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 | 新 gTLD 计划委员会例行会议 2014 年 0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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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2 年 4 月 10 日,理事会成立了新 gTLD 计划委员会 (NGPC),该委员会由与新< gTLD 计划不存在冲突的理事会所有投票成员组成。委员会获得理事会的全部授权(受法律、组织条例、章程或 ICANN 利益冲突政策中限制条件的约束),行使理事会级别的权力处理与新 gTLD 计划有关的所有问题。委员会权力的全部范围在其章程中列出,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new-gTLD

ICANN 理事会的新 gTLD 计划委员会于当地时间 2014 年 3 月 22 日 13:15 在新加坡召开了一次例行会议。

委员会主席 Cherine Chalaby 准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除主席外,以下理事也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Fadi Chehadé(ICAN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teve Crocker(理事会主席)、Chris Disspain、Bill Graham、Bruno Lanvin、Erika Mann、Ray Plzak、George Sadowsky、Mike Silber 和吴国维。

IETF 联络员 Jonne Soininen 作为无投票权的委员会联络员出席了会议。

Olga Madruga-Forti、Gonzalo Navarro 和 Heather Dryden 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

秘书处:John Jeffrey(总顾问兼秘书长)。

以下 ICANN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Akram Atallah(全球域名部总裁);Susanna Bennett(首席运营官);Megan Bishop(理事会支持部协调员);Michelle Bright(理事会支持部主任);Allen Grogan(首席合同顾问);Jamie Hedlund(总裁/首席执行官顾问);David Olive(政策制定支持部副总裁);Cyrus Namazi(DNS 行业合作副总裁);Trang Nguyen(GDD 运营主管);Erika Randall(顾问);Ashwin Rangan(首席创新官兼首席信息官)以及 Amy Stathos(副总顾问)。

以下是 2014 年 3 月 22 日新 gTLD 计划委员会会议的记录。

  1. 主要议程
    1. 未决的 GAC 建议
    2. 批准新 gTLD 拍卖服务提供商的支出
    3. 批准品牌类别申请人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定 13
    4. 关于 Christopher Barron/GOProud 的复议申请 13-13
    5. 复议申请 14-7,Asia Green IT System Ltd.
    6. 看似不一致的字符串混淆型异议裁决的审核机制提案更新

 

  1. 主要议程

    1. 未决的 GAC 建议

      Chris Disspain 向委员会详细解释了 GAC 在北京、德班和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所提建议的未决事项,委员会随后考量与未决事项相关的后续步骤。

      作为 GAC 建议未决事项讨论的一部分,委员会决定发布针对 .AMAZON 和相关 IDN 的 GAC 共识性建议委任展开的专家分析,要求申请人和相关政府就该分析提交意见以供委员会考量。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建议委员会考虑由 ICANN 促进申请人和相关政府间的对话是否适当。

      委员会对 GAC 建议未决事项的讨论中,包括为处理关于 .HALAL 和 .ISLAM 的 GAC 建议而展开的先前行动的最新消息。Chris 报告称,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复议申请,质疑委员会的行动,但因未能说明复议的适当依据而被驳回。

      委员会还考量了三件事情:第 2 类保护建议,.SPA 申请,以及申请对 .HEALTH 和与 health 相关的其他字符串进行额外保护的近期函件。委员会同意这些事项应在即将举行的帕萨迪纳研讨会上讨论,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简报,协助委员会审议。

      针对为处理 IGO 缩略词保护相关的 GAC 建议、GNSO 政策建议和 IGO 申请而展开的持续讨论,Chris 向委员会提供了最新消息。Jamie Hedlund 提出 GAC 建议和 GNSO 共识性政策建议中可能存异的一些要素,建议在考量这些 GNSO 政策建议的条件下,进一步考虑如何继续处理 GAC 建议。Bruno Lanvin 提出,继续将这些问题的处理进度通知所有相关方很重要。

      继之前的讨论,Ray Plzak 提到委员会从政府收到的新 gTLD 计划事宜的相关函件,建议委员会讨论处理此类函件的流程。他还提出此主题可以适用更广泛的用途,也许应在不同的场合讨论。Bill Graham 建议该主题可能更适合在 ICANN 会议的理事会-GAC 会议期间讨论,其他委员会成员高度评价了他的建议。委员会随即决定,回应函件的一般性问题适合由整个理事会讨论。

      委员会还讨论了关于 .WINE 和 .VIN 的 GAC 建议未决事项。Chris 概述了该建议,以及委员会对该建议的先前考量。Chris 提出,为帮助委员会理解 GAC 关于 .WINE 和 .VIN 的建议所涉问题,经委员会要求,工作人员委任的独立第三方分析已完成,他还强调该分析的结论。

      委员会讨论了该分析中提出的结论,以及为回应关于 .WINE 和 .VIN 的 GAC 建议的提议决议。响应 Mike Silber 提出的一个问题,委员会讨论了决议如果通过时的后续步骤。Erika Mann 强调了该分析中提到的一点,即二级域名的潜在侵权,Chris 指出 UDRP 和 URS 能解决此类问题。

      Chris Disspain 提出此项决议,并得到 Bill Graham 的支持。委员会同意独立分析应附于该决议。委员会随后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向 ICANN 理事会提议,称其已最终完成对字符串 .WINE 和 .VIN 的考虑。

      鉴于 GAC 向 ICANN 理事会建议,由于 GAC 没有就向 .WINE 和 .VIN 提供额外保护达成一致建议,因此 .WINE 和 .VIN 申请应经历正常的评估流程。

