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 | ICANN 董事会特别会议 2018 年 10 月 3 日

ICANN 董事会于世界协调时 2018 年 10 月 3 日 20:00 召开了一次电话特殊会议。

主席谢林·查拉比 (Cherine Chalaby) 准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除主席外,以下董事也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玛盾·波特曼 (Maarten Botterman)、贝基·伯尔 (Becky Burr)、克里斯·狄思潘(Chris Disspain,副主席)、艾芙丽·多利亚 (Avri Doria)、拉斐尔·利托·伊瓦拉 (Rafael Lito Ibarra)、卡勒德·库巴 (Khaled Koubaa)、前村昌纪 (Akinori Maemura)、马跃然(Göran Marby,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乔治·萨多夫斯基 (George Sadowsky)、里昂·桑切斯 (León Sanchez)、马修·希尔斯 (Matthew Shears) 以及露丝薇斯·范德朗 (Lousewies van der Laan)。

以下董事会董事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萨拉·多伊奇 (Sarah Deutsch)、罗恩·达席尔瓦 (Ron da Silva) 和麦克·希尔伯 (Mike Silber)。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玛娜尔·伊斯梅尔(Manal Ismail,GAC 联络人)和琼尼·索尼能(Jonne Soininen,IETF 联络人)。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拉姆·莫罕(Ram Mohan,SSAC 联络人)和凯夫·兰吉巴(Kaveh Ranjbar,RSSAC 联络人)。

观察员:梅丽克·凯奥 (Merike Kaeo)、奈吉尔·罗伯茨 (Nigel Roberts) 以及特里普蒂·辛哈 (Tripti Sinha)。

秘书长: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

以下 ICANN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阿克兰·阿特拉(Akram Atallah,全球域名分部总裁)、苏珊娜·宾内特(Susanna Wong Bennett,王孝蓉,首席运营官)、米歇尔·布莱特(Michelle Bright,董事会内容协调主管)、哈维尔·卡尔维兹(Xavier Calvez,首席财务官)、弗兰科·卡拉斯克(Franco Carrasco,董事会运营专家)、莎莉·科斯特顿(Sally Costerton,总裁高级顾问兼全球利益相关方合作部高级副总裁)、卡桑德拉·弗利(Casandra Furey,助理法律顾问)、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亚伦·吉美内兹(Aaron Jimenez,董事会运营高级协调员)、温西安·科尼格斯菲尔德(Vinciane Koenigsfeld,董事会运营主管)、伊丽莎白·李(Elizabeth Le,助理法律顾问)、戴维·奥利佛(David Olive,政策制定支持高级副总裁)、加西亚·奥利维拉(Cassia Oliveira,首席执行官办公室高级经理)、温迪·普若菲特(Wendy Profit,董事会运营高级经理)、丽莎·莎莉诺(Lisa Saulino,董事会运营高级协调员)、艾米·斯塔索斯(Amy Stathos,副总法律顾问)以及特里莎·斯旺哈特(Theresa Swinehart,多利益相关方战略和战略计划高级副总裁)。

  1. 主要议程:
    1. 进一步考量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2. 进一步考量 Asia Green IT System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3. 对重审请求 18-8 的考量
    4. 其他事务

 

  1. 主要议程:

    主席召集本次会议,以提出议程上的三个事项供董事会考量。

    1. 进一步考量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主席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此议程事项。克里斯指出,根据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提出的要求,BAMC 已考虑了所述问题并建议董事会批准独立审核流程 (IRP) 小组的部分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当前新 gTLD 轮次中提交的 .PERSIANGULF 申请。

      副总法律顾问艾米·斯塔索斯审核了迄今为止有关 Asia Green IT System Bilgisayar San. ve Tic.Ltd. Sti.'s (AGIT) 申请 .PERSIANGULF 字符串的背景信息,包括董事会、BAMC 和 ICANN 组织采取的步骤。这些步骤包括 BAMC 和董事会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多次讨论;根据《申请人指导手册》的相关规定将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提供的有关 .PERSIANGULF 的建议视为非共识性建议,与反对申请的 GAC 成员进行协商,因为董事会在今年早些时候接受海湾合作委员会是 IRP 的胜诉方时就已指示 BAMC 这样做;BAMC 在达成其建议时对此事项进行独立分析,包括考量支持和反对申请的所有人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收到的所有投诉、申请人收到的所有信息以及在 IRP 流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 IRP 小组声明。

      乔治·萨多夫斯基提出了动议,卡勒德·库巴进行了附议。随后,主席发起投票,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ICANN 组织收到了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 (IRP) 中关于事件情况的最终声明(下称“最终声明”)以及关于费用的最终声明(下称“费用声明”)。

      鉴于 IRP 小组声称“GCC 是胜诉方”且 ICANN 应向 GCC 赔偿其 IRP 费用。(最终声明,第45 页;费用声明,第第 6 页第 V.2 款。)

      鉴于小组建议“董事会不应对‘.persiangulf’gTLD 申请采取进一步行动,具体来说,不应与 Asia Green 或任何其他实体签订与‘.persiangulf’gTLD 相关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最终声明,第第 44 页第 X.2 款。)

      鉴于根据《章程》(适用版本)第 IV 条第 3.21 款的规定,董事会已在 2017 年 3 月 16 日的会议上考量了最终声明和费用声明,并确定需要进行进一步考量和分析。

      鉴于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的会议上,董事会对 IRP 小组声称的 GCC 是胜诉方表示接受,并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采取所有必要步骤向 GCC 赔偿其 IRP 费用,以及指示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i) 执行所需步骤,根据《申请人指导手册》(下称“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第 II 项)将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向董事会提供的有关 .PERSIANGULF 的建议视为非共识性建议; (ii) 审核并考量与 .PERSIANGULF 事务相关的相关资料;以及 (iii) 就是否应让 .PERSIANGULF 申请进入下一阶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第 2018.03.15.12-2018.03.15.14 号决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b)。

      鉴于 BAMC 根据《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第 II 小段)遵循了相关步骤,针对 .PERSIANGULF 与 GAC 中的相关成员进行了对话,并按照要求进一步审核和考量了相关资料。

