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 | ICANN 董事会特别会议 2017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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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 董事会于世界协调时 2017 年 5 月 18 日 14:00 召开了一次电话特别会议。

主席史蒂夫·克罗克 (Steve Crocker) 准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除主席外,以下董事也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 (Rinalia Abdul Rahim)、玛盾·波特曼 (Maarten Botterman)、贝基·伯尔 (Becky Burr)、谢林·查拉比(Cherine Chalaby,副主席)、罗恩·达席尔瓦 (Ron da Silva)、克里斯·狄思潘 (Chris Disspain)、阿莎·合美嘉妮 (Asha Hemrajani)、拉斐尔·利托·伊瓦拉 (Rafael Lito Ibarra)、卡勒德·库巴 (Khaled Koubaa)、马库斯·库墨 (Markus Kummer)、阿基诺里·马穆拉 (Akinori Maemura)、马跃然(Göran Marby,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乔治·萨多夫斯基 (George Sadowsky),以及露丝薇斯·范德朗 (Lousewies van der Laan)。

以下董事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麦克·希尔伯 (Mike Silber)。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拉姆·莫罕(Ram Mohan,SSAC 联络人)和凯夫·兰吉巴(Kaveh Ranjbar,RSSAC 联络人)。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托马斯·施耐德(Thomas Schneider,GAC 联络人)和琼尼·索尼能(Jonne Soininen,IETF 联络人)。

秘书长: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

以下 ICANN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阿克兰·阿特拉(Akram Atallah,全球域名分部总裁)、苏珊娜·宾内特(Susanna Wong Bennett,王孝蓉,首席运营官)、米歇尔·布莱特(Michelle Bright,董事会运营内容经理)、哈维尔·卡尔维兹(Xavier Calvez,首席财务官)、戴维·康纳德(David Conrad,首席技术官)、莎曼珊·艾斯内(Samantha Eisner,副总法律顾问)、拉里萨·格尼克(Larisa Gurnick,多利益相关方战略和战略计划高级主管)、杰米·赫德伦(Jamie Hedlund,合同合规和消费者保护部高级副总裁)、罗伯·霍格珈斯(Rob Hoggarth,政策制定与社群服务副总裁)、梅丽莎·金(Melissa King,董事会运营副总裁)、温西安·科尼格斯菲尔德(Vinciane Koenigsfeld,董事会运营内容经理)、伊丽莎白·李(Elizabeth Le,高级法律顾问)、赛勒斯·那马兹(Cyrus Namazi,全球域名分部域名服务及行业合作副总裁)、温迪·普若菲特(Wendy Profit,董事会运营专家)、埃里卡·兰德尔(Erika Randall,高级法律顾问)、特里莎·斯旺哈特(Theresa Swinehart,总裁高级战略顾问)。

  1. 认可议程:
    1. 批准会议记录
    2. 启动第二次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 (SSAC) 审核
    3. 拟议基本章程修订:将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的重审职责移交给另一董事会委员会
  2. 主要议程:
    1. 批准《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基准协议》通用修订
    2. 回应关于在新 gTLD 中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请求和 GAC 建议
  3. 高管会议 - 保密:
    1. 监察官合同延期

 

  1. 认可议程:

    主席简要介绍了认可议程中的事项。随后,主席建议进行投票,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发布决议:批准本认可议程中的以下决议:

    1. 批准会议记录

      第 2017.05.18.01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 2017 年 3 月 16 日和 4 月 19 日的 ICANN 董事会会议记录。

    2. 启动第二次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 (SSAC) 审核

      鉴于 ICANN 章程规定,ICANN 董事会应通过与接受审核的组织无关的一个或多个实体对各支持组织、各支持组织理事会、各咨询委员会(除政府咨询委员会以外)及提名委员会(根据第 8.1 节的定义)的表现和运营情况进行定期审核。

      鉴于在第一次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 (SSAC) 审核中,SSAC 审核工作组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向 ICANN 董事会提交了其最终报告。

      鉴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董事会发布决议,将第二次 SSAC 审核推迟至 2017 年。

      兹此发布第 2017.05.18.02 号决议:董事会于 2017 年 6 月启动第二次 SSAC 审核,并指示 ICANN 组织发布提案征询以招募一名独立审核人,尽快开始开展审核。

      第 2017.05.18.03 号决议:董事会鼓励 SSAC 组织审核工作组在审核过程中担任联络人,并针对第一次审核所获建议的实施效果开展自我评估,以此为第二次 SSAC 审核做好准备。

      第 2017.05.18.02 – 2017.05.18.03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采取这项行动是为了提供清楚、一致的方法,以遵循 ICANN 章程关于开展审核的要求。此外,董事会解决这个问题还因为章程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组织审核。2015 年,经过社群协商,ICANN 董事会将 SSAC 审核推迟至 2017 年开始。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OEC 与 SSAC 领导层沟通接触,确认了他们支持在 2017 年启动第二次 SSAC 审核。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和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及时开展组织审核符合 ICANN 的战略和运营规划。第二次 SSAC 审核的预算已在 ICANN 年度预算周期中获得批准,划拨用于 SSAC 审核的资金由负责这些审核的 ICANN 组织团队管理。根据目前的预计,没有任何额外的预算要求,将单独考虑实施审核建议带来的预算影响。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采取此行动不会产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3. 拟议基本章程修订:将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的重审职责移交给另一董事会委员会

      鉴于在 2008 年董事会让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审议重审请求,且该工作之前由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负责。

