的利益主体关系团队、法律团队和技术团队查看了关于竞争性和 DNS 稳定性问题的 RSEP 提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如 RSEP 附录中所述,根据注册管理机构,来自加泰罗尼亚、西班牙和欧盟的执法机构与数据保护机构代表支持该服务。

    puntCAT 提出,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 GAC 公报中陈述了以下内容:

    "2.2 GAC 承认,还有关于…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合法性问题,特别是与相关隐私权法律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冲突" (http://gac.icann.org/system/files/GAC_28_Lisbon_Communique.pdf)

    ICANN 将 2012 年 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2 月 10 日作为公众意见征询期。在此期间,puntCAT 提案收到了 4 条意见,其中包括 3 条支持意见和 1 条来自 IPC 的反对意见。以下是这些意见的摘要。

    Fundacio PuntCAT 已与来自加泰罗尼亚、西班牙和欧盟的相关数据保护机构代表进行磋商,也已经与该问题的专家进行正式咨询。puntCAT 指定的相关当局有:第 29 条工作组、针对数据保护与隐私权的独立欧盟顾问当局、西班牙数据保护机构、加泰罗尼亚数据保护当局。

    根据 Fundació puntCAT,该申请是 .cat 群体中数据保护问题增多的直接结果。这些问题已经通过众多要求允许私人 whois 的注册人申请书直接向 Fundació puntCAT 提出,此外,数据保护论坛中的总体趋势也已明确提出了该问题。要了解有关这方面的信息,请参阅上面提到的文件。

    在 puntCAT 及其注册服务商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会议中,向注册服务商咨询并告知了相关信息。此次会议将 whois 系统变更提案作为主要议题之一,出席会议的注册服务商无人反对该提案。

    提交修正案提案征询公众意见,其中收到一条来自 IPC 的反对意见。在对 IPC 问题的回复中,PuntCAT 注册管理机构继续断言:在解决 Whois 系统存在的难题时,所提议的变更符合数据保护框架的解释方式。它还表示"在我们看来,西班牙数据保护机构使用的语言足以明确处理提议的变更。puntCAT 认为不允许我们处理变更是一种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延迟或妨碍 puntCAT 遵守数据保护法规会将注册管理机构置于一个非常危险的违法境地,可能由此产生严重的经济债务。"

    之前,ICANN 在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收到并批准了一份来自电信注册管理机构 Telnic Ltd 的类似申请。请参见:http://www.icann.org/en/registries/rsep/index.html#2007004。Telnic 遭受了类似的境遇,也就是说,受到欧洲隐私权法律的约束。

    3. 薪酬委员会章程

    鉴于当前,薪酬委员会根据 2005 年批准的章程运营,要查看该章程,请访问: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compensation/charter

    鉴于薪酬委员会有责任审查其运营状况,并提出合适的更新或改进建议。2012 年 5 月 4 日,薪酬委员会建议修订其章程,以更好地反映薪酬委员会目前的运营状况。修订的章程还引入了理事会监管委员会之前批准的《理事会委员会章程》的标准文本。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minutes/resolutions-06mar09.htm#10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3 号决议:批准经修订的薪酬委员会章程。

    第 2012.05.06.03 号决议的理由

    此次批准修订的薪酬委员会章程很有意义,因为修订版比 2005 年批准的前一版本更好地反映了薪酬委员会目前的运营状况。修订版本的章程还符合所有其他委员会章程。在制定章程修订版期间,理事会审核了 ICANN 薪酬委员会的最佳做法及实际运作,并认为这两方面对于批准章程修订版十分重要。

    薪酬委员会章程修订版的批准预计会产生积极的公共影响,因为该修订版提高了委员会的责任性和透明性,并且如实反映了该委员会目前的工作活动和最佳做法。修订薪酬委员会章程对 ICANN 或机构群体没有财政影响。通过修订章程来确认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任何影响。

    4. 整体薪酬框架

    鉴于保留高素质员工对 ICANN 的运营至关重要,ICANN 希望确保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

