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董事会决议 | ICANN 董事会特殊会议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本文档已翻译为多种语言,仅供参考之用。原始官方版本(英文版)可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9-11-21-en

  1.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9-2 的考量:.ORG 和 .INFO 续约

  1.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9-2 的考量:.ORG 和 .INFO 续约

      鉴于 Namecheap Inc.(请求人)提交重审请求(请求 19-2),对 ICANN 组织 2019 年分别与公共利益注册管理机构 (PIR) 续签注册管理机构协议 (RA),与 Afilias Limited (Afilias) 续签 .ORG 和 .INFO 通用顶级域 (gTLD) 协议(统称为 .ORG/.INFO 续签的 RA)提出质疑,理由是这些续约取消了 .ORG 和 .INFO 域名注册费用的“历史性价格上限”。1

      鉴于请求人声称 ICANN 组织的“决定忽视了有关公众意见,即在传统 gTLD 中保留价格上限违背了 ICANN 的承诺与核心价值,为符合公共利益,ICANN 应撤销这一决定”。2请求人还表示,在执行 .ORG/.INFO 续签的 RA 时,ICANN 员工未能考虑与 .ORG 性质有关的实质性信息和新 gTLD 存在的安全问题。3

      鉴于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之前确定,请求 19-2 依据充分,并将请求 19-2 送交给监察官,以根据《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j) 和 (k) 款进行考量。

      鉴于根据第 4 条第 4.2(l) 款之规定,监察官接受请求 19-2 以进行考量,并在调查后得出结论:“CEO 和员工的行动符合董事会赋予他们的权力范围”并且“在此过程中未违反任何企业治理规章或职责(包括《ICANN 章程》)”。4

      鉴于董事会之前发布拟定裁决,否决了重审请求,因为 ICANN 组织执行 .ORG/.INFO 续签的 RA 未违背 ICANN 的章程、政策或程序,且 ICANN 员工在执行协议时并非没有考虑相关实质性信息。(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9-11-03-en#1.a。)董事会的行动替代了 BAMC 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e) 款对请求 19-2 所做的实质性评估,因为 BAMC 不符合考量请求 19-2 的法定人数要求。

      鉴于董事会仔细考量了请求 19-2 的依据和所有相关材料(包括请求人的反驳意见),并在拟定裁决中重申其结论:ICANN 组织执行 .ORG/.INFO 续签的 RA 未违背 ICANN 的章程、政策或程序,且 ICANN 员工在执行协议时并非没有考虑相关实质性信息。董事会进一步确定,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其他论据或证据。

      兹此发布第 2019.11.21.01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关于重审请求 19-2 的最终裁决

      第 2019.11.21.01 号决议的理由

      1. 简要概述和建议

        完整的事实背景参见关于请求 19-2 的拟定裁决(下称“拟定裁决”),并将其纳入了此决议。

        2019 年 11 月 3 日,董事会评估了请求 19-2 和所有相关材料,并发布拟定裁决,否决了该重审请求,因为 ICANN 组织执行 .ORG/.INFO 续签的 RA 未违背 ICANN 的章程、政策或程序,且 ICANN 员工在执行协议时并非没有考虑相关实质性信息。(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9-11-03-en#1.a。)董事会的行动替代了 BAMC 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e) 款对请求 19-2 所做的实质性评估,因为 BAMC 不符合考量请求 19-2 的法定人数要求。

        2019 年 11 月 18 日,请求人依照《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q) 款提交了针对拟定裁决的反驳意见(下称“反驳意见”)。请求人声称 (1) 董事会不应依赖经济学专家此前对于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中是否需要价格上限条款所做的评估;(2) 基准 RA 的制定流程不支持将 .ORG 和 .INFO 迁移到基准 RA;(3) ICANN 员工忽视了“支持设置价格上限的基本一致的公众意见”;(4) 它会造成具有充分证据来指控的伤害,并且 (5) 营利性实体在 .ORG 续签的 RA 执行之后购买 .ORG“需要 ICANN [组织]仔细审核这次购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不会将 .org 域名用[作]收入来源”以达到特定目的。5

        董事会仔细考量了请求 19-2 和所有相关材料(包括请求人的反驳意见),并基于在最终裁决中详细阐述的原因,董事会在拟定裁决中重申其结论并确认,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其他论据或证据。

      2. 分析和理由

        1. .ORG/.INFO 续签的 RA 与 ICANN 组织的承诺相一致。

          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请求人的以下结论性论断:从 .ORG/.INFO 续签的 RA 中删除价格上限条款时,ICANN 组织的行动不符合公众利益。相反,如最终裁决(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中的进一步说明,有证据表明 ICANN 组织通过公共评议流程就 .ORG 和 .INFO RA 的拟定变更展开了社群咨询。ICANN 组织审核并考量了收到的所有 3,700 条意见。6在执行 .ORG/.INFO 续签的 RA 之前,ICANN 员工提交并与董事会一起讨论了在公共评议流程和信函中提出的关键问题,包括取消价格上限。7