      鉴于 GAC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中指出,理事会可能希望明确了解其关于 .WINE 和 .VIN 的建议的法律复杂性和政治敏感性背景,以便针对这两个字符串的授权过程考虑适当的后续步骤。

      鉴于 NGPC 委任对 GAC 开展一次关于 .WINE 和 .VIN 的建议的法律复杂性和政治敏感性背景分析 [PDF, 771 KB],NGPC 将在审核 GAC 建议的过程中考虑该分析的结果。

      鉴于 ICANN 章程(第 XI 条第 2.1 款)要求 ICANN 理事会处理 GAC 向理事会提出的建议。

      鉴于根据理事会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的授权,NGPC 正在代 ICANN 理事会处理所有与新 gTLD 计划相关的问题。

      兹此发布第 2014.03.22.NG01 号决议:NGPC 接受在 GAC 建议注册中编号为 2013-09-09-wine 和 vin 的 GAC 建议,并向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指示,.WINE 和 .VIN 申请应经历正常的评估流程。

      出席会议的所有委员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4.03.22.NG01 号决议。Olga Madruga-Forti 和 Gonzalo Navarro 未能对该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4.03.22.NG01 号决议的理由

      NGPC 今天的行动 - 处理 GAC 关于 .WINE 和 .VIN 的建议的未决事项 - 属于 ICANN 理事会考量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向理事会提出的建议这一职责范围。根据 ICANN 章程第 XI 条第 2.1 款 <http://www.icann.org/en/about/governance/bylaws-XI>,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理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GAC 在 2013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北京公报、2013 年 7 月 18 日发布的德班公报以及 2013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中向理事会提出了有关新 gTLD 计划的建议。GAC 还在 2013年 9 月 9 日的信函中向 ICANN 理事会提出了有关 .WINE 和 .VIN 的建议。《ICANN 章程》要求理事会在政策制定和采纳中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事务的建议。如果理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措施,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然后,理事会和 GAC 需要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找不到这样的解决方案,理事会必须在其最终决定中解释不采纳 GAC 建议的原因。

      今天批准的行动是接受 GAC 向 ICANN 理事会提出的建议:鉴于 GAC 没有就向 .WINE 和 .VIN 提供额外保护达成一致建议,并且 GAC"已经最终完成对字符串 .wine 和 .vin 的考虑,因此进一步建议该申请应经历正常的评估流程"。NGPC 对 GAC 关于 .WINE 和 .VIN 的建议采取行动的结果是,这些字符串将继续经历正常的评估流程,并且 TLD 将不需要任何额外的保护。

      在考虑 GAC 建议的过程中,ICANN 公布了 GAC 建议并正式向申请人告知了该建议,同时依据《申请人指南》第 3.1 单元启动了为期 21 天的申请人回应期。要查看完整的申请人回应,请访问:<http://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gac-advice/>。NGPC 在思考如何回应今天处理 GAC 建议事项时已考虑了申请人回应。

      此外,NGPC 在 2013 年 9 月 28 日指出,在分析 GAC 建议的同时,NGPC 欢迎 GAC 成员就建议中表述的观点之间差异的本质提交反馈。一些政府向 NGPC 提交了信函,陈述其对于是否应实施 GAC 关于 .WINE 和 .VIN TLD 的建议的观点本质,个别政府表示了担忧,认为在授权这些字符串之前应提供其他保护,而其他政府则建议不需要为它们提供额外的保护。

      为回应 GAC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中提出的建议,NGPC 委任在 GAC 建议范围内对此事宜的法律复杂性和政治敏感性背景进行分析,以便针对 .WINE 和 .VIN 的授权过程考虑适当的后续步骤。独立法律分析得出结论:"关于 Donuts 公司提交的分配新 gTLD '.vin'和 '.wine' 的申请,既没有任何有关地理标识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任何通用原则责成 ICANN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拒绝或接受此类申请。"

      在审议过程中,NGPC 审核了以下材料和文档:

      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可预见的财务影响。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与 DNS 相关的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问题。作为 ICANN 组织管理职能的一部分,ICANN 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公布了布宜诺斯艾利斯 GAC 建议并正式告知了申请人该建议。此外,德班公报和北京公报也分别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和 2013 年 8 月 1 日公布。对于每项公报,ICANN 都依据《申请人指南》第 3.1 单元启动了为期 21 天的申请人回应期。

    2. 批准新 gTLD 拍卖服务提供商的支出

      Akram Atallah 向委员会提出向新 gTLD 计划拍卖提供商拨付费用的申请,解释称拍卖提供商将就其拍卖管理服务接受两部分费用: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由于费用包含可变部分,Akram 报告称,任何特定月份要支付给拍卖提供商的总额都有可能超出 ICANN 当前签约和支出政策的签约和支出限制。因此,Akram 要求委员会批准付款给拍卖提供商。Akram 解释道,根据计划,拍卖会持续十余个月,从 2014 年 6 月开始,每个月安排二十项拍卖。他还大致说明了拍卖将如何进行,及申请人何时会收到排程拍卖的通知。

      Steve Crocker 要求工作人员汇报拍卖的结果、开支和成绩,方便机构群体掌控拍卖的进度。George Sadowsky 要求澄清选择拍卖提供商所用的流程。

      Chris Disspain 提出此项决议,并得到 Erika Mann 的支持。委员会随后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2010 年 9 月 25 日,理事会批准了新 gTLD 申请处理预算 (http://www.icann.org/en/minutes/resolutions-25sep10-en.htm#1)。

      鉴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理事会授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实施新 gTLD 计划,并批准了 2012 财年运营计划和预算草案第 7 部分中详细列明的与新 gTLD 计划相关的开支