      鉴于 BAMC 建议董事会采纳 IRP 小组的部分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当前新 gTLD 轮次中提交的 .PERSIANGULF 申请;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 BAMC 还建议董事会不要禁止(由任何申请人提出的)关于 .PERSIANGULF 的潜在未来申请,原因是可能会为尚未考虑的未来 gTLD 申请轮次确定新的规则和标准;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 BAMC 建议采取此行动的依据不仅是 IRP 小组的声明和 BAMC 对所有相关资料的广泛审核,而且还基于其对《章程》中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考量和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受拟议 .PERSIANGULF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兹此发布第 2018.10.03.01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 IRP 小组的部分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当前新 gTLD 轮次中提交的 .PERSIANGULF 申请,并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实施这一决定。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8.10.03.01 号决议。萨拉·多伊奇、罗恩·达席尔瓦和麦克·希尔伯未能参加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8.10.03.01 号决议的理由

      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发起独立审核流程 (IRP) 诉讼,质疑新 gTLD 项目委员会 (NGPC) 2013 年 9 月 10 日做出的“ICANN 将继续根据[指导手册]中的既有程序处理 [.PERSIANGULF] 申请”这一决定(第 2013.09.10.NG03 号决议[附录 1],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3-09-10-en#2.c)。NGPC 在收到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德班公报后批准了这一决议,德班公报指出,GAC“最终完成了”关于 .PERSIANGULF 申请的考量,“不反对”继续处理申请。(GAC 德班公报,https://archive.icann.org/en/meetings/durban2013/bitcache/GAC%20Communiqu%C3%A9%20-%20Durban,%20South%20Africa.pdf [PDF, 110 KB])。在 IRP 中,GCC 拒绝 Asia Green IT System Ltd. (Asia Green) 的 .PERSIANGULF 申请是因为 GCC 所述的一项长期命名争议,即“与海湾接壤的阿拉伯国家更喜欢‘阿拉伯湾’这一名称,而不是‘波斯湾’。”(IRP 请求,第3 段,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gcc-irp-request-05dec14-en.pdf [PDF, 2.44 MB]。)

      IRP 小组最终声明:

      2016 年 10 月 19 日,由三名成员组成的 IRP 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就法律理据发布了其最终声明(以下简称“最终声明”)(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gcc-final-declaration-24oct16-en.pdf [PDF, 2.52 MB])。2016 年 12 月 15 日,小组发布其最终费用声明(以下简称“费用声明”)(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gcc-final-declaration-costs-15dec16-en.pdf [PDF, 91 KB])。该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汇总如下,全文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cc-v-icann-2014-12-06-en

      小组宣布 GCC 是胜诉方,并声称“ICANN 董事会对于 Asia Green 与‘.persiangulf’gTLD 相关申请采取的行动与《企业设立章程》和《ICANN 章程》不符。”(最终声明,第第 44-45 页第 X.1、X.3 款。)具体而言,小组表示:(i)“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或指明董事会在决策时评估了哪些项目(如有)。我们的职责是审核董事会的决策流程,而这一流程在此情况下几乎不存在。根据定义,ICANN 有关透明度和公平的核心价值被忽略。”(省略了着重号);(ii)“我们认为,在 2013 年 9 月 10 日做出决定,允许‘.persiangulf’申请进入下一阶段之前,ICANN 董事会‘在获取合理数量事实的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并做到合理谨慎’”;且 (iii)“在当时的情况下及根据定义,董事会成员‘在做出决策时未能进行独立判断,认为该决策最符合公司的利益’,因为他们未能利用适当的尽职调查和所有必要的事实。”

      小组发表的声明基于以下结论:董事会所采用的《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中的明确语言“过于呆板和简单”(最终声明,第126 段),并且董事会应对德班公报和其他文件做出进一步调查,因为这与上述申请有关,即使 GAC 在德班公报中提出的“建议”表明 GAC 已完成其对申请的“最终考量”,且“不反对”该申请诉讼。实际上,GAC 与 ICANN 董事会的沟通并没有提供有关处理 .PERSIANGULF 的证据。但小组有不同意见,并声明:“我们认为 GAC [在德班公报中]向 ICANN 董事会发送了一份公文,这不属于其建议允许的所有三种格式。(最终声明,第127 段。)小组认为,“如果 GAC 根据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的第二建议选项以正式建议的形式向 ICANN 董事会恰当传达了[特定 GAC 成员表达的]深切关注,则董事会必定已做出进一步调查并开展了对话。”(最终声明,第129 段。)“如果一名 GAC 成员不仅能够阻止达成共识,还能够在向董事会提交的建议中阻止传达其他成员的深切关注,从而切断董事会做出进一步调查并开展对话的可能,那么很难认为 ICANN 有关透明度和公平的核心价值得到了体现。”(最终声明,第130 段。)

      总体而言,小组表示“仅仅因为 GAC 未在德班公报中表述 GCC 的顾虑(以其作为 GAC 成员的角色),董事会就不需要考虑这些顾虑,对此它并不认同。”(最终声明,第131 段。)小组进一步表示,董事会应已审核并考虑了 GAC 成员在 GAC 德班会议记录中反映的顾虑(应当注意的是,GAC 已在 NGPC 2013 年 9 月 10 日做出继续处理 .PERSIANGULF 申请的决议一个月,–于 2013 年 11 月公布了这些顾虑),“尚未决定的社群异议、有关‘波斯湾’-‘阿拉伯湾’命名争议敏感性的公众认知,[以及]德班公报本身都包含了明确的建议,即‘ICANN 应与 GAC 合作,就保护具有国家、文化、地理和宗教意义的术语,为将来轮次完善《申请人指导手册》’”。(最终声明,第131 段。)