    鉴于 ICANN 当前薪酬框架的目标是让工作人员的薪酬达到营利机构工作人员薪酬的 50%-75%。

    鉴于独立薪酬专家顾问 Towers Watson 建议 ICANN 更新薪酬框架,将评比非营利组织和高科技机构中同等工作人员的薪酬纳入框架范围。

    鉴于薪酬专家顾问的建议与 ICANN 当前的薪酬实施办法和目标是一致的。

    鉴于薪酬委员会经过评估后同意薪酬顾问的建议。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4 号决议:理事会采纳了由独立专家薪酬顾问提供的更新薪酬框架的建议,并通知工作人员根据 ICANN 的薪酬实施办法实施该建议。

    第 2012.05.06.04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的薪酬理念是确保向工作人员提供的报酬具有全球竞争力,并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创造更高的绩效以实现共同的目标。具体来说,正如理事会先前批准的 ICANN 薪酬实施办法(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 financials/compensation-practices-31jan10-en.pdf [PDF, 91 KB])所述,ICANN"承诺支付给工作人员的薪酬应达到规模和复杂程度与 ICANN 类似的同等公司工作人员薪酬水平的 50%-75%,具体薪酬还将根据个人的经验、能力和市场地位确定。"该框架最初根据一份由外部薪酬专家开展的 2006 年调查制定,其中包含有提供与营利机构同等薪酬的规定。为了确保在工作人员薪酬方面采取最佳做法,薪酬委员会呼吁对 2006 年确立的薪酬框架进行评审。

    ICANN 的独立薪酬专家顾问 Towers Watson (TW) 对 ICANN 的现有薪酬框架进行了全面分析。TW 建议对 ICANN 在确定工作人员薪酬时用于比较的组织和机构进行更新,指出不仅应考虑营利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考虑非盈利组织和高科技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TW 共建议了三类可进行比较的组织,以确保 ICANN 在确定工作人员薪酬水平时采用正确的参照对象。实施此项变更为 ICANN 的薪酬实施提供了更多透明度,提高了市场同等薪酬的准确度。

    根据其授权,薪酬委员会评估了顾问的建议并同意采用更新的薪酬框架。此举可能对 ICANN 产生一定的财政影响,但是此类影响可以通过 ICANN 的常规预算编制活动予以排除。此项行动预计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任何影响。

    5. IRTP B 部分第 8 条建议

    鉴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GNSO 委员会就注册服务商之间的域名转让政策 B 部分(IRTP B 部分)启动政策制定流程 (PDP),以解决五个章程问题,详情请访问 https://community.icann.org/display/gnsoirtpb/3.+WG+Charter

    鉴于 PDP 遵循了章程中所规定的 PDP 步骤,最终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提交了《最终报告》。

    鉴于 IRTP B 部分工作组 (WG) 就与章程中概述的五个问题相关的建议达成全体共识。

    鉴于有关建议 8,GNSO 委员会在 6 月 22 日会议上作出决议,要求 ICANN 工作人员提供对关于注册服务商锁定状态的 Whois 状态消息进行标准化和明确化的提案,并要考虑 IRTP B 部分工作组对此问题的审议意见(请参阅 IRTP B 部分最终报告 - 建议 8)。审核提案时,GNSO 委员会考虑是否批准该建议。

    鉴于 ICANN 工作人员与 IRTP B 部分工作组协商后提出该提案,且已公布用于征询公众意见(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public-comment/irtp-b-staff-proposals-22nov11-en.htm)。

    鉴于 GNSO 委员会已对收到的知识产权社群意见予以考虑,且提案已依据 GNSO 委员会的考虑结果进行了相应更新。

    鉴于 GNSO 委员会审核并讨论了与 IRTP B 部分建议 8 有关的提案,并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的会议上一致同意采纳建议和提案(请参阅 http://gnso.icann.org/resolutions/#201202)。

    鉴于 GNSO 委员会投票达到并超过了为 ICANN 合同签约方增加新义务所需的投票阈值。

    鉴于 GNSO 委员会在投票后,就批准的建议开展了 21 天的公共意见征询期,并就所征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总结和考虑 (http://www.icann.org/en/news/public-comment/report-comments-irtp-b-rec8-16apr12-en.pdf [PDF, 340 KB])。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5 号决议:理事会采纳旨在修正注册服务商之间域名转让政策的 GNSO 委员会政策建议,相关信息请访问 http://www.icann.org/zh/transfers/policy-zh.htm

    第 2012.05.06.xx 号决议:首席执行官将制定并完成一项针对这些建议的实施计划,且继续就此工作与机构群体沟通。

    第 2012.05.06.05 号决议的理由

    为何需要现在解决此问题?