      鉴于在 2012 年引入新 gTLD 项目后,近几年重审请求的工作量剧增。

      鉴于,由于重审请求工作量加大,BGC 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专注于重审职责,以致于无足够时间顾及其他治理职责。

      鉴于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新章程扩大了重审流程及 ICANN 其他问责机制的范围,因此预期提交的问责机制(包括重审请求)的数量和复杂性可能有所增加。

      鉴于 BGC 建议且董事会同意,如果董事会认为适当,可以成立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董事会委员会以加强董事会的绩效,并由 BGC 专门负责核心治理活动。

      鉴于重新指派第 4 条第 4.2(e) 款列明的 BGC 重审职责需要依据 ICANN 章程第 25 条第 25.2 款修改基本章程。

      鉴于 2017 年 2 月 3 日,董事会指示启动基本章程修订流程,以便 ICANN 社群与董事会一道考量这些拟议变更。

      鉴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5 月 10 日,ICANN 发布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拟议修正案 [PDF, 92 KB] 征询公众意见。

      鉴于在考虑收到的五条公众意见后,董事会得出结论称,不需要对基本章程拟议修正案进行修改。

      兹此发布第 2017.05.18.04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附件所示的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拟议基本章程修订 [PDF, 92 KB]。

      第 2017.05.18.05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步骤,执行章程第 25 条第 25.2 款附录 D 第 1 条第 1.1 至 1.4 款中规定的基本章程修正案批准流程。

      第 2017.05.18.06 号决议:董事会请 BGC 评估 BGC 可能进行的更多章程修改,并制定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的首版章程(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公众意见征询中提出的章程问题),以继续规划赋权社群批准基本章程修正案的可能性。

      第 2017.05.18.07 号决议:董事会提出要求,如果基本章程获得批准,则 BGC 应与 BAMC 合作,在章程修正案生效时存在任何未决重审请求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降低对请求人的影响。

      第 2017.05.18.04 – 2017.05.18.07 号决议的理由

      在过去几年内,董事会向 BGC 委派的有关重审请求的工作量剧增,尤其是在引入新 gTLD 项目后。由于重审请求工作量加大,BGC 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专注于重审请求,以致于无足够时间顾及其他治理职责。鉴于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新章程扩大了重审流程及 ICANN 其他问责机制的范围,因此预期提交的问责机制(包括重审请求)的数量和复杂性可能有所增加,BGC 在重审请求方面的工作量不太可能减轻。

      BGC 承担了多项职责,其中包括"定期审核董事会委员会的章程(包括其自身的章程)并与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合作,为董事会提供任何章程调整建议(如认为可取)。"(BGC 章程第 I.A 条,载于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charter-06-2012-02-25-en)。在此职责方面,BGC 建议改进其自身的绩效并重点关注核心治理活动,将重审职责应移交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新委员会,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2017 年 2 月 3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启动基本章程修订流程,以便 ICANN 社群与董事会一道考量这些变更。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是"基本章程"的一部分,章程的这个部分只有在获得 ICANN 董事会和 ICANN 赋权社群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修改。发布拟议修正案征询公众意见是基本章程审批流程的一个关键部分。(参见第 2017.02.03.17 – 2017.02.03.19 号决议。)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5 月 10 日,ICANN 发布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拟议修正案 [PDF, 92 KB] 征询公众意见。在公共评议期内收到了五条意见,董事会已考虑了这些意见。总体而言,五位意见提供者中的三位支持拟议的基本章程修订。一位意见提供者没有表明是支持还是反对拟议的章程修订,还有一位意见提供者不支持此时进行基本章程修订。

      公众意见报告 [PDF, 375 KB] 中所讨论的,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和 Afnic 指出,董事会有责任组织其工作以满足董事会的需求。Afnic 赞扬了为更好地安排董事会内部的工作量而开展的工作。企业选区 (BC) 和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 (NCSG) 表示,大体支持拟议的基本章程修订。ALAC 虽然没有质疑拟议的基本章程修订,但要求对 BAMC 的范围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一位意见提供者 DotMusic Limited (DML) 针对拟议变更对其当前未决重审请求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担忧。DML 认为,不应在 BGC 解决当前未决重审请求之前考虑基本章程修订。

      三位意见提供者针对 BGC 和 BAMC 章程草案的范围提出了意见,这些章程草案的目的是提供参考信息,以说明基本章程修订可以如何实施。

      ALAC 和 NCSG 还表示其支持实施基本章程修订的新流程。NCSG 指出,对董事会的工作安排提出一个无争议的项目是问责制改革和赋权社群新流程的良好"判例"。

      像往常一样,董事会感谢意见提供者提出的意见。董事会考虑了所有意见,认为没有必要对拟议的基本章程修正案进行更多更改。

      对于因拟议基本章程修订可能造成未决重审请求延迟的担忧,重审流程制定了时间要求以及证据考虑要求,从而解决意见提供者的担忧。董事会还要求,新章程的任何实施都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未决重审请求的潜在影响。

      在关于基本章程修订实施后 BAMC 和 BGC 的范围的担忧方面,章程第 14 条规定,董事会有权组建和成立董事会委员会,并向此等委员会授权董事会的所有合法权力,章程第 4 条第 14.2 款中规定的除外。董事会先前发出指示称,"如果根据章程第 25.2 条批准对基本章程进行的拟定修订,则董事会将组建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参见第 2017.02.03.18 – 2017.02.03.19 号决议。)因此,一旦拟议修订获得批准,董事会将在适当情况下组建 BAMC 来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并将批准章程,确定 BAMC 和 BGC 成员资格。董事会还将批准 BGC 章程修正案,移除 BGC 的重审流程职责,并视情况将 BGC 的其他职责转移至 BAMC。此外,BAMC 可能被授予新的职责,这些职责与在重审流程之外更全面地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相关。BGC 在制定新的 BGC 和 BAMC 章程供董事会考量时,应视情况考虑收到的关于潜在章程修订的意见(这些意见在意见征询期提出,以供参考)。