      (http://www.icann.org/en/minutes/resolutions-20jun11-en.htm)。

      鉴于理事会之前授权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签订所有合作合同或声明,向所有 gTLD 服务提供商支付所有费用,只要合同和支付金额符合此类支出的获批预算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2-14mar12-en.htm#1)。

      鉴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理事会正式采纳 2014 财年运营计划和预算,其中详细列明了与新 gTLD 计划相关的预计开支

      (http://www.icann.org/en/about/financials/adopted-opplan-budget-fy14-22aug13-en.pdf [PDF, 1 MB])。

      鉴于目前 ICANN 已与 Power Auctions LLC("拍卖提供商")签订主服务协议,该公司将作为举办由 ICANN 协助的拍卖的实体,为解决《申请人指南》(AGB) 第 4.3 节所述的字符串争用集问题提供最后的解决办法。

      鉴于拍卖提供商可在任何特定付费周期内提供价值超过 50 万美元的拍卖服务,而 ICANN 必须做好准备及时为这些服务付费。

      兹此发布第 2014.03.22.NG02 号决议:授权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签订所有合作合同或声明,向拍卖提供商支付所有费用,只要合同和支付金额符合此类支出的获批预算。

      出席会议的所有委员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4.03.22.NG02 号决议。Olga Madruga-Forti 和 Gonzalo Navarro 未能对该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4.03.22.NG02 号决议的理由

      新 gTLD 拍卖流程是新 gTLD 计划为解决字符串争用集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争用集由多组申请构成,其中包含相同或具有混淆相似性的 gTLD 字符串申请。必须在为所申请的 gTLD 字符串执行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之前解决争用集问题。ICANN 主导的拍卖是解决《申请人指南》中所述的字符串争用集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ICANN 支出政策限制 ICANN 工作人员签订每个义务事项金额超过 50 万美元的合同以及支付同等金额的款项。向拍卖提供商支付的费用可在一个或多个付费周期内超出支出政策的合同和支出限制。

      因此,为确保及时向拍卖提供商履行付款义务,NGPC 已决定立即采取此项行动。NGPC 因此授权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在预算范围内按照 2013 年 8 月 22 日理事会批准的预算模式(其中包括与新 gTLD 计划相关的预计支出详细信息 http://www.icann.org/en/about/financials/adopted-opplan-budget-fy14-22aug13-en.pdf [PDF, 1 MB]),与拍卖提供商签订所有必需的合同并支付所有必需的款项。

      提供此项额外的签约和支出权力将给机构群体带来积极影响,因为它将使 ICANN 能够及时与执行作为最后手段的拍卖的拍卖提供商签订合同并向其付款。该决议对 ICANN 会产生财务影响,但所有这些影响在获得批准的 2014 财年预算以及 2015 财年预算草案中均有所预计。此举不会引起与域名系统相关的任何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问题。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3. 批准品牌类别申请人的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定 13

      Cyrus Namazi 向委员会概述了《新 gTLD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规范 13,如果该规范获得委员会批准,可为获得".Brand TLD"授权的 TLD 注册管理执行机构提供一些有限调解。Cyrus 解释道,提交批准的最终版规范 13 不包含发布以征询公众意见的版本原来包含的一个特定条款,该条款允许 .brand 注册管理执行机构为 TLD 指定独家注册服务商。Cyrus 指出,该条款的删除是为回应十一个注册服务商在公众意见期间提交的一条共同意见,但也报告一个近况,即 .brand 代表已就该条款的删除提出大量异议。主席也提供了一些背景,说明就所述条款与注册服务商展开的讨论。

      Steve Crocker 问及视作 .BRAND TLD 的资格要求,Allen Grogan 解释了规范 13 对该词条的定义。

      George Sadowsky 询问了为回应意见而删除的该条款,要求解释所提条款的利弊。Cyrus 和 Allen 概述了与纳入该条款相关的问题,并强调有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即纳入该额外条款是否有违 GNSO 针对引入新通用顶级域名提出的政策建议 19 的精神。Steve 提供了涉及 .MUSEUM 的一个类似问题的一些历史观点,Jonne Soininen 也给出上下游融合讨论的一些相关历史背景。

      Chris Disspain 问及所收到公众意见的本质,并质问在公众意见征询期提出该条共同意见的注册服务商团体是否有机会与品牌注册管理机构组讨论他们的问题。Erika Mann 建议 ICANN 也许应该促成相关方之间的探讨,George 表示认同。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建议该等探讨可从新加坡会议开始,因为很多相关方代表会出席。

      Mike Silber 问及是否可能找到某种折衷方案,使得 .BRAND TLD 申请人可与有限数量的注册服务商推进申请工作,直到所提政策问题予以定论或确认。

      Bill Graham 建议,对于推动采纳机构群体还未审查的规范 13 版本一事,委员会应保持谨慎。总顾问兼秘书长还提出,根据 GNSO 共识性政策建议对规范 13 的任何修改予以考虑显得十分重要。

      鉴于讨论的所有因素,委员会审议了适当的后续步骤,包括可能就一些政策影响咨询 GNSO。委员会同意在新加坡安排另一场会议,进一步讨论该事宜。

    4. 关于 Christopher Barron/GOProud 的复议申请 13-13

      Amy Stathos 向委员会概述了复议申请 13-13,指出委员会之前决定推迟对此议程事项的进一步考量,以便分析该复议申请待确认的更多事实。Amy 汇报,对 .GAY LLC 申请 .GAY 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公司已经解散,成立了一个名为 GOProud Inc. 2.0 的新公司,一个不同的法律实体。Amy 继续汇报,GOProud Inc. 2.0 的代表坦言不想继续卷入该异议,不会进一步追进该异议,即便委员会已要求争议解决提供商安排一个专家组审议该异议。Amy 提出建议否决该复议申请,因为这毫无意义,即便异议以某种形式恢复,也没有当事方跟进该异议。