    注册服务商之间的域名转让政策 (IRTP) 是一项已于 2004 年采纳的共识性政策,它为注册人提供了一种在注册服务商之间转让域名的直接方式。委员会成立了五个工作组(A 部分到E 部分)审查该政策并考虑对其进行各种修订。

    B 部分是五个系列预定 PDP 中的第二个,这五个 PDP 分别针对现有政策中的不同改进领域。IRTP B 部分工作组已经解决以域劫持、紧急转回不当转让的域名以及锁定状态为重点的五个问题。这些建议大部分已经由 GNSO 委员会和 ICANN 理事会采纳。关于建议 8,已要求工作人员提交提案。与 IRTP B 部分工作组进行协商并就工作人员提案征询公众意见后,ICANN 工作人员向 GNSO 委员会提交了其提案。之后,知识产权社群提交了其他意见。GNSO 委员会审核了意见和更新的工作人员提案,提交此提案是为了解决 IPC 提出的意见。GNSO 委员会在其 2012 年 2 月 16 日的会议上一致批准了 IRTP B 部分建议 8 和更新的工作人员提案(请参阅 http://gnso.icann.org/resolutions/#201202)。IRTP B 部分《PDP 最终报告》获得了 IRTP B 部分工作组和 GNSO 委员会的一致支持。

    正在提交理事会考量的是什么提案?

    建议 8 建议对关于注册服务商锁定状态的 WHOIS 状态消息进行标准化和明确化。进行这些变更是为了阐明锁定的原因以及如何更改锁定状态。根据与技术专家的讨论,IRTP B 部分工作组预计对 WHOIS 状态消息进行标准化和明确化并不需要在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商层面作出重大投资或改变。IRTP B 部分工作组建议让 ICANN 工作人员制定一个实施计划并征询公众意见,以确保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法来实施此建议。

    ICANN 工作人员提案对"WHOIS 状态消息进行标准化和明确化并不需要在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商层面作出重大投资或改变"表示同意。如 IRTP B 部分最终报告所述,可以通过解释各个状态值含义的消息来联合各个 EPP 状态值。将要求注册服务商在输出中提供一个链接,该链接位于状态旁边,点击此链接可以了解关于各个状态代码的信息,例如:"状态:客户锁定 http://www.internic.net/status/ html/clientlock"。点击该链接可以进入一个由 ICANN 管理的网页,网页中显示有"EPP 状态代码、代码含义以及为什么我需要了解" 1 中说明的相关状态代码信息ICANN 还将提供状态信息的翻译版本。用户可以在浏览器上点击网页的相应位置,以相关语言查看本地化版本的信息。要求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商提供此链接并确保所显示信息的一致性可以作为一条单独的"WHOIS 状态信息政策"或 IRTP 的增补。为了避免因任何合理原由而发生潜在的 URL 阻塞或 URL 从 WHOIS 输出中脱离,将要求注册服务商不要从 WHOIS 输出中删除 Internic.net 超链接(特别是 Internic.net 状态超链接)。除链接外,注册服务商还应在 WHOIS 输出中添加一条注释-"要了解更多关于 WHOIS 状态代码的信息,请访问 Internic.net",并附上访问信息的链接。

    工作组开展外展以征求可能受到影响的群体的意见:

    公众意见论坛由工作组主持召开,除 GNSO 委员会的定期更新外,还讨论关于PDP 启动《初步报告》《最终报告提案》工作人员对建议 8 的提案,此外,还在 ICANN 会议上召开研讨会,通知 ICANN 机构群体并征求其意见(例如,参见布鲁塞尔会议旧金山会议)。社群/利益主体组织申明已提交(参见 https://community.icann.org/ display/gnsoirtpb/IRTP+Part+B)。IRTP B 部分 PDP 工作组已审查并考虑收到的所有意见(参见IRTP B 部分《最终报告》 [PDF, 972 KB] 的第六节)。此外,根据 ICANN 章程的规定,将就 ICANN 理事会考虑的建议开放公众意见论坛

    机构群体有什么疑虑或提出了哪些问题?