      最后,董事会感谢赋权社群为第一次行使权力所做的准备。

      此行动不会对组织产生任何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或弹性产生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行动,已为其征询了公众意见。

    董事会出席会议的所有成员投票赞成第 2017.05.18.01、2017.05.18.02、2017.05.18.03、2017.05.18.04、2017.05.18.05、2017.05.18.06 和 2017.05.18.07 号决议。麦克·希尔伯未能对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2. 主要议程:

    1. 批准《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基准协议》通用修订

      贝基·伯尔介绍了此议程事项。董事会考量的《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基准协议 (RA)》的拟议修订起因于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 (RySG) 工作组和 ICANN 组织之间的双边协商。针对 RA 的修订流程始于 2014 年 7 月。当时,RySG 通知 ICANN 组织,其希望对合同修正案启动协商谈判。RySG 工作组与 ICANN 组织进行讨论之后,拟议的合同修正案以通用修订的形式提交以征询公众意见。ICANN 组织和该工作组审核了公众意见,并依此对通用修订进行了修改。通用修订的拟议修改主要关注技术性纠错和澄清,并进行了多处如下方理由中所列的实质性更改。贝基指出,一些社群成员担心自己在公共评议期提出的拟议更改没有获得考虑。

      全球域名分部域名服务和行业合作副总裁赛勒斯·那马兹向董事会简要介绍了 ICANN 组织和 RySG 工作组之间的协商流程。赛勒斯告知,协商是根据 RA 中定义的流程进行的。根据定义的流程,ICANN 组织和 RySG 工作组对拟议修订达成一致意见后,将会发布拟议修订以征询公众意见。该流程并不允许 ICANN 组织或注册管理机构基于收到的意见扩展达成一致的修订范围。

      接着进行了有关对 RA 第 2.9 款(注册服务机构)和 2.10 款(注册管理机构服务的价格)的拟议修订的讨论,修订后的规定使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能够在不寻求 ICANN 组织批准的情况下更改《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协议》的价格条款。赛勒斯指出,根据当前的 RA,如果注册管理机构要进行任何价格更改,需要获得 ICANN 的提前批准。拟议修订将 ICANN 从这一流程中移除,但注册管理机构仍然必须向注册服务机构提前发出有关任何价格变更的书面通知。乔治·萨多夫斯基表示,担心 ICANN 组织将无法收到有关价格变更的通知。他指出,这将影响竞争、消费者信任和消费者选择审核小组 (CCTRT) 的建议,即向 ICANN 提供价格数据,以更好地了解市场在任何特定时间的状态。赛勒斯指出,RA 中的另一项规定仍然允许 ICANN 在有需要时从注册管理机构收集价格信息;该条规定要求注册管理机构与 ICANN 合作,按照 ICANN 的要求提供价格信息。

      董事会讨论了收集价格数据(批发价格对比广告价格)对 CCTRT 分析的实用性。

      接着还进行了有关协议修订协商流程的透明度的讨论。董事会指出,一些社群成员认为协商流程并未做到对社群公开和透明。具体而言,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表达了对协议修订流程的开放性的担忧。董事会承认,协商是按照 RA 中定义的流程进行的。也就是说,董事会认为,如果要进行下一轮次的协商,就应该提高协商流程和社群意见的透明度和可见性。

      讨论后,董事会采取了以下举措:

      鉴于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 (RySG) 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告知 ICANN 组织,其希望发起关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 [PDF, 651 KB] 拟议更改的协商,且 ICANN 组织与 RySG 工作组就拟议的合同修订开展了双边协商。

      鉴于 ICANN 组织针对拟议的合同修订启动了公共评议期(时间从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并收到了二十二条由个人、组织和团体提交的意见。

      鉴于 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审核了公众意见,ICANN 组织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初步摘要报告 [PDF, 404 Kb],并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了提供额外分析的公众意见补充报告 [PDF, 545 KB],以及经更新的通用修订 [PDF, 424 KB](经修改以体现收到的意见)。

      鉴于 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对投票程序达成一致意见,且 ICANN 组织聘请了一位第三方投票管理员来进行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投票。

      鉴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将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批准定义为 (1) 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肯定批准,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是指向 ICANN 支付的款项占所有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上一年度支付的总费用的三分之二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以及 (2) 大多数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肯定批准。

      鉴于投票期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结束,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达到了必要的投票阈值。

      鉴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第 7.7(c) 款规定,ICANN 董事会和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必须批准通用修订,以便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条款将其视为经批准的修订。

      兹发布第 2017.05.18.08 号决议:批准通用修订 [PDF, 424 KB] 和经修订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 [PDF, 1.16 MB],并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适当行动来最终确定并实施通用修订。

      出席会议的十二位董事会成员投票赞成第 2017.05.18.08 号决议。贝基·伯尔因潜在利益冲突回避了有关该事项的考量。乔治·萨多夫斯基因潜在利益冲突以及与价格通知有关的问题回避了有关该事项的考量。卡勒德·库巴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考虑,原因是他不准备接受该决议。麦克·希尔伯未能对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7.05.18.08 号决议的理由

      为什么董事会要在当下解决此问题?