      委员会审议了新的事实,随后 George Sadowsky 提出此项决议并得到 Mike Silber 的支持。委员会随后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 GOProud Inc. 提交了针对 .GAY LLC 申请 .GAY 的群体反对意见。

      鉴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国际商会的国际专业技术中心(下称 "ICC")以 GoProud Inc 未能及时纠正异议中的缺陷而驳回了该公司提交的群体反对意见。

      鉴于 2013 年 10 月 19 日 Christopher Barron(下称"Barron")提出复议申请("申请 13-13"),寻求复议 ICC 驳回 GOProud Inc. 关于 .GAY LLC 申请 .GAY 的群体反对意见的裁决。

      鉴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政府咨询委员会 (BGC) 讨论了在申请 13-13 中提出的问题,并以 Barron 未提供正当的复议依据为由建议否决申请 13-13,新 gTLD 计划委员会对此建议表示同意。

      鉴于 ICANN 此后确认提交了针对 .GAY LLC 申请 .GAY 的群体反对意见的 GOProud Inc. 实体已经解散,且解散后的 GOProud Inc. 实体已进行了重组和合并,组成了另一个名为 GOProud Inc. 2.0 的法律实体。

      鉴于 ICANN 经过多次尝试后,仍然未能就其与 GOProud Inc. 2.0 的附属关系问题联系到 Barron。

      鉴于 ICANN 已向 GOProud Inc. 2.0 确认,Barron 与该实体并无关联,且 GOProud Inc. 2.0 已宣称其不再对针对 .GAY LLC 申请 .GAY 的群体反对意见和申请 13-13 负责。

      兹此发布第 2014.03.22.NG03 号决议:新 gTLD 计划委员会 (NGPC) 认定,申请 13-13 以及据此提出的任何可能的补偿并无实际意义,因为并没有任何实体继续负责已解散的 GOProud Inc. 针对 .GAY LLC 申请 .GAY 而提出的群体反对意见,因此 NGPC 否决了申请 13-13。

      出席会议的所有委员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4.03.22.NG03 号决议。Olga Madruga-Forti 和 Gonzalo Navarro 未能对该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4.03.22.NG03 号决议的理由

      申请方 Christopher Barron (Barron) 请求理事会(此处为 NGPC)复议 ICC 驳回 GOProud Inc. 针对 .GAY LLC 申请 .GAY gTLD 提出的群体反对意见(下称"反对意见")的裁定。ICC 之所以驳回 GOProud 的异议,是因为 GOProud 未能及时纠正异议中的缺陷。申请方解释说,他之前并未收到指出 GOProud 需要纠正其异议中的缺陷的通知,而在收到通知时已经为时已晚,因为 ICC 未能将通知发送到正确的地址。申请方还声称,ICC 未根据《申请人指南》和新 gTLD 争议解决程序在 14 天内进行其行政审核。(参见附件 A 中的参考材料。)

      BGC 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裁定,申请方并未为复议提供适当依据,因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 ICC 在驳回 GOProud 的反对意见时违反了任何政策或程序。(参见附件 B 中的参考材料。)

      自 BGC 提出建议后,ICANN 已确认提交针对 .GAY LLC(".GAY")申请 .GAY 的群体反对意见的 GOProud Inc. 实体已经解散。(参见附件 C 中的参考材料。)ICANN 进一步了解到,解散后的 GOProud Inc. 实体已进行了重组和合并,组成了另一个名为 GOProud Inc. 2.0 的法律实体。(参见附件 D 中的参考材料。)

      ICANN 已向 GOProud Inc. 2.0 确认,Barron 与该实体并无关联。ICANN 还向 GOProud Inc. 2.0 确认,该实体无意继续对上述异议或复议申请 13-13 负责。

      ICANN 已做出多次尝试,希望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就申请 13-13 以及他与 GOProud Inc. 2.0 的附属关系联系 Barron,但 ICANN 一直未能联系到 Barron。

      NGPC 有机会考虑与申请 13-13 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申请方或代表申请方提交的资料(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BGC 关于申请 13-13 的建议,以及包括在附录 C - D 中的参考材料。据此 NGPC 认定,申请 13-13 以及据此提出的任何可能的补偿并无实际意义,因为并没有任何实体继续负责已解散的 GOProud Inc. 针对 .GAY 申请 .GAY 而提出的群体反对意见,因此 NGPC 否决了申请 13-13。

      就 BGC 建议的时效性而言,我们注意到,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16 款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 BGC 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天内提交关于复议申请的最终裁决或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16 款。为满足三十天的时间限制,BGC 需要在 2013 年 11 月 18 日之前采取行动。由于最近几周收到的复议申请数量较多,BGC 首次有机会对此申请采取行动的时间是 2013 年 12 月 12 日;在此之前 BGC 不太可能考虑此申请。在确定时间后,工作人员告知了申请方 BGC 预计审核申请 13-13 的时间。另外,由于 BGC 发布其建议后出现的有关申请 13-13 的情况以及 NGPC 面临的其他未尽事宜,预计 NGPC 首次有机会考虑此申请的时间是 2014 年 3 月 22 日。

      此项决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任何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整体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定体现了无需征询公众意见的组织管理职能。

    5. 复议申请 14-7,Asia Green IT System Ltd.