      此外,小组总结称“GCC 的正当程序权利”因董事会决定继续处理申请而受到“损害”,因为小组认为,此决定在“即使存在已知争议,仍没有进行基本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做出。”(最终声明,第148 段。)另外,小组认为,“未来的对话并不能让董事会决定背后的基本缺陷消失。”(最终声明,第148 段。)小组因此建议“ICANN 董事会不应对‘.persiangulf’gTLD 申请采取进一步行动,具体来说,不应与 Asia Green 或任何其他实体签订与‘.persiangulf’gTLD 相关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最终声明,第第 44 页第 X.2 款。)

      先前的董事会考量:

      董事会在 2017 年 3 月 16 日的会议上考量了最终声明和费用声明。对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进行全面审核和考量后,董事会指出,IRP 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可能会基于不受支持的结论和/或以不正确的事实前提。董事会已确定需要进一步考量和分析最终声明,并指示 ICAN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亲自或由他人对小组的事实前提和结论作出进一步分析,并分析董事会是否能够接受最终声明的某些方面,而可能拒绝最终声明的其他方面。(第 2017.03.16.08 号决议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7-03-16-en#2.b)。董事会在 2017 年 9 月 23 日的会议上进一步考量了最终声明和费用声明。董事会确定需要进行进一步审核;未达成任何决议。

      董事会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的会议上进一步考量了最终声明。董事会接受了 IRP 小组的声明,即 GCC 是 GCC IRP 中的胜诉方,ICANN 需要向 GCC 赔偿其 IRP 费用,这已在 2018 年 4 月完成。在其理由中,董事会特别指出,其不完全同意也不完全接受小组的基本事实调查结果和结论,并确定了几个具体的驳斥点。(决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b)。董事会进一步指示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i) 执行所需步骤,根据《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第 II 项)将 GAC 向董事会提供的有关 .PERSIANGULF 的建议视为非共识性建议; (ii) 审核并考量与 .PERSIANGULF 事务相关的相关资料;以及 (iii) 就是否应让 .PERSIANGULF 申请进入下一阶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第 2018.03.15.12-2018.03.15.14 号决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b)。

      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审核和建议:

      按照董事会的指令,BAMC 通过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在 ICANN 第 62 届巴拿马城会议期间与相关 GAC 成员就 .PERSIANGULF 展开对话,执行了所需步骤,根据《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第 II 项)将 GAC 向董事会提供的有关 .PERSIANGULF 的建议视为非共识性建议。来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巴林和阿曼的代表参加了对话。此外,阿联酋代表指出,他代表自己的国家以及科威特和海湾合作委员会(其成员包括阿联酋、巴林、阿曼、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发言。阿联酋和巴林代表重申了先前提出的关于 .PERSIANGULF 申请的顾虑,并提及了长期以来的“阿拉伯湾”与“波斯湾”之间的名称争议。代表指出,“波斯湾”这一名称“歪曲了我们对我们所在地区的看法”;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敏感”的问题;除了一个国家以外其余所有与该水域接壤的国家都不承认“波斯湾”这一名称;如果“波斯湾”这一名称获得允许,“其他人就会认可这个指代水域的[名称]与某个国家相关,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而这种认可会更多地激发该地区其余国家人民的情感挫折”;并且他们“除了终止正在进行的申请以外……并没有设想出任何解决方案”。(参见会议笔录,参考资料附件 C。)

      此外,根据董事会决议,BAMC 审核并考量了与 .PERSIANGULF 事项相关的资料 – 包括:ICANN 社群提交的关于申请的意见;来自阿联酋、巴林、卡特尔、阿曼、科威特政府和阿拉伯国家联盟(代表 22 个成员国)以及 GCC(代表 6 个成员国)的通信,其中提出了关于申请的顾虑和异议;指出了阿联酋、巴林、卡特尔、阿曼政府的顾虑的 GAC 早期预警;ICANN 独立反对者做出的指明相关方立场的裁决;驳回 GCC 社群异议并指出 GCC 和 Asia Green 立场的专家裁决;GAC 北京公报和德班公报;GAC 德班会议记录。应该注意的是,其中某些资料仅在 NGPC 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做出继续处理申请的决定之后才可用。

      经过广泛的分析和讨论以及考虑关于 IRP 小组的建议(即“董事会不应对‘.persiangulf’ gTLD 申请采取进一步行动,具体来说,不应与 Asia Green 或任何其他实体签订与‘.persiangulf’ gTLD 相关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的各种方案后,BAMC 建议董事会采纳 IRP 小组的部分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当前新 gTLD 轮次中提交的关于 .PERSIANGULF 的申请。BAMC 建议采取此行动的依据不仅是其在考虑 IRP 小组的声明和审核所有相关资料的过程中做到了恪尽职守和合理谨慎,而且还基于其对章程中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考量和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受拟议 .PERSIANGULF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但是,BAMC 建议董事会不要禁止(由任何申请人提出的)关于 .PERSIANGULF 的潜在未来申请,原因是可能会为尚未考虑的未来 gTLD 申请轮次确定新的规则和标准。

      董事会考量:

      董事会同意 BAMC 的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待定的 .PERSIANGULF 申请,不禁止(由任何申请人提出的)关于 .PERSIANGULF 的潜在未来申请。未来轮次的新 gTLD 申请可能需要遵循不同的程序和/或不同版本的《指导手册》;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让未来的 .PERSIANGULF 申请保留选择权,可以通过一套不同的规则和程序(目前尚未考虑)对申请进行评估。董事会再次指出,其不完全同意也不完全接受小组的基本事实调查结果和结论,这在第 2018.03.15.12 – 2018.03.15.14 号决议的理由中更全面地进行了解释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b),该部分内容纳入该理由中,就如同在此进行了全面阐述。

      尽管存在上文提及并在第 2018.03.15.12 – 2018.03.15.14 号决议中提到的驳斥点,但董事会认为采纳小组提出的与当前新 gTLD 轮次相关的建议是正确的,因为这可以表示董事会接受了 IRP 小组的部分调查结果,包括 GCC 是胜诉方这一结论。此外,IRP 小组对在此 IRP 中提交的资料进行了长时间的审核和分析,基于此分析,小组得出结论称,不应继续处理 Asia Green 的 .PERSIANGULF 申请。董事会承认,小组对 IRP 中提交的基本资料和论据都进行了独立分析,并对事件情况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在采纳与当前新 gTLD 轮次相关的小组建议时,董事会考虑了独立审核小组的原则和职责及其分析。