          ICANN 组织最终裁定继续不设置价格上限,尽管有公众意见反对这种方法,但这并不会使公共评议流程成为一个“幌子”,也无法表明 ICANN 组织的行动不符合公众利益。ICANN 员工对公众意见的仔细考量 — 如它的公众意见报告及与董事会展开的讨论所体现的8 — 表明结果恰恰相反,设置价格上限经过了仔细考量。

          而且,公众意见报告表明了 ICANN 员工的观点,通过“推动域名注册领域的竞争”,提供与其他 TLD 注册人相同的“保护措施来保护现有注册人”,并“利用基准 [RA] 同等对待新 gTLD 与其它传统 gTLD 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ICANN 的行动符合公众利益。9没有任何论据支持请求人的论断,表明 ICANN 员工在这方面的观点基于“不受证据支持的结论性陈述”。10ICANN 组织考虑了卡尔顿 (Carlton) 教授 2009 年对基准 RA 进行的专家分析,特别是他做出的以下结论:没有必要限制提价,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领域本身将作为一种保护机制,可防止域名注册费用的反竞争性上涨。11

        2. .ORG/.INFO 续签的 RA 与 ICANN 组织的核心价值相一致。

          董事会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请求人关于在 .ORG/.INFO 续签的 RA 中省略价格上限条款违背 ICANN 组织的核心价值的论断,

          这些核心价值包括:在各级政策制定与决策的过程中,积极寻求并支持知情前提下的广泛参与,以此彰显互联网在功能、地域和文化方面的多样性,从而确保使用自下而上的多利益相关方政策制定流程来维护全球公众利益,并保证这些流程的可问责性和透明性。12

          如最终裁决(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中的进一步说明,与请求人的论据相反,ICANN 组织确实通过 .ORG/.INFO 续签的 RA 的公共评议流程寻求在知情前提下的广泛参与。而且,ICANN 组织的核心价值并不要求它认同在公共评议期内提出或通过 ICANN 的各种沟通渠道确定的请求或要求。ICANN 组织最终裁定,通过用其它定价保护代替 .ORG/.INFO 续签的 RA 中的价格上限条款,以促进域名注册领域的竞争,提供与其他 TLD 注册人相同的“保护措施来保护现有申请人”并同等对待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这最大限度地支持了 ICANN 的使命。13此外,.ORG/.INFO 续签的 RA 中纳入的基准 RA 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多利益相关方流程,包括多轮公共评议制定出来的”。14

          请求人未能证实 ICANN 组织未寻求或支持广泛参与,或未维护全球公共利益。相反,ICANN 组织的透明流程表明,通过将传统 gTLD 迁移到基准 RA,它做出了不懈努力来维护并追求全球公共利益。因此,这一论据无法支持重审。

        3. ICANN 组织关于公共评议目标的声明无法支持重审。

          董事会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请求人关于在 .ORG/.INFO 续签的 RA 中省略价格上限条款与 ICANN 组织关于公共评议程序的声明不符的论断,该声明指出“本公共评议程序旨在针对拟定的 .ORG 续约协议征询社群的意见”。15如最终裁决(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中的进一步说明,ICANN 组织决定不在 .ORG/.INFO 续签的 RA 中纳入价格上限条款并不意味着 ICANN 组织未“征询社群意见”或未“使用公共评议”来指导 ICANN 组织的实施工作。16相反,显而易见,ICANN 组织主动征询了社群意见,而且进行了仔细分析 — 通过与董事会磋商 — 以维护并在董事会的支持下追求全球公共利益。此外,董事会指出,如果认为 ICANN 员工的行动违背 ICANN 的使命、承诺、核心价值和/或既定 ICANN 政策,可以提出重审请求。17ICANN 组织对于公共评议流程目标的一般性说明既不属于承诺、核心价值、既定政策,也不是 ICANN 组织的使命。因此,这不支持重审。

        4. 请求人未证实 ICANN 组织的行动未考虑实质性信息。

          如最终裁决(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中的进一步说明,没有证据支持请求人的以下声明:ICANN 组织在分析删除价格上限条款建议的过程中未采纳实质性信息。

        5. 请求人未证实它由于 .ORG/.INFO 续签的 RA 而受到负面影响。

          请求人未表明它由于 .ORG/.INFO 续签的 RA 而受到伤害。请求人声称,它由于受质疑行动而受到负面影响,因为“作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取消传统 TLD 的价格上限将对[请求人的]域名注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ORG/.INFO 续签的 RA 将造成“价格上涨的不确定性”。18请求人未证实它由于在请求 19-2 中确定的经济不确定性而受到伤害,或由于 .ORG/.INFO 续签的 RA 下的任何价格上涨而受到伤害。相反,请求人断言,“需要进行其它分析来确定”在 .ORG RA 中取消价格上限“是否会导致缺乏竞争力的做法”。19此项进一步调查建议在此阶段不足以支持重审。请求人未确定任何证据,表明它已经由于取消价格上限而受到伤害或将受到伤害,可用的证据 — 卡尔顿教授的专家报告 — 表明预期不会出现此类伤害。如最终裁决中所述,2009 年,卡尔顿教授得出结论,没有必要设置价格上限来防止域名注册费用的不合理上涨。20卡尔顿教授解释称:“如果某个供应商强行实施意外的或不合理的涨价,这将很快损害其自身声誉,从而更难继续吸引新的客户。因此,即使不设置价格上限,竞争也能减少或消除供应商投机行为的动机。”21基于这些原因,重审没有充分依据。