      Amy Stathos 向委员会简单介绍了复议申请 14-7 的相关背景信息,并指出理事会管理委员会 (BGC) 建议否决此复议申请,原因是申请方无法提供正当的复议依据。Amy 指出,.ISLAM 和 .HALAL 的申请不仅是复议申请 14-7 的标的,也是 GAC 根据《新 gTLD 计划申请人指南》第 3.1 节提出的提前警告和共识性建议之对象。Amy 的发言中讨论了委员会就 GAC 关于 .HALAL 和 .ISLAM 的建议采取的先前行动。

      委员会讨论了 BGC 的建议,随后 George Sadowsky 提出此项决议并得到 Mike Silber 的支持。委员会随后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Asia Green IT System Ltd.(下称"申请方")的复议申请 14-7 寻求复议新 gTLD 计划委员会 (NGPC) 的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该决议暂缓了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的签约流程,直到提出的某些冲突得到解决。

      鉴于申请 14-7 还寻求复议一项受质疑的工作人员行动;该行动通过 ICANN 理事会主席 Steve Crocker 于 2014 年 2 月 7 日至申请方的信函实施了 NGPC 的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

      鉴于理事会管理委员会 (BGC) 考虑了申请 14-7 中提出的问题。

      鉴于 BGC 以申请方未提供正当的复议依据为由,建议否决申请 14-7,并且新 gTLD 计划委员会对此建议表示同意。

      兹此发布第 2014.03.22.NG04 号决议:新 gTLD 计划委员会采纳 BGC 关于复议申请 14-7 的建议,详情请访问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14-7/determination-agit-13mar14-en.pdf [PDF, 149 KB].

      出席会议的所有委员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4.03.22.NG04 号决议。Olga Madruga-Forti 和 Gonzalo Navarro 未能对该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4.03.22.NG04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申请方申请 .ISLAM 和 .HALAL。这些申请是两个 GAC1 提前警告通知、独立反对者的一项评估、ICC 提交的一项异议2、发布的三条相关 GAC 建议以及其他许多实体和政府提出的重要反对意见的主题。最终,NGPC 决定暂不对 .ISLAM 和 .HALAL 申请采取任何行动,直到申请方解决了其申请与 NGPC 确定的组织和政府提出的反对意见之间的冲突。申请方声称 NGPC 在采取其行动时未考虑一些重要信息,同时还声称 ICANN 工作人员违反了一项既定政策或程序,因为他们未告知申请方应如何解决指明的冲突。

        BGC 裁定,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 NGPC 在通过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未考虑一些重要信息。相反,记录表明 NGPC 清楚了解申请方提及的信息为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的材料。此外,申请方尚未确定哪项 ICANN 工作人员行动违反了 ICANN 的既定政策或程序。受到申请方质疑的行动实际上是理事会而不是工作人员的行动,尽管如此,申请方仍未能确定该行动违反了哪项 ICANN 政策或程序。有鉴于此,BGC 建议否决申请 14-7。NGPC 表示认同。

      2. 资料

        1. 相关背景资料

          申请方 Asia Green IT System Ltd.(下称"申请方")申请 .ISLAM 和 .HALAL(下称"申请方的申请")。

          2012 年 11 月 20 日,申请方的申请收到两位 GAC 成员发出的 GAC 提前警告通知:(i)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UAE)(https://gacweb.icann.org/download/attachments/27131927/Islam-AE-23450.pdf [PDF, 71 KB];https://gacweb.icann.org/download/attachments/27131927/Halal-AE-60793.pdf [PDF, 123 KB]);和 (ii) 印度(https://gacweb.icann.org/download/attachments/27131927/Islam-IN-23459.pdf [PDF, 81 KB];https://gacweb.icann.org/download/attachments/27131927/Halal-IN-60793.pdf [PDF, 89 KB])。这两位成员对申请方的申请深表关注,同时认为申请方的申请缺乏机构群体的参与和支持。

          2012 年 12 月,独立反对者(下称"IO")发布了针对申请方的 .ISLAM 申请的初步评估,指出该申请收到了大量公众意见,表示反对一个私营实体(即申请方)控制与宗教相关的 gTLD(《IO 关于 .ISLAM 的评估》)。(http://www.independent-objector-newgtlds.org/home/the-independent-objector-s-comments-on-controversial-applications/islam-general-comment)。申请方提交了对 IO 的初步问题的回复,IO 最终裁定,公众利益反对理由和机构群体反对理由都为授权 .ISLAM 字符串申请设置了障碍。(请参阅《IO 关于 .ISLAM 的评估》。)

          2013 年 3 月 13 日,UAE 电信管理机构向 ICC 提交了针对申请人申请的群体反对意见(下称"群体反对意见")。3

          2013 年 4 月 11 日,GAC 发布了它的北京公报,其中包括了向 ICANN 提出的关于上述申请人申请的建议。具体来说,GAC 向理事会建议,依照《申请人指南》第 3.1 款(下称《申请人指南》),某些 GAC 成员:

          [已]指出,对 .islam 和 .halal 的申请缺乏机构群体的参与和支持。在这些 GAC 成员看来,这些申请根本就不应该继续下去。

          (北京公报,第 3 页,请访问: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gac-to-board-18apr13-en.pdf [PDF, 156 KB]。)

          2013 年 4 月 18 日,ICANN 公布了 GAC 的建议,以此向申请方发出通知并启动了为期 21 天的申请方回应期。申请方及时向理事会提交了对 GAC 建议的回应,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申请所收到支持的摘要以及 .ISLAM 字符串监管模式的提议草案("申请方对 GAC 建议的回应")。