      此外,董事会在进行独立判断时,认为采纳小组的部分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当前新 gTLD 轮次中提交的 .PERSIANGULF 申请)是正确的,其依据是董事会对 2018 年 6 月 28 日与相关 GAC 成员的对话进行的审核和分析,与 .PERSIANGULF 事项相关的所有资料(部分资料仅在 NGPC 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做出决定之后可用),《指导手册》赋予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以及《ICANN 章程》中规定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董事会还想指出,董事会已在多场会议中考量了这个事项 – IRP 小组于 2016 年 10 月/12 月发布了 IRP 最终声明,自那时起,董事会和 BAMC 就在多场委员会或董事会会议上审核和考量与 .PERSIANGULF 事项有关的问题。

      根据董事会对相关资料的审核、不计其数的讨论、广泛的尽职调查及其与相关 GAC 成员就 .PERSIANGULF 进行的对话,显而易见的是,阿联酋、巴林、卡特尔和阿曼政府早在 2012 年提出的异议和顾虑在今天仍由这些国家以及更多国家和实体(例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海湾合作委员会和阿拉伯国家联盟)重复提出。这些提出异议的各方反复表达他们对于 .PERSIANGULF 申请的“深切关注”– 指出“在各种国家和国际场所及层面上,阿拉伯湾的命名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和值得商榷的主题”(2012 年 10 月来自阿联酋、巴林、卡特尔和阿曼的信函;GAC 早期预警 [PDF, 93 KB]);“申请人未获得社群或其任何组织或该社群内任何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任何认可或支持”(2012 年 10 月来自阿联酋、巴林、卡特尔和阿曼的信函;GAC 早期预警 [PDF, 93 KB]);数百年来,“阿拉伯湾”的名称是中东和北非大多数国家及其周围大多数人中唯一获得官方认可和使用的名称。在与阿拉伯湾接壤的八个国家中,有七个国家的社群从未使用过“波斯湾”这一名称(科威特政府 2018 年 6 月 20 日信函 [PDF, 90 Kb];以及阿曼政府 2018 年 7 月 10 日信函 [PDF, 450 KB]);如果 .PERSIANGULF gTLD 获得允许,“其他人就会认可这个指代水域的[名称]与某个国家相关,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而这种认可会更多地激发该地区其余国家人民的情感挫折”(2018 年 6 月 28 日董事会/GAC 对话记录文稿,参考资料附件 C);“我们并不认可[波斯湾]这一名称。这对我们来说非常非常敏感。”“除了……终止正在进行的申请外,我们没有设想出任何其他解决方案”(2018 年 6 月 28 日董事会/GAC 对话记录文稿,参考资料附件 C)。

      在这些情况下,在审核、考量和讨论这些国家和实体(代表受此拟议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异议后决定不继续处理待定的 .PERSIANGULF 申请符合公共利益,符合《指导手册》的规定(授予董事会考量个别申请及其是否符合互联网社群最佳利益的自由裁量权),并体现出董事会对《章程》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了受 .PERSIANGULF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

      具体而言,《指导手册》第 5.1 款规定:“ICANN 董事会对新 gTLD 项目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有权自行权衡某一新 gTLD 的申请,以确定批准该申请是否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特殊情况下,董事会也可以单独考虑某一 gTLD 的申请。例如,在 GAC 针对新 gTLD 提出建议或使用 ICANN 问责机制后,董事会便可自行权衡该新 gTLD 申请。”(《指导手册》第 5.1 款 https://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此外,在申请 gTLD 时,申请人承认并同意,董事会拥有做出此类决定的自由裁量权 –“申请人承认并同意,ICANN 有权决定不继续处理任何及所有新 gTLD 申请,且无法保证将创建任何其他 gTLD。是否审核、考虑和批准某项申请以设立一个或多个 gTLD,以及是否在批准之后授权新 gTLD 完全由 ICANN 酌情决定。”(《指导手册》第 5.1 款 https://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

      这项决定也符合现行《章程》规定的 ICANN 核心价值,特别是下文提及的内容,因为它考虑了互联网社群和受影响最大成员的开明、广泛的参与,它遵守 ICANN 问责机制,并考虑代表大部分受影响社群的国家和实体提出的顾虑(《章程》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当前《章程》也体现了类似的内容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

      • 寻求并支持开明、广泛的参与,在各个层面的政策制定以及决策方面反映出互联网职能、地域以及文化的多样性。
      • 对互联网的需求做出积极快速的响应,同时在决策过程中采纳受影响最大实体的明智意见。
      • 通过各种能提高 ICANN 效益的机制,坚守对互联网社群的责任。
      • 保持自身的私营性质,同时意识到政府和公共权威机构是制定公共政策的责任主体,适时考虑政府或公共权威机构的建议。

      虽然董事会力求在做出决策时遵守所有核心价值,但是董事会也有责任运用其独立判断,以确定某些核心价值是否与特定情形特别相关。事实上,现行《章程》预计并承认,ICANN 可能无法在做出每项决策时都遵守所有核心价值,并允许董事会根据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运用其判断:“……因为[核心价值]是陈述原则而不是实践,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无法同时完全符合所有十一个核心价值。ICANN 下属任何提供建议或做出决策的机构都必须判断哪一个核心价值关联性最强,如何将其应用到手头的具体情况,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在不同价值产生冲突时保持适当并且合理的平衡。”(《章程》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

      此项决定符合 ICANN 的使命,因为 ICANN 对此事项的最终考量结果是协调域名在域名系统 (DNS) 根区中的分配与指定的关键方面。此外,董事会的决定符合公共利益,考虑并平衡了解决未决新 gTLD 争议的目标,尊重了 ICANN 的问责机制和咨询委员会,认可了从互联网社群收到的意见,遵循了通过自下而上、基于共识的多利益相关方流程,结合社群意见、经过多年努力制定的《指导手册》中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且符合 ICANN 的核心价值。