      针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修订流程始于 2014 年 7 月。当时,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 (RySG) 通知 ICANN 组织,其希望启动合同修订协商。工作组与 ICANN 组织进行讨论之后,拟议的合同修正案以通用修订的形式提交以征询公众意见。ICANN 组织和该工作组审核了公众意见,并依此对通用修订进行了修改。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第 7.7(c) 款规定,ICANN 董事会和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必须批准通用修订,以便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条款将其视为经批准的修订。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投票期结束之后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批准了通用修订。《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对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批准定义如下:(1) 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向 ICANN 支付的款项占所有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上一年度付给 ICANN 的所有费用三分之二的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所给予的肯定批准;以及 (2) 获得此类批准时的大多数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肯定批准。

      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后,通用修订即可获得两种必要的批准,因此通用修订将在 ICANN 组织向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发出通知后 60 天生效并被视为《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正案。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通用修订 [PDF, 424 KB] 是 ICANN 组织和 RySG 工作组之间进行双边协商以及后续启动公共评议期后确定的结果。《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第 7.7(a) 款提供一项机制,供 ICANN 组织或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 (RySG) 定期启动协商,讨论修订《注册管理机构协议》。通用修订的拟议修改主要关注技术性纠错和澄清,并进行了多处如下所列的实质性更改:

      • 对 2.9 款(注册服务机构)和 2.10 款(注册管理机构服务的价格)的修订,使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能够在不寻求 ICANN 组织批准的情况下更改《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协议》的价格条款,原因是《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并未规定域名注册的具体价格;但是,仍然必须向签署了 TLD《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协议》的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此等通知。无论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是否将涨价告知 ICANN 组织,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都需要遵守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对 6.7 款(费用减免)的修订,允许 ICANN 组织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降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应支付的费用。根据该规定,ICANN 组织在确定费用减少是否适合以及任何此等费用减少的条款方面保留自由裁量权。
      • 对 7.5 款(控制变更;转让和分包)的修订,创建了一个新的术语"附属受让人",并使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能在不触发 ICANN 同意权的情况下促进重组。
      • 对规范 13 第 11 款(.BRAND TLD 规定)的修订,该修订是为回应 .BRAND TLD 运营商的请求,规定了通用修订(即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第 7.6 或 7.7 款批准的修订)修改了规范 13 的规定,因此影响 .BRAND 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修订必须获得 .BRAND 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批准。

      通用修订中的全部更改详情(包括技术性纠正和澄清)可查看已发布的变更摘要表 [PDF, 487 KB] 和已发布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累积修改 [PDF, 1.01 MB]。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在制定通用修订的过程中,ICANN 组织和工作组频繁协作,协商和讨论拟议的修订,考量公共评议期收到的意见,并商定针对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投票流程。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7 月 20 日,提交通用修订以征询公众意见。公共评议期结束后,ICANN 组织收到了二十二条由个人、组织和团体提交的意见,并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一份初步摘要报告 [PDF, 404 KB]。

      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共同考量了收到的意见,并将某些修订纳入通用修订中。2016 年 12 月 22 日,ICANN 组织发布了一份包含额外分析的公众意见补充报告 [PDF, 545 KB] 以及一份更新的通用修订 [PDF, 424 KB](经修改以体现收到的意见)。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在将拟议的通用修订发布以征询公众意见之后,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共同审核了公共评议期提出的疑虑和问题。意见提供者在五个关键领域表达了他们的观点:

      1. 整体支持:意见从整体上支持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拟议修订,强调了拟议修订澄清了模棱两可的语言并修复了语法和印刷错误。
      2. 请求进行额外的编辑或澄清:建议对通用修订中拟进行的修订进行进一步更改或额外澄清。
        1. 在请求对收到的意见进行额外澄清方面,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共同商定了额外的修改,进一步澄清了第 4.3(e) 款和规范 5、6、13 中的规定。
        2. 在收到的关于对上述内容进行额外编辑的意见方面,ICANN 组织和工作组依照《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中规定的流程得出结论:不会进行额外修改。尽管双方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审核并感谢意见提供者提出这些意见,但在此轮协商中没有考虑关于未提出修改的条款的意见。如果第 7.7 款在将来受到影响,ICANN 可能会在确定此等未来协商流程应采取的方法时考虑这些意见。
      3. 整体担忧:对于拟议修订多个方面的担忧,包括:
        1. 移除 2.9 和 2.10 款中的相关要求,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高在 TLD 中注册域名的价格后,不用通知 ICANN 组织。
        2. 6.7 款中拟议费用减免规定的透明度,ICANN 组织可以决定减少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应支付的费用。
      4.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文本和其他超出范围的主题:关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中未提出修订的当前规定的意见。这些意见包括关于无点域等主题、《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中未提出修订的条款的看法,以及关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一般性意见。
      5. 流程疑虑:关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协商和审核流程的看法。多位意见提供者提出了自己的疑虑,即协商仅在 ICANN 组织和少数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之间进行。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在审议过程中,董事会审核了诸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档:

      1.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的通用修订,<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proposed-registry-agreement-global-amendment-22dec16-en.pdf> [PDF, 424 KB];
      2. 因通用修订而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进行的所有累积修改(包括公共评议期前后的修改),2016 年 12 月,<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draft-registry-agreement-amended-redline-22dec16-en.pdf> [PDF, 1.01 MB];
      3. 变更摘要表(包括因通用修订而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进行的所有累积修改以及理由),2017 年 2 月 3 日,<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draft-registry-agreement-global-amendment-redline-03feb17-en.pdf> [PDF, 487 KB];
      4. 根据通用修订修改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无修订标记版(如果通用修订获得了适用注册管理机构和 ICANN 董事会批准,则为《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订版),2016 年 12 月,<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draft-registry-agreement-amended-22dec16-en.pdf> [PDF, 1.16 MB];
      5. 重新发布的公共评议期工作人员报告(纳入了工作组和 ICANN 组织对所收到意见的分析),2016 年 12 月 22 日,<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issued-report-comments-proposed-amend-new-gtld-agreement-22dec16-en.pdf> [PDF, 545 KB];
      6. 公共评议期工作人员初步报告(总结了收到的意见),2016 年 8 月 17 日,<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port-comments-proposed-amend-new-gtld-agreement-17aug16-en.pdf> [PDF, 404 KB];
      7. 有关《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基准协议》拟议修订的公众意见,2016 年 5 月 31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proposed-amend-new-gtld-agreement-2016-05-31-en>;
      8. 当前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当前版本的《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2014 年 1 月 9 日,<https://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greements/agreement-approved-09jan14-en.pdf> [PDF, 651 KB];
      9. 通用修订投票流程常见问题,2017 年 2 月 17 日,<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global-amendment-registry-agreement-voting-process-faqs-17feb17-en.pdf> [PDF, 1.01 MB];
      10. 通用修订网络研讨会幻灯片母版,2017 年 2 月 7 日,<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global-amendment-base-registry-agreement-07feb17-en.pdf> [PDF, 2.23 MB];
      11. 通用修订网络研讨会录音,2017 年 2 月 7 日,<https://participate.icann.org/p2mn69k02an/?proto=true>;以及
      12. ICANN.org 上的通用修订网页,<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lobal-amendment-base-new-gtld-registry-agreement-2017-01-23-en>。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董事会仔细考量了由工作组和 ICANN 组织在双边协商中商定的拟议通用修订 [PDF, 424 KB]。董事会还考量了关于通用修订的公众意见以及对这些意见进行的总结和分析 [PDF, 545 KB]。

      董事会确认,通用修订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即必要投票期结束)经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投票表决并获得批准。《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第 7.7(c) 款规定,ICANN 董事会和适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必须批准通用修订,以便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条款将其视为经批准的修订。

      董事会确认了有关额外编辑或澄清的请求,以及公共评议期内针对通用修订内的修订提出的问题。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开展协作,解决这些针对编辑和问题的请求以及公众意见补充报告 [PDF, 545 KB] 和更新的通用修订 [PDF, 424 KB](进行修改以体现收到的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董事会确认,某些社群成员提出了关于协商、审核流程以及《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订协商流程的透明度的建议改进的问题。《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定,应由 ICANN 组织和 RySG 指定的工作组进行协商。虽然 ICANN 组织和工作组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条款开展了针对拟议通用修订的协商流程,但是 ICANN 组织打算与工作组进行进一步合作,以制定一项流程,在将来触发合同协商流程时,让 ICANN 社群更全面及时地知晓相关信息。这些工作可能包括改进与 ICANN 社群的沟通,更及时地告知社群协商流程已经启动,并向 ICANN 社群提供有关与工作组进行讨论的总体状态的定期更新信息。

      最后,董事会确认并感谢收到的关于《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中未提出修订的当前规定的意见。尽管 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审核,但在此轮协商中没有考虑关于未提出修改的条款的意见。如果将来触发了第 7.7 款规定的协商,ICANN 组织和工作组可能会考虑这些意见。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董事会批准通用修订为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带来了积极的技术和运营效益。拟议的通用修订中的修订内容旨在让《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始终符合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 ICANN 组织的运营和技术预期。对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一些积极技术影响包括修改报告要求,考虑到 TLD 的授权时间以及澄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正确地体现当前的做法。总体而言,修订澄清了某些规定,减少了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要求的误解。

      此外,这项协商和修订流程为 ICANN 组织和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供了一项机制,便于双方通过合作,根据需要维持和更新《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从而能够定期审核指导双方的协议条款。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预计 ICANN 董事会批准通用修订后不会产生重大的财务影响。

      是否存在与域名系统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预计董事会批准通用修订不会造成任何与域名系统有关的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拟议的通用修订中的修订内容包括旨在让《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始终符合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 ICANN 组织的运营和技术预期的条款。作为 ICANN 组织管理职能的一部分,ICANN 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布了通用修订草案以征询公众意见。

    2. 回应关于在新 gTLD 中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请求和 GAC 建议

      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此议程事项。赛勒斯·那马兹提供了关于释放新 gTLD 中的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背景介绍,以及提交至董事会供其考量的拟议决议。《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范 5 第 4 款要求,获得国际认可的列表中的某些国家和地区域名由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保留在 TLD 中。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与相关政府达成协议,被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可以释放,或者,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以提议释放域名,但需接受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的审核并获得 ICANN 批准。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以来,代表 60 多个新 gTLD 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交了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请求供 ICANN 审批,以释放规范 5 要求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根据 GAC 新加坡公报(2015 年 2 月 11 日),GAC 创建了一个数据库,以便利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请求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通知。数据库提供了一个"国家或组织"选项,以:(1) 授权释放国家或地区域名,(2) 授权释放专门针对品牌 TLD 的国家或地区域名,(3) 要求针对所有释放请求发出通知,(4) 不指明针对该问题的立场。拟议决议授权 ICANN 组织在二级释放相关政府已在 GAC 数据库中表示批准的国家和地区域名。