          (http://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pplicants/23may13/gac-advice-response-1-2130-23450-en.pdf [PDF, 2.4 MB];http://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pplicants/23may13/gac-advice-response-1-2131-60793-en.pdf [PDF, 906 KB];申请人对 GAC 建议的回应摘要分析,简报材料 3("NGPC 简报材料"),地址为:

          https://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briefing-materials-3-04jun13-en.pdf [PDF, 515 KB]。)

          2013 年 6 月 4 日,NGPC 采用 NGPC 计分卡("2013 年 6 月 4 日决议"),开始实施 NGPC 对在北京公报中提出的 GAC 建议所做的回应("NGPC 计分卡")。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new-gtld-04jun13-en.htm#1.a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new-gtld-annex-1-04jun13-en.pdf [PDF, 563 KB]。)NGPC 计分卡中有关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的部分声明:

          NGPC 接受 [GAC] 建议。依照 [指南] 第 3.1ii 款,NGPC 随时准备与 GAC 就此事项展开对话。我们期待就应如何进行此类对话与 GAC 联络。

          (NGPC 计分卡,3.) NGPC 计分卡进一步提到了针对申请方申请提交的群体反对意见,并指出"在解决异议之前,这些申请不能进入签约阶段"。(同上)

          2013 年 7 月 18 日,依照指南第 3.1.II 款,NGPC 与相关政府就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展开对话,以了解 GAC 在北京公报中提出的建议所述问题的范围。

          2013 年 7 月 25 日,科威特通信部向 ICANN 提交了一封信函,表示其支持 UAE 的群体反对意见及确定的问题,认为申请方并未获得机构群体的支持,申请方的申请不符合穆斯林群体的最大利益,且这些字符串"应由该群体本身通过一个真正代表穆斯林群体的中立机构(如伊斯兰合作组织)管理和运营"。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al-qattan-to-icann-icc-25jul13-en.pdf [PDF, 103 KB])

          2013 年 9 月 4 日,在致 NGPC 主席的信函中,黎巴嫩共和国表示基本支持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但坚持认为"这些 TLD 必须由一个至少代表更广泛的穆斯林群体的中立、非政府、多利益主体组织进行管理和运营"。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hoballah-to-chalaby-et-al-04sep13-en.pdf [PDF, 586 KB]。)

          2013 年 10 月 24 日,ICC 为讨论 UAE 的群体反对意见而任命的专家小组(下称"专家组")提交了两份支持申请方的独立专家裁决(下称"裁决")。4根据各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专家组认为 UAE 未能证实有相当数量的机构群体成员反对申请方的申请,或其申请可能会对相关机构群体中很大一部分成员的权利或合法利益构成实际损害。(.ISLAM 裁决,157;.HALAL 裁决,164。)专家组驳回了群体反对意见,并判定申请方为胜诉方。(.ISLAM 裁决,158;.HALAL 裁决,165。)

          2013 年 11 月 4 日,伊斯兰合作组织(下称"OIC")秘书长向 GAC 主席提交了一封信函,指出作为"拥有分布在四个大陆上的 57 个成员国的第二大政府间组织"及"16 亿穆斯林的唯一官方代表",OIC 的成员国正式反对"任何无法代表穆斯林人民集体意志的实体"使用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2013 年 11 月 4 日 OIC 致 GAC 主席的信函")。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crocker-to-dryden-11nov13-en.pdf [PDF, 1.6 MB].)

          2013 年 11 月 11 日,在收到 OIC 的 2013 年 11 月 4 日信函后,ICANN 理事会主席致信 GAC 主席,指出在 .ISLAM 和 .HALAL 申请接受正式反对意见期间,NGPC 尚未对这些字符串采取任何最终行动。该信函进一步指出,鉴于异议处理程序已经结束,NGPC 将等待有关上述字符串的任何其他 GAC 意见,并随时准备在出现其他有益的对话时讨论那些申请。(2013 年 11 月 4 日 OIC 致 GAC 主席信函的说明信。)

          2013 年 11 月 21 日,GAC 发布其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其中关于申请方申请的内容包括:

          GAC 留意到 OIC 和 ICANN 主席发送的关于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的信函。GAC 曾认真讨论这些字符串,并在北京公报中提出了相关建议。鉴于 OIC 计划在 12 月上旬召开一次会议,GAC 主席届时将对 OIC 信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GAC 主席届时也将对 ICANN 主席的信函进行回复。

          (布宜诺斯艾利斯公报,第 4 页,请访问: https://gacweb.icann.org/download/attachments/27132037/FINAL_Buenos_Aires_GAC_Communique_20131120.pdf?version=1&modificationDate=1385055905332&api=v2 [PDF, 97 KB].)

          2013 年 11 月 29 日,GAC 主席对 ICANN 理事会主席 2013 年 11 月 11 日的信函做出回复,确认 GAC 已结束其关于申请方申请的讨论,并指出"预计 GAC 对于此事项可能没有更多意见"。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dryden-to-crocker-29nov13-en.pdf [PDF, 73 KB].)

          2013 年 12 月 4 日,申请方向 ICANN 理事会主席提交了一封信函,请求"尽快"签署 .ISLAM 和 .HALAL 的合同。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abbasnia-to-crocker-04dec13-en.pdf [PDF, 140 KB].)

          2013 年 12 月 19 日,OIC 秘书长致信 ICANN 理事会主席,称 OIC 57 个伊斯兰成员国的外长一致批准并采纳了一项决议,正式反对批准 .ISLAM 和 .HALAL 字符串,并指出该决议"强调 ICANN 与 OIC 之间以及 ICANN 与 OIC 成员国之间需要开展建议性合作"。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ihsanoglu-to-crocker-19dec13-en.pdf [PDF, 1.1 MB].)