      做出此项决定预计不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直接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造成任何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进一步考量 Asia Green IT System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最终声明

      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此议程事项。艾米·斯塔索斯审核了迄今为止有关 AGIT 申请 .HALAL 和 .ISLAM 字符串的背景信息,包括董事会、BAMC 和 ICANN 组织采取的步骤。这些步骤包括 2018 年 3 月的董事会决议(认可申请人是 IRP 中的胜诉方),BAMC 和董事会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的多次长时间讨论,BAMC 在制定其建议的过程中对此事项进行的独立分析(包括考虑所有支持或反对申请的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以及 IRP 小组声明)。

      董事会针对这两项申请应该在一个决议条款中解决还是在两个单独的决议条款中解决开展了讨论。

      艾芙丽·多利亚表示她将为拟议决议投反对票,并将她的投票声明纳入记录。

      卡勒德·库巴提出了动议,乔治·萨多夫斯基进行了附议。随后,主席发起投票,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ICANN 组织收到 Asia Green IT System Bilgisayar San. ve Tic.Ltd. Sti.(AGIT)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 (IRP) 的最终声明。

      鉴于 IRP 小组声称 AGIT 是胜诉方,且 ICANN 应向 AGIT 赔偿其 IRP 费用。(最终声明,第151、156 段。)

      鉴于小组在最终声明中建议,为了与核心价值 8 保持一致,“董事会需要以诚信和公平的方式就申请立即做出决定(无论哪种决定)”,并指出,“在这方面,各方不应从小组意见对决定的实质进行任何推断。无论决定的结果为是或否,都由 [ICANN 董事会]做出。”(最终声明,第149 段。)

      鉴于根据《章程》(适用版本)第 IV 条第 3.21 款的规定,董事会已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会议上考虑最终声明。

      鉴于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会议上,董事会接受了 IRP 小组提出的 AGIT 是胜诉方这一声明,并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向 AGIT 赔偿其 IRP 费用,指示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重新审核 GAC 非共识性建议(按照《申请人指导手册》第 3.1 款第 II 小段的规定)以及反对方和支持方提出的关于最终声明的后续意见,并就是否应该继续处理 .HALAL 和 .ISLAM 申请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第 2018.03.15.15 – 2018.03.15.17 号决议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c)。

      鉴于 BAMC 重新审核了 GAC 关于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非共识性建议,并按照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核和考量。

      鉴于 BAMC 建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不继续处理有关 .HALAL 和 .ISLAM 的待定申请;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 BAMC 建议采取此行动的依据不仅是 BAMC 对所有相关资料的广泛审核,而且还基于其对《章程》中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考量和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受拟议 .HALAL 和 .ISLAM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兹此发布第 2018.10.03.02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不继续处理有关 .HALAL 和 .ISLAM 的待定申请。

      十二位董事会成员已经投票支持第 2018.10.03.02 号决议。艾芙丽·多利亚弃权并提供投票声明。萨拉·多伊奇、罗恩·达席尔瓦和麦克·希尔伯未能参加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8.10.03.02 号决议的理由

      Asia Green IT System Bilgisayar San. ve Tic.Ltd. Sti.(AGIT) 发起独立审核流程 (IRP) 诉讼,质疑 ICANN 董事会(通过新 gTLD 项目委员会 [NGPC] 采取行动)的以下决定:接受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针对 AGIT 的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非共识性建议(第 2013.06.04.NG01 号决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3-06-04-en),以及暂时搁置 AGIT 的申请,直到 AGIT 解决反对国家/地区和伊斯兰合作组织 (OIC) 提出的疑虑(第 2014.02.05.NG01 号决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4-02-05-en#1.a)。2013 年 4 月 11 日北京公报中的 GAC 非共识性建议指出:“GAC 意识到宗教术语属于敏感问题。一些 GAC 成员已提高对涉及伊斯兰术语的申请的敏感性,尤其是对 .islam 和 .halal。GAC 成员担忧并指出,对 .islam 和 .halal 的申请缺乏社群的参与和支持。在这些 GAC 成员看来,这些申请根本就不应该继续下去。”(GAC 北京公报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gac-to-board-18apr13-en.pdf [PDF, 156 KB])。

      IRP 小组最终声明:

      2017 年 11 月 30 日,IRP 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发布了其在 AGIT IRP 中的最终声明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agit-final-declaration-30nov17-en.pdf [PDF, 1.31 MB])。小组的调查结果汇总如下,有关 IRP 的全部资料可在以下网站查看: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irp-agit-v-icann-2015-12-23-en

      小组声明,AGIT 是胜诉方,ICANN 应向 AGIT 赔偿其 IRP 费用。(最终声明,第151、156 段。)小组还声称,ICANN 董事会(通过 NGPC)采取的行动不符合 ICANN 的《企业设立章程》(下称“设立章程”)和《ICANN 章程》。具体而言,小组声称“[GAC] 北京会议的封闭性质和有限记录几乎没有为董事会提供什么‘事实’。在 GAC 为董事会制作的 6 页[公报]中,只有 58 个字词涉及 .HALAL 和 .ISLAM 申请,并且使用了非常模糊和非描述性的术语[如‘宗教敏感性’]。”“此种态度和措辞对于遵循核心价值 7 规定的公开透明要求而言是不够的。”因此,“董事会在做决定时对北京公报的任何依赖必然没有合理数量的事实作为基础。”“与核心价值 7 保持一致要求 ICANN 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行事。”(最终声明,第81、83 和 148 段。)小组进一步声称,董事会将 AGIT 的申请“暂时搁置”的行为“与核心价值 8 不符”–“与核心价值 8 保持一致要求 [ICANN] 做出而不是(实际上无限期)推迟有关 [AGIT] 申请结果的决定。”(最终声明,第149 段。)小组认为,《指导手册》、《设立章程》或《章程》中均未明确表述或规定“暂时搁置”状态。小组声称,ICANN 将申请“暂时搁置”的行为是“在没有通知或授权的情况下”“制定新政策”,且“未遵循第 III 条 (S3 [b]) 中详述的程序,而这是制定新政策时所要遵循的。”(最终声明,第113、119 和 150 段。)