      卡勒德·库巴询问了拟议决议对当前没有列入数据库的政府的影响。赛勒斯指出,数据库列表中没有列出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域名将继续保留。

      讨论后,董事会采取了以下举措:

      鉴于《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范 5 第 4 款要求,获得国际认可的列表中的某些国家和地区域名由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保留在 TLD 中。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与相关政府达成协议,被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可以释放,或者,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以提议释放域名,但需接受 GAC 的审核并获得 ICANN 批准。

      鉴于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以来,代表 60 多个新 gTLD 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交了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请求,请 ICANN 批准实施一项新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该服务请求释放规范 5 要求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标签。

      鉴于在 GAC 新加坡公报 [PDF, 113 KB](2015 年 2 月 11 日)中,GAC 向董事会建议道,"如规范 5 中所述,ICANN 应与 GAC 共同开发一个公共数据库来简化在二级发布国家和地区名称的流程。该数据库将说明个体 GAC 成员是倾向于同意所有请求、视具体情况审核这些请求,还是不同意任何请求。如果没有来自政府的意见,则不能视为取得了一致。"

      鉴于 GAC 创建了一个数据库,以便利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请求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通知。该数据库提供了一个"国家或组织"选项,以授权释放国家或地区域名,授权释放专门针对品牌 TLD 的国家或地区域名,要求针对所有释放请求发出通知,或者不指明针对该问题的立场。

      兹此发布第 2017.05.18.09 号决议: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按照指示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使 ICANN 批准在二级释放相关政府已在 GAC 数据库中表示批准的国家和地区域名。

      第 2017.05.18.10 号决议: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按照指示继续与 GAC 合作,以 (1) 共同对 GAC 数据库进行可能的改进,记录关于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批准,(2) 定期提醒 GAC 成员更新或提供其在 GAC 数据库中的确定性意见,以及 (3) 如果支持以不同的方法来普遍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则向董事会返回报告。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5.18.09 和 2017.05.18.10 号决议。麦克·希尔伯未能对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7.05.18.09 – 2017.05.18.10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范 5 第 4 款(保留名称的安排)对国家和地区域名的保留事宜阐述如下:

      下列国际认可列表中包含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包括其 IDN 变体,如适用)应在所有级别不予注册或分配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

      4.1. ISO 3166-1 列表(以当时的最近更新为准)中包含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简短名称(英文),包括"欧盟"(ISO 3166-1 列表中特别保留了"欧盟"这个名称,其保留范围在 1999 年秋延伸到需使用"欧盟"字样的所有域名申请) <http://www.iso.org/iso/support/country_codes/iso_3166_code_lists/iso-3166-1_decoding_table.htm>;

      4.2. 联合国地名专家小组撰写的《地名标准化技术参考手册》之第 III 部分"世界各国名称";以及

      4.3. 联合国地理名称标准化大会上"国家名称工作组"编制的联合国成员国清单(配 6 种官方语言版本);

      然而,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与相应政府达成协议,保留的特定国家和地区域名(及其符合注册管理运行机构 IDN 注册政策的 IDN 变体,如适用)也可释放。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不得在 DNS 中激活此类名称;然而,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提议释放这些保留名称,但需经 ICANN 的政府咨询委员会审核和 ICANN 批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作为 TLD 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的委任期结束时,要按照 ICANN 的规定转交所有此类仍保留注册或分配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名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自分配和续用此类名称时无需通过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此种情况不视为本协议 6.1 节中的交易。

      2014 年 8 月,新 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开始通过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 (RSEP) 流程向 ICANN 组织提交申请,提议实施一项新注册管理机构服务,释放《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范 5 第 4 款要求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对释放这些域名的提案进行评估之后,ICANN 组织确定,释放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不会对 DNS 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或竞争性造成重大风险。ICANN 组织准备对适用《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附录 A 进行修订,以实施该申请。针对该修订征求了公众意见,并将收到的公众意见提交至 GAC 供其审核。ICANN 组织总共发布了关于 60 多个新 gTLD 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提案和修订。根据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申请而进行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订仍处于开放状态,ICANN 组织继续收到其他关于相同注册管理机构服务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对于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是否需要保留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ASIA 和 .COOP 要求保留域名,而 .COM 和 .BIZ 却没有这样的要求。

      根据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第 2.4.D 款及附随的实施注释,如果实施某项拟议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要求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进行实质性变更,需要向 ICANN 董事会提交一个初步裁定以供其在适当情况下参考。

      此外,GAC 在 2015 年 2 月 11 日的新加坡公报 [PDF, 113 KB] 中向董事会发布了关于释放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的建议。GAC 向董事会建议道,"如规范 5 中所述,ICANN 应与 GAC 共同开发一个公共数据库来简化在二级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流程。该数据库将说明个体 GAC 成员是倾向于同意所有请求、视具体情况审核这些请求,还是不同意任何请求。如果没有来自政府的意见,则不能视为取得了一致。"2015 年 7 月 30 日,GAC 发布了一个数据库,便利于参与 GAC 的各个政府设置通知偏好。该数据库针对各个政府提出了通知要求,并指出了哪些国家放弃了授权国家和地区域名释放的权利。