    关闭有关工作人员提案的公众意见论坛(未收到任何意见)并将提案提交 GNSO 委员会之后,知识产权社群提交了大量意见,ICANN 工作人员据此提交了一份更新的提案。GNSO 委员会将这些意见和更新提案纳入审议的考量范围。随后,GNSO 委员会一致通过采纳了建议和更新的 ICANN 工作人员提案。此后,GNSO 委员会根据建议和工作人员提案开放了另一个公众意见论坛。收到 2 条意见,但是据 ICANN 工作人员看来,这些意见没有要求对建议和/或工作人员提案进行修改(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news/public-comment/report-comments-irtp-b-rec8-16apr12-en.pdf [PDF, 340 KB])。

    PDP 工作组和 GNSO 委员会审核的哪些重要资料概述了对所提议建议的支持和/或反对?

    IRTP B 部分最终报告 [PDF, 972 KB]概述了经 IRTP B 部分 PDP 工作组审核的资料和意见,还概述了 IRTP B 部分工作组对该建议的全部一致支持。除上文所述的定期更新外,GNSO 委员会还审查了《最终报告》和 ICANN 工作人员提案,以及IPC 提交的意见和工作人员对这些意见的回应。

    GNSO 委员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IRTP B 部分根据 ICANN 章程附录 A 中所述的 GNSO 政策制定流程 (PDP) 提出建议,并且已获得 GNSO 委员会的一致支持。如 ICANN 章程所述,委员会对动议的一致(绝大多数)支持会促使理事会采纳建议,除非有超过 66% 理事会成员投票表示该政策并不符合 ICANN 机构群体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此外,根据 ICANN 合规性的数据,与转让相关的问题是投诉的首要方面。对 IRTP的改进除了为注册人和注册服务商提供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之外,潜在地减少了投诉的数量。

    会对机构群体产生积极还是消极影响?

    对 IRTP的改进除了为注册人和注册服务商提供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之外,潜在地减少了投诉的数量。采纳建议需要更改注册服务商的流程,但是为解决政策制定流程中的问题,这些更改可以认为是影响最小而且是必要的。如果建议得以实施,可以有效阐明和增强 IRTP,有利于所有相关方。

    是否会在财政方面对 ICANN(战略计划、运营计划、预算)、机构群体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除了上文所述注册服务商流程中需要的更改,预期对 ICANN、机构群体和/或公众没有其他财政方面的影响或不良后果。

    是否存在任何有关 DNS 的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问题?

    如果理事会批准提出的建议,则不会发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问题。

    6. 批准战略计划

    第 2012.05.06.06 号决议:理事会批准 2012 年 7 月 - 2015 年 6 月的战略计划,并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据计划中阐述的战略目标推动国际化调查和基于机构群体的运营计划流程。包含扩大 ICANN 的国际影响力和增加活动参与等内容在内的 2012-2015 战略计划暂缓实施,何时开始实施有待理事会的指示。

    第 2012.05.06.06 号决议的理由

    为了保持对全球互联网群体负责,理事会采取此项行动,以便于机构群体对 ICANN 的国际影响力和参与度的未来计划提出意见。已经对这些事项进行了机构群体调查并将编制一份报告,将围绕该报告征询公众意见并进行讨论。此外,继续实施 2011-2014 战略计划中制定的某些事项是不明智的,因此,暂缓实施 2011-2014 战略计划中的相关内容。

    审查这些意见并视情况进行回应后,可以对 2012-2015 战略计划中"扩大 ICANN 的国际影响力和参与度"的举措进行更新并将其纳入 2012-2013 运营计划。为了便于实施 2012-2013 运营计划,理事会批准了 2012-2015 战略计划。

    尽管此项工作可能带来财政影响,进行调查和审查所带来的财政影响仍然是最小的。此外,暂缓实施 2011-2012 运营计划中的当前举措,即关于进一步分配或再分配与 ICANN 国际影响力和参与度有关的工作人员和资源,将保护资源在此审查完成后不进行必要的再分配。

    此项行动预计不会对 DNS 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任何影响。

    7. 利益冲突审查

    鉴于在 ICANN 对利益冲突和道德制度的三阶段审查中,其中一个阶段需要由熟悉 ICANN 的外部法律顾问 Jones Day 对 ICANN 的机构管理政策和实践进行整体审查,以提出改进建议。