      小组建议,为了与核心价值 8 保持一致,“董事会需要以诚信和公平的方式就申请立即做出决定(无论是哪种决定)。”但是,小组指出,“在这方面,各方不应从小组意见对决定的实质进行任何推断。无论决定的结果为是或否,都由 [ICANN 董事会]做出。”(最终声明,第149 段。)

      先前的董事会考量:

      董事会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的会议中考量了最终声明。在对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进行全面审核和考量之后,董事会接受了 IRP 小组的声明,即 AGIT 是胜诉方,ICANN 应向 AGIT 赔偿其 IRP 费用(这已在 2018 年 4 月完成)。董事会进一步指示 BAMC 重新审核 GAC 非共识性建议(根据《申请人指导手册》第 3.1 款第 II 小段的规定提供)以及反对方和支持方提出的关于最终声明的后续意见,并就是否应该继续处理 .HALAL 和 .ISLAM 申请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第 2018.03.15.15 – 2018.03.15.17 号决议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8-03-15-en#2.c)。

      董事会得出结论称,重新审核 GAC 非共识性建议以及支持方和反对方提出的意见将让董事会更全面地了解有关 .HALAL 和 .ISLAM gTLD 的敏感性,并帮助董事会做出是否应该继续处理 AGIT 申请的决定。

      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审核和建议:

      根据董事会的指令,BAMC 审核了 2013 年 4 月 11 日北京公报中关于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 GAC 非共识性建议,该建议指出:“GAC 意识到宗教术语属于敏感问题。一些 GAC 成员已提高对涉及伊斯兰术语的申请的敏感性,尤其是对 .islam 和 .halal。GAC 成员担忧并指出,对 .islam 和 .halal 的申请缺乏社群的参与和支持。在这些 GAC 成员看来,这些申请根本就不应该继续下去。”(GAC 北京公报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gac-to-board-18apr13-en.pdf [PDF, 156 KB])。BAMC 还重新审核了阿联酋和印度于 2012 年 11 月提交的反对这两项申请的 GAC 早期预警通知,通知中表达了对 .HALAL 和 .ISLAM 申请预计会缺乏社群参与和支持的深切关注,并指出了对缺乏机制来预防 gTLD 滥用的担忧。(早期预警 https://gacweb.icann.org/display/gacweb/GAC+Early+Warnings)。BAMC 还审核了在董事会成员与相关 GAC 成员的对话中提出的意见,此次对话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根据 GAC(按照《指导手册》第 3.1 单元[第 II 小段]的规定)向董事会提供非共识性建议时要求的步骤开展。来自各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对话,阿联酋、马来西亚、土耳其和伊朗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参见记录文稿,参考资料附件 B):

      • 阿联酋重申了自己以及沙特阿拉伯和 OIC 的担忧,即 Halal 和 Islam 等宗教术语具有敏感性,需要仔细考量,并指出阿联酋的“主要担忧是,申请人并没有代表穆斯林社群”,“社群反对以这种方式引入这些 TLD,必须与社群进行更好的协调,以便适当地引入 TLD”。
      • 马来西亚支持阿联酋提出的担忧,并表示这些 gTLD 具有“非常敏感”的性质,指出这些 gTLD“至少需要来自我们知道能够从整体上代表穆斯林的组织,比如 OIC”。
      • 土耳其也表达了担忧,指出“这些是……非常敏感的字符串,需要得到社群的支持”。土耳其还指出,AGIT 是合法的土耳其公司,但是 AGIT“没有获得……代表伊斯兰国家的组织的任何支持”。土耳其进一步指出,“我们的担忧是,它仅仅是一家 IT 公司,处理这类宗教问题和敏感问题将来可能会成为非常困难的事情”。土耳其得出结论称,“涉及整个伊斯兰的任何 TLD 都应该由伞型组织提出”,例如 OIC,“它是一个最佳参考点,因为它是最具综合性的伞型组织。如果他们能够合作,如果他们与 [AGIT] 存在某种类型的工作关系,我们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
      • 伊朗承认了各个国家提出的担忧并建议“我们”(通过对话或工作组)共同合作,以“采用具有包容性的多利益相关方方法,纳入[拥有意见和担忧]的个人、实体、政府、名人”,从而制定“最适当的[机制]或形式”以解决社群提出的担忧。

      此外,根据董事会决议,BAMC 审核并考量了与 .HALAL 和 .ISLAM 事项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 – 包括 ICANN 社群提交的关于申请的意见;来自科威特、伊朗、黎巴嫩、印度尼西亚、海湾合作委员会(代表 6 个成员国)和 OIC(代表 57 个成员国和 16 亿穆斯林)的通信,其中提出了关于申请的顾虑和异议;OIC 发布的反对申请的决议;ICANN 独立反对者 (IO) 的裁决以及 AGIT 对独立反对者首次通知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回复(2012 年 12 月和 2013 年 2 月);驳回阿联酋的社群异议的专家裁决,其发布依据是专家认为 OIC 在申请方面“仍然保持中立”;GAC 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和通信,其中指出“没有关于此问题的进一步 GAC 意见”。BAMC 还审核了 AGIT 提交的支持其申请的支持函,来自 AGIT 及其法律顾问的通信,以及马里共和国 2014 年 2 月提交的支持函。

      经过广泛的分析和讨论之后,以及在考量关于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各种方案后,BAMC 建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不继续处理 AGIT 提交的关于 .HALAL 和 .ISLAM 的待定申请。BAMC 建议采取此行动的依据不仅是其在审核所有相关资料的过程中做到了恪尽职守和合理谨慎,而且还基于其对《章程》中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考量和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受拟议 .HALAL 和 .ISLAM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

      董事会考量:

      董事会同意 BAMC 的建议,即不继续处理待定的 .HALAL 和 .ISLAM 申请。

      董事会在进行独立判断的过程中,基于董事会对 GAC 非共识性建议、2013 年 7 月 18 日与相关 GAC 成员的对话、与 .HALAL 和 .ISLAM 事项相关的资料(特别是 OIC 采纳的决议和发出的通信)、《指导手册》授予董事会的自由裁量权以及《ICANN 章程》规定的使命和核心价值的审核和分析,认为不继续处理 AGIT 提出的 .HALAL 和 .ISLAM 申请是正确的做法。

      董事会承认且理解,AGIT 在其申请中纳入了一个拟议治理模型,旨在减轻穆斯林社群对拟议 .HALAL 和 .ISLAM gTLD 的管理和运营的潜在顾虑,AGIT 提交了来自穆斯林社群中的个人和实体的 300 多份关于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额外支持函(日期大约为 2012-2013 年),大约 30 份意见由支持各申请的社群提交(2012 年)。董事会还指出,在 AGIT 对独立反对者首次通知的回复中,AGIT 解释了其在与土耳其、巴基斯坦、利比亚、埃及、阿联酋、伊朗、哈萨克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部门沟通和讨论关于 .ISLAM gTLD 的治理和运营的 AGIT 计划方面开展的工作。(第一次回复 [2012 年 12 月 26日],以及第二次回复 [2013 年 2 月 20 日],https://www.independent-objector-newgtlds.org/home/the-independent-objector-s-comments-on-controversial-applications/islam-general-comment/)。AGIT 进一步指出,其已经编制了“关于 .ISLAM gTLD 治理的提案草案”并与个人、组织和政府(包括阿联酋、印度和 OIC)分享了该草案,请他们提供关于草案的反馈意见。AGIT 还指出了其与阿联酋 GAC 代表进行了关于 AGIT 的 .HALAL 和 .ISLAM 申请的“积极”对话。

      尽管开展了这些工作,但是正如 AGIT 在上文指出的,大多数穆斯林民众以及若干具体政府和代表实体仍然反对 AGIT 申请 .HALAL 和 .ISLAM。AGIT 通过其法律顾问辩称,其没有收到反对方就 AGIT 的拟议治理模型做出的任何回应。但是,反对方继续表达他们对申请的反对意见(公开发布在 ICANN 网站上),以此有效地做出回应。在 AGIT 与各方努力沟通并提供提案草案后(如 AGIT 2012 年 12 月和 2013 年 2 月对独立反对者做出的回复中指出的),这些政府和代表实体继续反对申请。

      2013 年 4 月 11 日,GAC 发布了北京公报,指出“一些 GAC 成员提出了对涉及伊斯兰术语的申请的敏感性,尤其是对 .islam 和 .halal。GAC 成员担忧并指出,对 .islam 和 .halal 的申请缺乏社群的参与和支持。在这些 GAC 成员看来,这些申请根本就不应该继续下去。”(北京公报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gac-to-board-11apr13-en.pdf [PDF, 156 KB])。在 2013 年 7 月 18 日的董事会/GAC 对话中,来自阿联酋(代表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 OIC)、马来西亚和土耳其的代表重申了他们对于申请的担忧(如上文详述)。2013 年 7 月 25 日,科威特国和海湾合作委员会各自致函 ICANN,指出:“作为伊斯兰社群的一部分,我们希望在早期预警中分享阿联酋政府提出的担忧。我们认为,AGIT 提出的申请由于存在固有的敏感性,不符合伊斯兰社群的利益。我们认为,应该由社群通过真正代表伊斯兰社群的中立组织来管理和运营这个 TLD,例如伊斯兰合作组织 (OIC)。”(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al-qattan-to-icann-icc-25jul13-en.pdf [PDF, 103 Kb];以及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al-shibli-to-icann-icc-25jul13-en.pdf [PDF, 108 KB])。2013 年 8 月和 11 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致函 ICANN,指出:“我们坚信,这两个 TLD 应由穆斯林社群通过能代表穆斯林社群中不同部门和部分(包括作为此社群中不同的互联网利益相关方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间组织、私营部门、学术界)的中立组织来管理和运营。”(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ahdoiun-to-chalaby-icann-board-09aug13-en.pdf [PDF, 293 Kb];以及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ahdioun-to-chehade-et-al-20nov13-en.pdf [PDF, 196 KB])。另外还于 2013 年收到了来自黎巴嫩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信函,信函中表达了关于申请的类似担忧。(参见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hoballah-to-chalaby-et-al-04sep13-en.pdf [PDF, 586 Kb];以及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iskandar-to-chalaby-24dec13-en.pdf [PDF, 463 KB])。

      最值得注意的是 OIC 通过的决议和发出的通信,OIC 包括 57 个成员国并代表超过 16 亿穆斯林社群的成员。OIC 早在 2013 年 12 月(也许更早)就已表示其反对申请,直至 2018 年 4 月 OIC 仍对申请持反对意见:

      • 2013 年 12 月 11 日针对 .HALAL 和 .ISLAM gTLD 的 OIC 决议:“OIC 总秘书处与相关方 ICANN 进行沟通,以提交对使用 .Islam 和 .Halal gTLD 的官方反对意见,并保护成员国在此方面的权利。”(OIC 决议 https://www.oic-oci.org/subweb/cfm/40/fm/en/docs/IT-%2040-CFM-FINAL-ENG.pdf [PDF, 286 KB])。
      • 2013 年 12 月 19 日 OIC 致 ICANN 的信函:“我希望重申和确认 OIC 成员国的官方反对意见,反对 GAC 可能进行的允许任何并非代表穆斯林民众集体心声的实体使用 .islam 和 .halal 新 gTLD 的任何授权。”(2013 年 12 月 19 日信函,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ihsanoglu-to-crocker-19dec13-en.pdf [PDF, 1.06 MB])。
      • 2017 年 7 月 11 日针对 .HALAL 和 .ISLAM gTLD 的 OIC 决议:“[OIC] 再次确认自身的立场,即在未获得全体 OIC 成员国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售 .Islam 和 .Halal 这两个域名或者任何其他涉及整个伊斯兰社群的域名。”(OIC 决议,https://www.oic-oci.org/subweb/cfm/44/en/docs/final/44cfm_res_it_en.pdf [PDF, 34 KB])。
      • 2018 年 4 月 15 日 OIC 致 ICANN 的信函:“如我在过去的通信中提到的,伊斯兰合作组织 (OIC) 的外交部长坚持认为,具有伊斯兰身份的新 gTLD 在性质上极其敏感,因为它们涉及整个穆斯林国家。”“因此,我想提请你们注意,OIC 外交部长就此方面一致重新通过一项决议,作为对关于此问题的先前决议的确认[附上 2017 年 7 月 11 日 OIC 决议]。”(2018 年 4 月 15 日信函,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al-othaimeen-to-chalaby-15apr18-en.pdf [PDF, 1.57 MB])。

