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董事会决议 | ICANN 董事会特别会议 2018 年 05 月 3 日

  1. 主要议程:
    1. GAC 关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的建议:圣胡安公报(2018 年 3 月)
  1. 主要议程:

    1. GAC 关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的建议:圣胡安公报(2018 年 3 月)

      鉴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在 ICANN 第 61 届波多黎各圣胡安会议期间举行了会议,并在 2018 年 3 月 15 日的公报 (下称“圣胡安公报”)中公布了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的建议。

      鉴于圣胡安公报是董事会与 GAC 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会议的主题。

      鉴于圣胡安公报包含与 ICANN 提议的处理 ICANN 协议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相关政策合规问题的临时模型(下称“临时 GDPR 合规模型”)有关的建议。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圣胡安公报中与董事会为采纳临时 GDPR 合规模型而考虑采取的拟定行动存在或可能存在不一致的 GAC 建议。

      鉴于章程规定“若董事会决定采取的措施与政府咨询委员会建议不一致,则董事会应如实向政府咨询委员会报告并说明其决定不采纳该建议的理由”,然后,董事会与 GAC 应进入章程意见征询流程。

      兹此发布第 2018.05.03.01 号决议:董事会确定可以采取与 GAC 在圣胡安公报中就 GDPR 和 ICANN 提议的临时 GDPR 合规模型提出的建议不一致或可能不一致的行动,因此将启动在此类情况下必需的董事会-GAC 章程意见征询流程。董事会将向 GAC 提供书面通知,启动章程意见征询流程规定的流程。

      第 2018.05.03.01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ICANN 章程》第 12 条第 12.2(a)(ix) 款,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董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在圣胡安公报(2018 年 3 月 15 日)中,GAC 发布了就各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包括 ICANN 为处理 ICANN 与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协议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相关合规问题而提议的方法。

      《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在制定和采纳政策时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如果董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行动,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对于 GAC 完全达成共识(按照章程规定)的任何 GAC 建议,只有不少于 60% 的董事会成员投反对票后才可予以否决。然后,GAC 和董事会必须尝试真诚、及时、高效地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董事会当前的考虑及解决 ICANN 与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协议和 GDPR 相关问题的方法与 GAC 在圣胡安公报中提出的某些建议不一致,或可以视为存在抵触。有鉴于此,董事会当前正采取措施,以在董事会采取与 GAC 建议不一致的行动之前启动所需的流程。在此过程中,董事会应向 GAC 提供书面回复,指出:(1) 对此类建议是否有任何问题或疑问;(2) 是否会从有关 GAC 建议依据的额外信息中受益;并且 (3) 初步说明董事会是否会考虑此类建议。董事会的回复将作为董事会与 GAC 之间会议的主题。

      在采取此项行动的过程中,董事会审核了诸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档:

      采取此项行动将对社群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它有助于解决 GAC 就以下事项提出的建议:ICANN 就遵循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与 GDPR 相关协议而提议的方法。在实施该流程(需要董事会与 GAC 召开会议,计划召开电话会议)的过程中,首先通过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可预见的财务影响。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与 DNS 相关的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此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并与 ICANN 的使命一致,因为它有助于确保在采取 ICANN 董事会就 GDPR 合规而提议的行动时适当考虑公共政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