        6. 反驳意见未提供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请求人在其反驳意见中提出了五点论据。22这些都无法支持重审。如最终裁决中的进一步说明,请求人的反驳意见只是重申了董事会已在拟定裁决中驳回的论据。基本上,反驳意见表明,请求人依据的是对待传统 gTLD 应与新 gTLD 有所不同的假设,并认为传统 gTLD 不应迁移到基准 RA;请求人尚未提供证据来支持此论据;而且,过去几年已迁移到基准 RA 的传统 gTLD 证实,请求人的观点是错误的。

          最终裁决(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文)驳回了请求人在反驳意见中提出每个论点。但是,董事会希望在此专门讨论的是,过去是否有观点认为应以新 gTLD 采用的新协议形式来续签传统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所有注册管理机构协议都包含推定性续约权利条款。此条款为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提供了在到期后续签协议的权利,前提是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具有良好的信誉(即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没有任何待决违约事项),并遵循推定性续约条款。

          在与传统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就续签其协议进行互动的过程中,ICANN 组织更希望并建议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采纳新 gTLD 采用的新形式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将其作为协商的起点。这种新形式的协议包含一些对域名生态系统有利的改善措施,如提供更有效的保护来处理滥用域名基础设施的情况,后端应急支持,以及采纳 ICANN 组织与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不定期执行的新的双边协商条款以更新形式协议,并采用新的服务(如 RDAP)和程序。

          虽然 ICANN 组织建议将新形式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作为续约的起点,但鉴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具有推定性续约权利,ICANN 组织无权将采用新形式的协议作为续约条件。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强烈要求维持现有的传统协议形式,ICANN 组织将适应这种情况,并至少有了一个这样的先例。

          虽然现行政策是所有新 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都必须采纳新形式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但并没有共识性政策禁止传统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采纳新形式的协议。

          尽管我们否决了请求 19-2,但董事会承认(请求人也在其反驳意见中指出),近期宣布的对 PIR — 即当前的 .ORG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收购,以及这笔交易的结果,将由 ICANN 组织根据其在此类情况下的常规流程进行评估。

          此项行动在 ICANN 的使命范围内并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对于确保 ICANN 在执行其使命时对社群负责,以便在《企业设立章程》、《章程》和其他既定程序内运营至关重要。这种问责制包括制定一个流程,以便那些由于 ICANN 董事会或员工的行为而受到重大影响的个人或实体可以请求对董事会的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这项行动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定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1 请求 19-2,第 3 节,第 2 页。

2 同上,第 3 节。

3 同上

4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consideration-19-2-namecheap-evaluation-icann-ombudsman-request-07sep19-en.pdf

5 支持请求 19-2 的反驳意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reconsideration-19-2-namecheap-request-2019-07-22-en

6 公众意见报告,.ORG,第 3 页;公众意见报告,.INFO,第 3 页。

7 2019 年 7 月 26 日信函,第 2 页

8 2019 年 7 月 26 日信函,第 2 页

9 公众意见报告,.ORG,第 8 页。

10 请求 19-2,第 8 节,第 12 页。

11 丹尼斯•卡尔顿 (Dennis Carlton) 关于新 gTLD 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的价格上限的初步分析,2009 年,第 12 节,https://archive.icann.org/en/topics/new-gtlds/prelim-report-registry-price-caps-04mar09-en.pdf

12 请求 19-2,第 8 节,第 4 页。

13 公众意见报告,.ORG,第 8 页;公众意见报告,.INFO,第 7 页。

14 2019 年 7 月 26 日信函,第 1 页。

15 同上

16 参阅内容同上。

17 章程第 4 条第 4.2(c) 款。受质疑的行动也必须对请求人造成不利影响。同上。

18 请求 19-2,第 6 节,第 2 页;另请参见同上,第 10 节,第 13 页。

19 请求 19-2,第 8 节,第 10 页。

20 丹尼斯•卡尔顿 (Dennis Carlton) 关于新 gTLD 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的价格上限的初步分析,2009 年,第 12 节,https://archive.icann.org/en/topics/new-gtlds/prelim-report-registry-price-caps-04mar09-en.pdf

21 同上

22 支持请求 19-2 的反驳意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consideration-19-2-namecheap-requestor-rebuttal-board-proposed-determination-18nov19-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