    鉴于 Jones Day 建议修改利益冲突政策、行为准则和预期行为标准,以在 ICANN 的审议流程中弘扬更高标准的道德、诚信和透明度。

    鉴于 Jones Day 还建议采纳机构管理指南,该指南为 ICANN 的管理政策和实践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来源。

    鉴于公布这四份文件以征求公众意见;在考虑所有意见的基础上,仅需对利益冲突政策和行为准则进行少量修改。

    鉴于 ICANN 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实践审查正在进行中,因此,在此过程中可能对这些文件提出更多修改建议。

    鉴于理事会致力于继续对所有利益冲突和道德实践及文件进行改进,并表示,如果收到关于这些文件的其他建议并采纳后,可能对这些文件作进一步修改。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7 号决议:理事会采纳经修订的利益冲突政策、行为准则和预期行为标准以及新版机构管理指南。

    第 2012.05.06.07 号决议的理由

    采纳经修改的利益冲突政策、行为准则、预期行为标准和新版机构管理指南是 ICANN 改进其利益冲突和道德实践的另一步骤。如 2011 年 10 月声明所述,ICANN 正在对这些实践进行三步审查,继续改进政策和实践只是证明 ICANN 承诺(确保 ICANN 多利益主体模式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的其中一种方式。采纳这些文件并不代表完成利益冲突和道德审查工作;我们希望每份文件都被视为一种演变过程,应根据 ICANN 机构群体的需要进行更改。此外,继续审查利益冲突和道德实践可能会要求进一步修改文件,或者根据需要采纳其他文件。

    采纳这些文件后,ICANN 发现,证明遵守这些指南、政策和准则对于改进组织的利益冲突与道德实践非常必要。拥有强大的文件支持只是一个方面;理事会和 ICANN 机构群体现在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改进后的实践,以将改进落实到行动上。

    作为对所收到的关于这些文件的公众意见的回应,ICANN 已进行了一项反映各位理事会成员义务的具体变更,以避免产生可能损害 ICANN 基于互联网群体整体利益而运营的能力的冲突。其他意见(例如要求文件的语言不要太过"法律化")正在考虑中。

    采取此项行动后,预计会通过采纳改进的实践以消除并减少在 ICANN 决策中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从而对 ICANN 机构群体产生积极影响。尽管上述变更已被视为利益冲突和道德实践审查流程中的步骤,视实际情况进行更多变更也很重要。采纳这些经修订的指南和政策预计不会对 ICANN 产生任何财政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任何影响。

  2. 主要议程

    1. 批准冲突与道德子委员会的决定

    鉴于 ICANN 致力于达到最高的道德标准,以确保多利益主体模式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鉴于 ICANN 当前的机构管理文件(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documents/governance/)涵盖利益冲突政策和理事会行为准则(包括道德指南和保密条款)。

    鉴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理事会在新 gTLD 计划中采用了具体、加强的利益冲突要求,以促进 ICANN 的承诺:将依据道德规范处理批准任何新 gTLD 申请的决定,并小心避免任何利益冲突。

    鉴于根据章程,理事会管理委员会("BGC")负责管理利益冲突政策。

    鉴于 BGC 已成立了一个道德与冲突子委员会(简称"子委员会"),以评估所有理事会成员(包括理事和联络员)的利益冲突;子委员会由在新 gTLD 上没有利益冲突的理事或在新 gTLD 上虽然存在利益冲突但缓和了该冲突的理事组成。子委员会审查了所有理事会成员的利益声明,以评估理事会成员与新 gTLD 计划之间是否存在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

    鉴于 2012 年 2 月,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举行的理事会研讨会上,子委员会对理事会成员(包括联络员)与新 gTLD 计划之间是否存在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进行了首次确认。

    鉴于在子委员会作出最终结论前,每位理事或联络员都有机会对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的认定情况进行辩论。

    鉴于子委员会已经就每位理事或联络员是否与新 gTLD 计划存在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作出结论,包括(如适用)可能采取的延缓允许相关理事会成员参加关于新 gTLD 计划讨论和审议工作的步骤。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08 号决议:理事会批准并采纳了子委员会关于理事和联络员是否与新 gTLD 计划存在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作出的结论。

    第 2012.05.06.09 号决议:如果与新 gTLD 计划有关的审议工作需要关于行业运营或任何其他事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此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可由子委员会确定的与新 gTLD 计划存在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的理事或联络员提供,此等理事会成员或联络员可按照要求参加需要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部分讨论。也可以类似方式邀请独立专家参与审议。如果征求了此类专家意见,相关讨论及专家的性质将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中做适当的说明。