      基于董事会对相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开展的广泛尽职调查,及其与相关 GAC 成员就 .HALAL 和 .ISLAM 开展的对话,显而易见的是,穆斯林社群(超过 16 亿成员)中的绝大多数成员反对 .HALAL 和 .ISLAM 申请。应该指出的是,2014 年 2 月,ICANN 董事会向 AGIT 发送了一封信函 – 信函中指出了对 AGIT 申请的实质性反对;将海湾合作委员会、OIC、黎巴嫩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列为“全面反对 AGIT 申请”的四方,并详细说明了各方的担忧;为 AGIT 提供更多时间与反对方接触。(2014 年 2 月 7 日信函,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crocker-to-abbasnia-07feb14-en.pdf [PDF, 540 KB])。但是不太清楚 AGIT 是否开展了这些额外的工作。两周之后(2014 年 2 月 21 日),AGIT 启动了合作接触流程,最终,IRP 小组确定,暂停申请与 ICANN 的《设立章程》和《章程》不符,董事会应该“以诚信和公平的方式就申请立即做出决定(无论是哪种决定)”。除了 IRP 最终声明发布之前提出的关于申请的广泛反对意见之外,OIC 于 2018 年 4 月(IRP 最终声明发布之后数月)再次重申其 57 个成员国的外交部长的“一致”反对意见。

      在这些情况下,在审核和考量这些国家和实体(代表穆斯林社群中的大多数成员)提出的异议后决定不继续处理当前的 .HALAL 和 .ISLAM 申请符合公共利益,符合《指导手册》的规定(授予董事会考量个别申请及其是否符合互联网社群最佳利益的自由裁量权),并体现出董事会对《章程》规定的 ICANN 使命和核心价值的承诺,包括确保此决定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且考虑了受 .HALAL 和 .ISLAM gTLD 影响最大的大部分社群成员提出的顾虑。

      具体而言,《指导手册》第 5.1 款规定:“ICANN 董事会对新 gTLD 项目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有权自行权衡某一新 gTLD 的申请,以确定批准该申请是否符合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特殊情况下,董事会也可以单独考虑某一 gTLD 的申请。例如,在 GAC 针对新 gTLD 提出建议或使用 ICANN 问责机制后,董事会便可自行权衡该新 gTLD 申请。”(《指导手册》第 5.1 款 https://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此外,在申请 gTLD 时,申请人承认并同意,董事会拥有做出此类决定的自由裁量权 –“申请人承认并同意,ICANN 有权决定不继续处理任何及所有新 gTLD 申请,且无法保证将创建任何其他 gTLD。是否审核、考虑和批准某项申请以设立一个或多个 gTLD,以及是否在批准之后授权新 gTLD 完全由 ICANN 酌情决定。”(《指导手册》第 5.1 款 https://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

      这项决定也符合现行《章程》规定的 ICANN 核心价值,特别是下文提及的内容,因为它考虑了互联网社群和受影响最大成员的开明、广泛的参与,它遵守 ICANN 问责机制,并考虑代表大部分受影响社群的国家和实体提出的顾虑(《章程》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当前《章程》也体现了类似的内容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

      • 寻求并支持开明、广泛的参与,在各个层面的政策制定以及决策方面反映出互联网职能、地域以及文化的多样性。
      • 对互联网的需求做出积极快速的响应,同时在决策过程中采纳受影响最大实体的明智意见。
      • 通过各种能提高 ICANN 效益的机制,坚守对互联网社群的责任。
      • 保持自身的私营性质,同时意识到政府和公共权威机构是制定公共政策的责任主体,适时考虑政府或公共权威机构的建议。

      虽然董事会力求在做出决策时遵守所有核心价值,但是董事会也有责任运用其独立判断,以确定某些核心价值是否与特定情形特别相关。事实上,现行《章程》预计并承认,ICANN 可能无法在做出每项决策时都遵守所有核心价值,并允许董事会根据互联网社群的最佳利益运用其判断:“……因为[核心价值]是陈述原则而不是实践,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无法同时完全符合所有十一个核心价值。ICANN 下属任何提供建议或做出决策的机构都必须判断哪一个核心价值关联性最强,如何将其应用到手头的具体情况,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在不同价值产生冲突时保持适当并且合理的平衡。”(《章程》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

      此项决定符合 ICANN 的使命,因为 ICANN 对此事项的最终考量结果是协调域名在域名系统 (DNS) 根区中的分配与指定的关键方面。此外,董事会的决定符合公共利益,考虑并平衡了解决未决新 gTLD 争议的目标,尊重了 ICANN 的问责机制和咨询委员会,认可了从互联网社群收到的意见,遵循了通过自下而上、基于共识的多利益相关方流程,结合社群意见、经过多年努力制定的《指导手册》中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且符合 ICANN 的核心价值。

      做出此项决定预计不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直接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造成任何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3. 对重审请求 18-8 的考量

      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此议程事项。助理法律顾问伊丽莎白·李概要地介绍了重审请求 18-8,这项请求由 Afilias Domains 提交,旨在寻求重审 ICANN 组织对请求者根据 ICANN 的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请求与 .WEB 字符争用集相关的文件的回复。讨论结束后,董事会决定需要更多时间来全面考量相关问题。

      未达成任何决议。

    4. 其他事务

      未达成任何决议。

    主席之后宣布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