      除了处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申请之外,董事会今天的行动还包括处理 GAC 关于释放保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的建议。该行动属于 ICANN 董事会处理 GAC 向董事会所提建议的职责范围。根据 ICANN 章程第 12 条第 12.2(a) 款,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董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在政策制定和采纳中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如果董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行动,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然后,董事会和 GAC 需要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找不到这样的解决方案,董事会必须在其最终决定中解释不采纳 GAC 建议的原因。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为了处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请求 ICANN 批准释放保留的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申请以及 GAC 对同一主题的建议,董事会正在采取行动,指示 ICANN 组织采取所有必要步骤,使 ICANN 批准在二级释放相关政府已在 GAC 数据库中表示批准的国家和地区域名。通过采取此项行动,ICANN 将允许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释放保留名单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前提是数据库指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不需要获得释放特定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提前授权。剩余的国家和地区域名将继续保留,直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与政府就释放特定域名达成协议或者政府更新其在 GAC 数据库中的立场。

      ICANN 组织将继续与 GAC 定期合作,以共同对 GAC 数据库进行可能的改进,记录关于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批准,提醒 GAC 成员更新或提供其在 GAC 数据库中的确定性意见,并且确定是否支持以不同的方法来普遍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ICANN 组织还将向申请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供有关此项确定的通知,以解决未完成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订,从而实施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申请。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以来,ICANN 组织已发起十四 (14) 个公众意见论坛,以获取社群关于实施拟议新注册管理机构服务的修正案的反馈:

      1. 释放 .NEUSTAR TLD 内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4 年 9 月 19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neustar-2014-09-19-en>;
      2. 释放 .BMW 和 .MINI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4 年 12 月 11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bmw-mini-amendment-2014-12-11-en>;
      3. 释放 .DVAG、.TUI、.SPIEGEL、.ALLFINANZ 和 .FLSMIDTH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1 月 6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1-06-en>;
      4. 释放 .EMERCK、.HAMBURG 和 .BERLIN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3 月 2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emerck-hamburg-berlin-amendment-2015-03-02-en>;
      5. 释放 .HONDA、.AXA、.EPSON、.HSBC、.XYZ 和 .COLLEGE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3 月 31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3-31-en>;
      6. 释放 .SONY、.ARCHI、.BIO 和 .SAARLAND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5 月 13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5-13-en>;
      7. 释放 .KOMATSU 和 RICOH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5 月 26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5-26-en>;
      8. 释放 .GLOBAL、.BNPPARIBAS、.BRIDGESTONE 和 .FIRESTONE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6 月 21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6-21-en>;
      9. 释放 .BROTHER、.GEA、.ACO、.SECURITY、.PROTECTION、.THEATRE 和 .RENT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9 月 1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09-01-en>;
      10. 释放 .STUDY、.COURSES、.LAMBORGHINI、XN--3OQ18VL8PN36A、.VOLKSWAGEN、.BUGATTI、.AUDI 和 .DELTA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5 年 12 月 15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5-12-15-en>;
      11. 释放 .TORAY 和 .PICTET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6 年 3 月 28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6-03-28-en>;
      12. 释放 .HYUNDAI、.KIA 和 .GODADDY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6 年 4 月 27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6-04-27-en>;
      13. 释放 .SOFTBANK、.ART 和 .CARAVAN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6 年 7 月 19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6-07-19-en>;以及
      14. 释放 .IKANO、.SAXO、.SCOR、.SANDVIK、.WALTER、.SANDVIKCOROMANT、.VISTA、.VISTAPRINT、.BARCLAYS、.BARCLAYCARD 和 .HERMES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2017 年 1 月 12 日,<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ctn-release-tlds-2017-01-12-en>。

      多位社群成员提交了意见,包括品牌注册管理机构团体、国际商标协会互联网委员会、ICANN 企业选区、多个政府实体、ICANN 知识产权选区、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和注册服务机构。

      此外,ICANN 组织在发布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每一申请以征询公众意见时,都通知了 GAC。尽管 GAC 还没有在有关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申请的公共评议期提交意见,但 GAC 已经向 ICANN 组织领导层发布了关于释放保留的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 GAC 建议和正式沟通函。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更广泛的社群提供的公众意见赞成在新 gTLD 域名空间中引入国家和地区域名。

      赞成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观点如下:

      • 最终用户对这些域名有需求,这些域名可以改善用户体验,并通过维持严格的质量控制为他们提供价值。
      • 某些传统 gTLD 和许多 ccTLD 中已在使用国家和地区域名。
      • 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拥有稳健的框架以解决政府的疑虑,某些政府实体将会以开放的态度考虑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

      一些社群成员还提出了关于将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用作衡量标准来处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对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申请的疑虑,并提议 ICANN 组织终结此流程,将重点放在解决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问题上。

      赞成释放 .BRAND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观点如下:

      • 这些域名将允许品牌所有者开发和推广本地化和有针对性的内容。
      • 使用这些域名将增强安全和信任,减少网络钓鱼和欺诈。
      • 使用这些域名将带来"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益处。
      • 使用这些域名将不会导致用户混淆,因为消费者将认识到,该国家或地区域名是在品牌的"私人"背景下使用的。
      • 这些域名将鼓励注册管理机构为此等地区的消费者(以非英语语言)创建自定义和本地化内容,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在线商业。

      赞成释放 Geographic (Geo)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观点如下:

      • 根据定义,Geographic TLD 获得了各自治市官方政府的支持,并代表"在使用国家和地区域名时滥用或行为不当的可能性较低"的空间。
      • 使用这些域名将加强这些地区的互联网用户的社群建设,并使企业能为这些社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反对释放 Geographic (Geo) TLD 中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观点如下:

      • 某些国家和地区域名与 TLD 体现的地理区域存在联系,可能造成混淆。

      某些政府实体反对释放国家和地区域名的观点如下:

      • 应由国家决定是否使用和应用其名称以及其地区内的城镇和社群的名称,并且在没有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情况下不应释放相应的国家和地区域名。

      新加坡公报 [PDF, 113 KB] 中,GAC 指出其正在开发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将"告知各个 GAC 成员是打算同意所有申请、逐个审核申请还是不用同意任何申请。如果没有来自政府的意见,则不能视为取得了一致。"2015 年 4 月 23 日 [PDF, 180 KB],GAC"提醒 ICANN 不要将没收到政府意见视为取得一致,原因是要求与相关政府协商等敏感性问题。"

      2015 年 7 月 30 日,GAC 发布了一个网页,其中的一个表格"提供了各个国家对此等关于相关国家和地区域名版本的申请的通知要求。[…]该表格当前列出了 GAC 成员的要求,但还有一些成员没有声明自己的要求。"GAC 主席于同一天向全球域名分部总裁发出了一封信函 [PDF, 181 KB],通知他发布了一份名单,列出了哪些国家希望被移出未来有关这个问题的通知名单。为了促进 GAC 网页和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之间的沟通,ICANN 组织发布了一个引用了 GAC 数据库的信息性国家和地区域名网页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在审议是否批准该请求时,董事会审核了多个材料,并考虑了许多重要因素。董事会在审议中考量的重要材料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是否存在与域名系统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在某些传统 TLD 中国家和地区域名并未保留,未造成明显的与域名系统相关的安全性、稳定性或弹性问题。预计在新 gTLD 中释放这些在 GAC 数据库中获得批准的域名不会造成安全性、稳定性或弹性问题。预计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该决议将通过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解决处理释放二级国家和地区域名的申请,以及因这些申请而产生的未完成合同修订。

      这是属于 ICANN 支持组织内部定义的政策流程,还是属于需要(或不需要)征询公众意见的 ICANN 组织管理职能决策?

      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政策属于 ICANN 共识性政策,自 2006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根据政策,ICANN 组织发布了《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修正案征询公众意见,因为实施该项拟定服务要求对《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进行被视为实质性更改的变更。

  3. 高管会议 - 保密:

    董事会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机密会议期间,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1. 监察官合同延期

      鉴于现任监察官的聘用合同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到期。

      鉴于监察官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和广度仍在由社群通过其工作阶段 2 的工作予以审核。

      鉴于为了确保监察官办公室保持运营,BGC 建议董事会将监察官当前的合同(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到期)期限延长一年,延长后的期限涵盖 2017 年 7 月 27 日到 2018 年 7 月 27 日,或者直至董事会选出 ICANN 下任监察官(以先发生者为准)。

      兹此发布第 2017.05.18.11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将赫伯·维耶 (Herb Waye) 担任监察官的合同期限延长一年,涵盖 2017 年 7 月 27 日到 2018 年 7 月 27 日,或者直至董事会选出 ICANN 下任监察官(以先发生者为准)。

      第 2017.05.18.12 号决议:董事会让薪酬委员会评估监察官的薪酬方案,确定是否适合在合同延期生效之前进行任何调整。

      第 2017.05.18.13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措施,贯彻落实监察官合同延期。

      第 2017.05.18.14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继续监督与监察官有关的社群工作,并确保社群工作完成后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开始猎聘下一任监察官。

      第 2017.05.18.15 号决议:本决议中的具体条款应按照 ICANN 章程第 III 条第 5.2 款的规定进行保密,保密期截至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认为可以发布保密信息为止。

      第 2017.05.18.11 – 2017.05.18.15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章程要求维持监察官办公室。(参阅章程第 V 条,载于 http://www.icann.org/en/general/bylaws.htm#V。)作为 ICANN 内部三大主要问责机制之一,任命监察官对改善 ICANN 的透明度和问责制都有积极意义。

      当前,社群正在讨论 ICANN 的问责机制,包括监察官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和广度。社群工作完成后,ICANN 监察官的角色和职责将会有所变化,这可能会显著影响该角色的职位描述。

      现任监察官赫伯·维耶于 2016 年 7 月被任命为 ICANN 监察官,他的当前合同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到期。新任监察官尚未选定,原因是如果在与监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范围相关的工作阶段 2 的工作完成之前开展 ICANN 下任监察官的猎聘工作,则猎聘工作可能效率不高并且为时过早。但是,ICANN 必须确保监察官办公室在此期间保持运营。维耶先生担任监察官已有大约九个月时间,在此之前担任副监察官达 10 年。他非常熟悉和精通 ICANN 目前面临的复杂问题,包括新 gTLD 项目和其他正在实施的举措。据大家所说,维耶先生自 2016 年 7 月担任 ICANN 监察官以来,为 ICANN 提供了非常优质的服务。

      董事会还指出,他们开展了讨论,可能会增加新的副监察官,现任监察官曾担任了长达 10 年的副监察官。这是对董事会讨论期间提出的问题的具体回应,董事会讨论了是否有必要评估监察官办公室的工作量,以确保监察官办公室可以处理根据这项新的社群反骚扰政策提交的投诉。如果监察官办公室要增加一名副监察官,这就可以为考虑性别多样性和处理与监察官办公室工作量有关的任何短期问题提供机会。

      因为自 2004 年首次任命 ICANN 监察官以来,ICANN 就为监察官设置了专项预算,所以此项决议不会对 ICANN、社群和公众产生任何未预见到或未包含在预算内的财务影响(猎聘新任监察官的预期潜在成本不包含在内)。此项决定将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产生任何影响。

      此项决议体现了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