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现有 gTLD 运营商交叉所有权限制撤消请求的流程
注:所有语种版本中,英文版为官方版本,其他语种版本仅供参考.
(2012 年 10 月 18 日批准)
要想撤销交叉所有权限制,现有 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以请求修订其现有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从而撤销交叉所有权限制,也可以请求过渡到针对新 gTLD 的新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提议对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作出的任何实质性修订在得到 ICANN 批准之前会征求公众意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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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必须向 ICANN 提交一份书面请求,使其可以转用新版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或请求修订现有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并在其中包括提议的修订。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要求进行修订,修订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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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与新 gTLD 协议第 2.9(b) 和 (c) 节中的如下内容 http://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 类似的约款:
"(b) 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 (i) 成为某个 ICANN 认可的注册服务机构的附属机构或分销商;或者 (ii) 将任何注册管理机构服务的提供分包给 ICANN 认可的注册服务机构、注册服务机构的分销商或其任何附属机构,无论出现情况 (i) 还是情况 (ii),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都要就促成此类附属关系、分销商关系或分包关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相应合同、交易或其他约定及时通知 ICANN ,包括应 ICANN 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副本;前提是 ICANN 不会向有关竞争管理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这些合同。ICANN 保留在确定此类合同、交易或其他约定可能引发竞争问题的情况下将合同、交易或其他约定转交相关竞争管理机构处理的权利,但 ICANN 并不承担此类转交的义务
(c) 在本协议中:(i)'附属机构'是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来控制指定个人或实体、受指定个人或实体控制或与其共同受控的个人或实体;(ii)'控制'(包括术语'控制'、'受控'和'共同受控')是指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权力来引导或导致引导个人或实体的管理和政策,无论是通过证券所有权、作为受托人或执行人、通过担任理事会或等效监管机构的成员、根据合约、信用协定还是其他方式。"
- 添加有关遵守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新行为准则的约款。此内容见新 gTLD 协议第 2.14 节,如下所述:
"就注册管理机构运营 TLD 而言,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应遵守规范 [请参阅规范 9] 中规定的注册管理机构行为准则。"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行为准则随后需要作为新附录添加。
- 增添 biz/info/org 等协议第 7.1(b) 节(或其他协议的类似条款),增添内容如下所述:
(b)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不得成为拥有所有权的注册服务机构。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不得成为 TLD 注册服务机构。这并不妨碍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通过向自己选择的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提出请求而为自己注册 TLD 内的域名,亦不妨碍成为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的附属机构或分销商。
- 删除 biz/info/org 等协议第 7.1(c) 节(或其他协议的类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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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份有关免除交叉所有权限制的请求都会受到竞争审查,这与注册管理机构服务评估流程请求的初步裁定阶段开展的竞争审查(请参见 http://www.icann.org/en/registries/rsep/prelim-competition-issues-en.htm)类似。如果 ICANN (在咨询了其专家后)有合理理由在 15 天内确定免除交叉所有权限制可能会引发重大的竞争问题,ICANN 应通知注册管理运行机构:ICANN 打算将该请求转交给对此事具有管辖权的合适政府竞争管理机构进行处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此时可酌情撤消修订请求。如果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选择不撤消请求,则修订请求将保持待处理状态,直到竞争管理机构向 ICANN 提供了实质性回应。收到竞争管理机构的回应后,ICANN 将完成对修订请求的审查和考虑。若 ICANN 未在 90 天内接到竞争管理机构的回复,ICANN 可酌情考虑所有的相关因素:或是继续提交修订案请求,或是考虑推迟提交修订案,直至 ICANN 收到了竞争管理机构的实质性回应。注:以上流程中的举措并非竞争管理机构要求在特定时间执行的举措。
- 我们将公布本流程要求的修正案以征询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