    第 2012.05.06.08 - 2012.05.06.09 号决议的理由

    过去数月以来,ICANN 一直着重强调,需要改进 ICANN 的有关利益冲突、道德标准、保密性和整体行为准则方面的政策。在新加坡会议期间,鉴于在 2011 年 6 月 20 日理事会已批准新 gTLD 计划进入新阶段,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将上述问题确定为关键问题。此外,已要求机构群体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审核。据此,ICANN 决定,应在政策的文档编写和有关利益冲突、道德标准、保密性和行为准则的政策遵循这两个方面努力达到最高标准。

    ICANN 对达到该标准的部分承诺通过以下方式证明:严格应用利益冲突政策,成立仅由独立理事组成的理事会管理委员会子委员会,并关注道德和冲突政策与实践的应用。子委员会对于哪些理事和联络员与新 gTLD 计划存在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的决定,以及理事会对这些决定的批准,都有助于 ICANN 保持对机构群体负责,并满足机构群体的期望:ICANN 的审议和决策不受个别利益冲突的影响。提高对该问题的关注度和评论度预计会对 ICANN 和机构群体产生积极影响。该决定没有对组织造成财政影响,也不会对 DNS 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任何影响。

    2. 新 GTLD 计划委员会成员更新

    鉴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理事会成立了新 gTLD 计划委员会,并向其授予在有关新 gTLD 计划的所有事项中(指始于 2012 年 1 月的计划轮次以及适用于当前轮次的《申请人指南》)行使章程中规定的理事会的所有法律和决策权,但不包括法律或 ICANN 章程第 2 节第 XII 条中禁止理事会授予的权利。

    鉴于理事会管理委员会的冲突与道德子委员会确定,先前确认的 Thomas Narten 与新 gTLD 计划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得到缓解,且此确定已被理事会接受。

    兹此发布第 2012.05.06.10 号决议:在此批准 Thomas Narten 成为新 gTLD 计划委员会的无投票权联络员。

    第 2012.05.06.11 号决议:新 gTLD 计划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就理事会成员利益冲突对 2011 年 12 月 8 日理事会决议(第 2011.12.08.19 号决议)的承诺进行了补充,部分承诺具体表述如下:"批准新 gTLD 申请的任何理事会成员在理事会对申请做出决定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与任何资助新 gTLD 或以其他形式参与新 gTLD 的公司有合同或雇佣关系。"

    第 2012.05.06.10 - 2012.05.06.11 号决议的理由

    理事会再次确认其对于第 2012.04.10.01-2012.04.10.04 号决议的理由,全部理由如下:为了针对新 gTLD 计划的当前轮次和与《申请人指南》有关的事项举行有效的会议和采取适当的行动,理事会决定根据章程第 XII 条成立"新 gTLD 计划委员会",并授予委员会在处理与始于 2012 年 1 月的新 gTLD 计划当前轮次和适用于当前轮次的《申请人指南》有关的事项时的决策权。

    成立的新委员会的成员间没有利益冲突且授予该委员会决策权,这些都将带来一些明显益处。首先,由于新 gTLD 计划的问题可以在委员会层面解决,这将消除存在利益冲突的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会议和研讨会的不确定性。第二,它允许委员会在未举行会议的情况下采取行动。这是由于理事会明白,除非提交电子版草案并获得一致同意,否则不能在未举行会议的情况下采取行动;而且即使仅有一位理事会成员存在利益冲突,也无法获得此类一致同意。第三,它让机构群体能够对理事会关于处理实际、潜在和预知利益冲突的承诺进行透明化审查。

    根据该决议,新gTLD 计划委员会将能够采取与新 gTLD 计划当前轮次和《申请人指南》有关事项的行动而不会产生任何利益冲突问题,因此该决议应对机构群体和 ICANN 都具有积极影响。

    此行动预计不会造成财政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造成影响。


1 获得 ICANN 工作人员支持的 IRTP B 部分工作组编制了本文件,本文件提供了对 EPP 状态代码和代码含义的概述(IRTP B 部分最终报告 [PDF, 972 KB] 附录 F - EPP 状态代码、代码含义以及为什么我需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