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Comment
针对注册商授权保险要求的可能变更征询公众意见
Open Date
15 January 2015 23:59 UTC
Close Date
13 March 2015 23:59 UTC
Staff Report Due
3 April 2015 23:59 UTC
Brief Overview
作为服务匮乏地区项目的一部分,ICANN 一直以来不断探究可对注册商授权保险要求作出的变更。为了确定如何最好地处理这些可能变更或者直接取消这些要求,ICANN 现在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
Section I: Description and Explanation
作为服务匮乏地区项目的一部分,ICANN 一直以来不断探究可对注册商授权保险要求作出的变更。1 为了确定如何最好地处理这些可能变更或者直接取消这些要求,ICANN 现在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
1 更多有关服务匮乏地区项目的信息可访问 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dns-underserved-2014-05-14-en 和 https://community.icann.org/x/HsLhAg。
Section II: Background
ICANN 的《注册商授权政策声明》(以下简称"授权政策")于 1999 年获得 ICANN 通过,规定了 ICANN 在批准注册商授权申请时必须考虑的最低要求。其中一条要求是,注册商必须持有一般商业责任险 (CGL) 的保单。作出此类保险要求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在因[注册商]不当...行为而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合理的赔偿。"根据授权政策的规定,CGL 保单的限额应至少为 $50 万美元,或者如果注册商可向 ICANN 证明较低的保单限额亦能在发生承保范围内损失的情况下提供合理赔偿,则保单限额可以不用那么多。另一方面,2013 年和 2009 年注册商授权协议 (RAA) 均要求注册商购买 $50 万美元级别的保险(未提及授权政策中较低限额的可能情况)。
随着服务匮乏地区项目工作的进行,有社群成员报告称,许多辖区(尤其是北美和欧洲以外的辖区)内的注册商很难或者不可能达到这些要求。部分成员发表意见表示,某些国家或地区根本不提供 CGL 保险,即使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这类保险,但与当地的市场行情、生活成本以及开展业务的风险相比,$50 万美元的保单限额仍然可能过高,因而在商业上不可行。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一家潜在的注册商因无力购买所需保险而放弃了 [PDF, 369 KB] 寻求授权的努力。此外,还有一些意见反馈者问及 [PDF, 110 KB] 如果在其他方面(如,合规性和数据托管)给予制度上的改进,那这些要求是否仍有必要。作为最低要求,社群成员希望 ICANN 能向新注册商和现有注册商提供一份列有已知正在为现有注册商企业服务 [PDF, 122 KB] 的保险公司的名单,便于所有注册商购买获得 ICANN 授权所需的保险。
ICANN 工作人员查阅并咨询了许多资源,其中包括在技术行业拥有丰富经验的保险业专家。根据保险业专家的说法,现行 CGL 政策通常不会像授权政策所设想的那样,对因注册商而造成的损失给予域名持有者实质性的保护。一般而言,对于发生在企业经营场所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发生在某些情况下的广告侵害责任和个人权利侵害责任,CGL 保险政策会保护企业免遭此类索赔。不过,对于因注册商的错误和遗漏而造成的损失,大多数 CGL 政策都会将其排除在承保范围之外。换言之,若因注册商过失(如,不小心删除或没有续订域名注册,或允许域名遭到劫持)而给域名持有者带来损失,则依据 CGL 政策,域名持有者往往无法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另一件与此分析相关的事情是,ICANN 指出,一些曾经在注册局-注册商协议中规定过类似保险要求的老注册局后来放弃了该要求。
鉴于这些原因,现在,ICANN 正在考虑是否应该取消或降低 2009 年和 2013 年 RAA 中的现行保险要求,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修改这一要求。ICANN 希望公众能就以下问题提出宝贵意见:
- 是否存在 ICANN 应该维持 CGL 保险要求的正当理由?
- 是否有注册商或者 gTLD 或 ccTLD 注册局在运营过程中发现 CGL 保险很有用?
- 是否存在 CGL 保险的替代方案,可作为新合同要求或"最佳实践"建议,为注册人提供类似或更好的保护?
- 若要保留 CGL 保险要求,$50 万美元的限额是否合适?
- 若 ICANN 决定取消 CGL 要求,那么,是应该针对所有注册商取消还是应该视具体情况授予"豁免书"?
请公众在 2015 年 3 月 13 日前提交意见。
后续步骤
在考虑了通过本次公众意见论坛提交的所有社群意见后,ICANN 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推进此工作。
最终可能的结果包括:
- ICANN 维持现行 RAA 版本中规定的当前 CGL 要求不变。
- ICANN 全盘取消针对所有注册商的 CGL 要求。
- ICANN 视具体情况签发"豁免书",这里的具体情况是指注册商能否证明自身有足够的风险缓解措施可用,如另一种类型的保险。
- ICANN 提供"部分豁免",为那些能证明较低限额便已足够的注册商降低 $50 万美元限额要求。
- ICANN 出面组织适用于所有注册商(无论注册商位于什么地方)的经建议或要求的团体保单。
除了分析 RAA 的 CGL 保险要求以外,ICANN 工作人员同时也在探究适合注册商的最佳实践,以保护域名持有者、注册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免受与注册商运营相关的最常见风险带来的损失。
Section III: Relevant Resources
Section IV: Additional Information
如需了解更多有关 ICANN 服务匮乏地区项目的信息,请访问以下社群维客页面:https://community.icann.org/x/hhPxAg
作为本项目的一部分,ICANN 已经 (a) 发布了经改进的注册商授权申请材料2;(b) 更新了潜在注册商流动运营资金3的评估程序;以及 (c) 加强了 ICANN 不同部门之间关于在服务匮乏地区开展外展活动的合作,力求确保此类外展活动能为企业提供与主题专家就企业感兴趣之议题交流互动的机会。
此项目的后续步骤可能包括:ICANN 继续加强外展工作;ICANN 与更广泛的社群开展合作,更好地理解注册商、注册局和市场活动水平低下地区的域名行业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以及进一步研究市场带来的挑战。
随着服务匮乏地区项目的进行,将会有更多相关信息和社群意见征询在社群维客页面上发布,当然,有时候也会在 ICANN.org 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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