          2013 年 12 月 24 日,通信与信息技术部部长代表印度尼西亚政府致信 NGPC 主席,称印度尼西亚"强烈反对"使用 .ISLAM 字符串,并原则上"批准".HALAL 字符串,"前提是对其进行正确而负责任地管理"。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iskandar-to-chalaby-24dec13-en.pdf [PDF, 1.9 MB].)

          2013 年 12 月 30 日,申请方向 ICANN 理事会主席提交一封信函,质疑 OIC 反对申请方申请的性质和程度,重申了它为管理 .ISLAM 和 .HALAL 提议的政策和程序,并请求继续进入签约阶段。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abbasnia-to-crocker-30dec13-en.pdf [PDF, 1.9 MB].)

          2014 年 2 月 5 日,NGPC 采纳了 NGPC 计分卡的已更新版本("行动和更新计分卡")。(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访问地址: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new-gtld-05feb14-en.htm#1.a.rationale;行动和更新计分卡访问地址: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new-gtld-annex-1-05feb14-en.pdf [PDF, 371 KB]。)关于申请方的申请,NGPC 行动和更新计分卡在相关部分指出:

          NGPC 注意到了在对话期间表达的严重担忧及提出的其他反对意见,包括代表 16 亿穆斯林群体成员的 OIC 提出的意见。

          (行动和更新计分卡,第 8 页。)此外,NGPC 指示通过理事会主席将 NGPC 的一封信函转交给申请方("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

          (http://www.icann.org/en/news/correspondence/crocker-to-abbasnia-07feb14-en.pdf [PDF, 540 KB].) 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确认了申请方对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的既有承诺,但指出:

          尽管做出了那些承诺,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反对者呼吁 ICANN 不要授权 .HALAL 和 .ISLAM 字符串。

          贵方在信函中做出的承诺与致 ICANN 的督促 ICANN 不要授权那些字符串的信函中提出的问题之间似乎存在冲突。鉴于上述原因,在指明的冲突得到解决之前,NGPC 将不再处理那些申请。

          (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第 2 页。)

          2014 年 2 月 26 日,申请方提交申请 14-7。

        2. 申请方的理由

          申请方声称,NGPC 在批准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未能考虑一些重要信息。申请方具体指出,NGPC 忽略或未了解的重要信息包括:(1) ICC 驳回群体反对意见的裁决;(2) 申请方提议的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和 (3) .ISLAM 与 .HALAL 申请之间的区别。此外,申请方称 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是一项工作人员行动,该行动违反了《指南》中规定的并作为新 gTLD 计划的基础的政策,因为它未能就如何解决信函中列明的冲突为申请方提供指导。

      3. 复议问题

        要复议的问题是,NGPC 在批准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是否未能考虑相关重要信息,而这推迟了申请方申请的签约流程,直到确定的冲突得到解决。具体来说,该问题是 NGPC 是否忽略或未了解上述第 I.B 部分所述的信息。另一个要复议的问题是,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是否是一项违反 ICANN 政策的工作人员行动,因为它未能向申请方提供明确的标准,以便后者解决与反对实体和国家/地区之间的冲突。

      4. 评估复议申请的适用标准

        根据 ICANN 章程的规定,BGC 应负责评估复议申请并为理事会提供建议。详情请参阅 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 款。在此案例中,NGPC 被赋予了理事会权力,审查并全面考虑了 BGC 关于申请 14-7 的建议,而且认定其分析合理。5

      5. 分析和理由

        1. 申请方无法证实 NGPC 在批准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未能考虑相关重要信息。

          BGC 认为,申请方未能就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的复议申请提供充分依据,NGPC 对此表示认同。申请方确定了某些 NGPC 具有并据称应在批准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考虑的信息。但申请方无法证实 NGPC 未考虑这些信息,也无法证明这些信息的重要性,以致于可以改变 NGPC 在某些冲突得到解决之前推迟申请方申请的签约流程的决定。

          首先,BGC 判定申请方未能证实 NGPC 未考虑驳回群体反对意见的裁决,或这些裁决对 NGPC 的决议至关重要。没有证据表明 NGPC 在通过受到质疑的决议时未考虑 ICC 关于群体反对意见的裁决。相反,在 NGPC 作为其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的一部分采用的行动和更新计分卡中,NGPC 特别提到了 ICC 关于群体反对意见的裁决。而且,在与 GAC 的通信中,ICANN 指出在申请方申请接受正式反对意见期间,它并未对这些申请采取任何最终行动,但"异议处理程序已经结束"。(2013 年 11 月 4 日 OIC 致 GAC 主席信函的说明信。)此外 BGC 还认为申请方也未能证明 ICC 的裁决对 NGPC 决议的重要性,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上述裁决会改变 NGPC 所采取的行动。NGPC 表示认同。

          其次,BGC 认为且 NGPC 同意申请方无法证实 NGPC 未能考虑申请方提议的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或该模式对 NGPC 决议的重要性。申请方声称 NGPC 在通过其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未能考虑申请方提议的"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这一声明未经证实。BGC 指出,申请方声称的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是北京公报、申请方对北京公报的回复和 ICC 裁决的主题。NGPC 的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明确指出,NGPC 考虑了北京公报,NGPC 简报材料汇总了申请方对北京公报的回复,而且,如前所述,NGPC 清楚了解 ICC 的裁决。此外,如申请方指出的,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确定(并赞同)申请方致 ICANN 的关于其提议的多利益主体监管模式的 2013 年 12 月 4 日信函和 2013 年 12 月 30 日信函。最后,申请方并未确定任何其他 NGPC 在通过其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之前应考虑或本可以考虑的,与申请方提议的监管模式相关的材料。

          此外,BGC 指出,申请方未设法证明申请方提议的监管模式对 NGPC 决议的重要性,也未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提议的模式如何会改变 NGPC 采取的行动。然而,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表明,NGPC 对申请方声称的模式与在督促 ICANN 不要继续批准 .ISLAM 和 .HALAL 的信函中对该模式所做声明之间的冲突表示关注。

          第三,BGC 认为申请方无法证实 NGPC 未能考虑 .ISLAM 与 .HALAL 申请之间的区别,或这种区别对于 NGPC 决议的重要性,NGPC 对此表示认同。申请方声称 .ISLAM 与 .HALAL 申请之间存在区别,并且 NGPC 在通过其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时未能考虑这些区别。BGC 指出,申请方为此声明提供的唯一支持是印度尼西亚提交的一封信函,该信函反对使用 .ISLAM 但"支持"批准 .HALAL,伊斯兰研究与信息中心 (ICRIC) 提交的一封信函也表示支持使用 .HALAL。BGC 进一步指出,记录表明 NGPC 在采取其行动之前收到了这两封信函。而且,申请方并未说明其如何考量这两封信函对 NGPC 决议的重要性,也未以其他方式确定这些信函会改变 NGPC 采取的行动。

        2. 申请方无法证实 ICANN 工作人员采取了与 ICANN 的既定政策或流程不一致的行动。

          申请方称,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是一项工作人员行动,该行动违反了《指南》中规定并作为新 gTLD 计划基础的政策,因为它未能就如何解决与 .ISLAM 和 .HALAL 申请相关的冲突为申请方提供指导;BGC 认为,这一声明并不能作为申请复议的正当理由。

          要质疑工作人员行动,申请方需要证实它受到违反 ICANN 既定政策或流程的工作人员行动的负面影响。(ICANN 章程第 IV 条第 2.2 款。)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不是一项工作人员行动,而是一项理事会(或 NGPC)行动。送交给申请方的这封信函带有 ICANN 理事会主席 Stephen D. Crocker 的签名。更重要的是,被授权行使与新 gTLD 计划有关的理事会所有法律和决策权的 NGPC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documents/resolutions-10apr12-en.htm) 指示转交该信函以说明其 2014 年 2 月 5 日决议的理由。(行动和更新计分卡,第 8 页。)为此,BGC 认为 2013 年 2 月 7 日 NGPC 致申请方的信函是一项理事会(或 NGPC)行动,不能作为工作人员行动而受到质疑。

          BGC 进一步指出,即使可以将此行动视为工作人员行动(当然它不是),也没有任何既定的 ICANN 政策或程序要求 ICANN 理事会或 NGPC 就下一步的行动向 gTLD 申请人提供具体说明或指示。

      6. 决策

        NGPC 有机会考虑申请方或代表申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请参阅 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14-7)或者与申请 14-7 有关的其他资料。在考虑了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后,NGPC 审议并采纳了 BGC 关于申请 14-7 的建议,应将该建议视为此理由的一部分。访问以下文件可查看全文:http://www.icann.org/en/groups/board/governance/reconsideration/14-7/determination-agit-13mar14-en.pdf [PDF, 149 KB]。

        采纳 BG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也不会对域名系统的整体安全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定体现了无需征询公众意见的组织管理职能。

    6. 看似不一致的字符串混淆型异议裁决的审核机制提案更新

      Amy Stathos 就处理看似不一致的字符串混淆型异议专家裁决的审核机制提案目前收到的公众意见,向委员会汇报状态更新,指出公众意见回复期会开放到 2014 年 4 月 3 日。Amy 指出,工作人员已开始对目前收到的意见展开初步分析,她还强调了意见中的几个关键主题。她汇报称,一些评论者建议委员会不应通过提议的审核机制,或任何其他审核机制,而另一些评论者建议将审核机制的范围扩大,不局限于所提审核机制确认的两个字符串混淆型异议。Amy 指出对于适用范围应有多宽存在多种意见,其中一些意见建议将所有异议流程纳入审核机制的一部分。

      在状态更新中,Amy 提到直接涉及 .CAR/.CARS 和 .CAM/.COM 异议的一些申请人在公众意见论坛期间提出了意见。

      Amy 汇报,在意见回复期结束后,工作人员会编制公众意见的完整概要和报告,以便委员会在即将来临的洛杉矶研讨会上审议。

      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1 政府咨询委员会。

2 国际商会的国际专业技术中心。

3 UAE 的群体反对意见指出,"gTLD 字符串明确或非明确针对的群体中有相当数量的成员明确反对 [每个] gTLD 申请"。(《申请人指南》第 3.2.1 款;新 gTLD 争议解决程序(下称"程序")第 2(e) 款。)

4 .ISLAM 裁决地址:http://www.iccwbo.org/Data/Documents/Buisness-Services/Dispute-Resolution-Services/Expertise/ICANN-New-gTLD-Dispute-Resolution/EXP-430-ICANN-47-Expert-Determination/ [PDF, 174 KB]; .HALAL 裁决地址:http://www.iccwbo.org/Data/Documents/Buisness-Services/Dispute-Resolution-Services/Expertise/ICANN-New-gTLD-Dispute-Resolution/EXP-427-ICANN-44-Expert-Determination/ [PDF, 276 KB]。

5 制定复议流程,让 BGC 审查议题并自行决定是否向理事会/NGPC 提出建议以供审批,这一做法可有效改善 ICANN 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它为机构群体提供了一个途径,可确保工作人员和理事会的行为符合 ICANN 政策、章程和组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