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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争端解决 实施标准

本页面还提供其他语种:

http://www.icann.org/ombudsman/odr-standards-of-practice-zh.pdf [PDF, 297K]

这些实 施标准是由 技术和纠纷国际中心咨询委员会 倡导的 。该标准是 在对 在线争端解决 (以下简称 ODR )领域现阶段 的文献和研究 的基础上,为 ODR 范围的实施提供指 导方针。

咨询委员会 承认 其他机构对 ODR 实 施标准问题已有讨论,这些机构包括: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加拿大电子商务和消费者工作组,澳大利亚国立 选择性纠纷解决 咨询理事会, 全球商业联盟, 关于 电子商务的全 球商务对话, 跨大西洋 消费者对话 ,国际消费者协会,欧洲消费者组织,国际商会,和美国律师协会 。该实施标准力图集中上述机构的智慧,再结合技术和争端解决国际中心的研究员对 ODR 实施的重要 的经验和观点 。

委员会 承认 在线纠纷解决是一个广泛的领域 , 无论是旨在解决 方案、 建 设 和平 或 冲突管理, 都立 足于协助第三方干预 的 技术。在所有这些场 合 和努力 下 ,技术提升和转化 了 需要第三方参与审议 的 处理争端和冲突 的 能力 ;或把基于 在线纠纷解决 的 技术作为 “ 第四方 ” 。

委员会成员承认在线争端解决可用于 整个 争端解决 领域 , 包括对 问题的 分析判 断,促进 双方 的沟通, 以及 仲裁和 类似 法院或法院 程序 。委员会成员还认识到在线 争端 解决可以适用于各种各样的争端,从人际纠纷,包括消费者对消费者的问题或婚姻分离问题 , 到 洲际 间冲 突。

委员会成员承认和 尊重 每一个在线争议解决办法 在其 技术应用 方面和对其服务的社群的依赖方面 将是独特的。委员会成员还认识到在执行在线争端解决 方案时 本国法律和国际法 的重要性 。因而,这 里所 建议的实 施标准 必须被视为原则, 但 不一定作为单独的业务框架。

拟 定 原则

可及性

在线争 端 解决 系统 必须向系统用户 开放 : ODR 系统应能够 易于 找到和访问, 就其在 处理地理和语言障碍这个意义上讲 也是 易 访问的 。 在其 可能的 情况下 , ODR 系统应努力成为媒 介中立 ,以鼓励 最 广泛的接触 和访问 。

在线争 端 解决技术的发展必须反映 出使 所有系统用户易于使用。 ODR 平台应该 立足于使 内容和教程随时提供给用户,并努力保持用户界面 尽可能 简单 和 直观。

在线争 端 解决技术 的使用 必须 增加各 方 的 司法救助 。因此,既不应该 把 技术强加给 那 些没有 通过技术 互动手段 的人 ,也不 能抑制那些 从使用 ODR 中获得利益 的人。在线争 端 解决提供者必须考虑到所有类型的个人和他们的需求。没有 互联网接 入服务的 用户或技术知识有限的 用户 不应 受到 歧视 而 被迫使用一个陌生的电子手段。但法律也不应该限制这些在线争 端 解决供应商 以及 冲突各方 ,使他们 放心使用在线争 端 解决 系统并可从中 受益。

可负担性

在线争 端 解决 系统 可替代法院或个人对个人的争端解决,由于其本身的性质 决定可以 节约成本。在线解决争端时应当 在 合理期限 内 处理,这 就 反映 出对 手头上 现有 的争端 的 需要。在任何情况下,争端必须尽快解决。 另外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必须提供 一个 正式争端解决程序 的 经济 型 替代 方式 ,并提供正规渠道无法 提供的经济型 司法救助 , 该司法援助是 在不剥夺发展中地区或冲突 区或 冲突后区 的 潜在用户 的权利的基础上实施的。

透明性

ODR 方案 必须明确 寻 求争端解决或争端管理 的程序 。此外, ODR 方案在以下几方面 必须是透明的 : ODR 提供者的 身份和所属单位 , ODR 系统的 干预 者 和管理人员 的 身份和所属单位 ,以及为 保障用户的数据和身份 安全而由 ODR 提供者所做的 安全 保障 努力。

ODR 程序发生的 地方 即是 ODR 平台 所在的地方 。 ODR 服务供应商必须披露实际地点和联系细节。

各方必须始终保持 他们的 权利 以便在程序的 所有阶段都 被 代表的 或被 第三方协助。然而,只要各方有律师代表,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披露其代表性。

公平性

ODR 系统和供应商必须建立一个公平的补偿环境,公正 地 对 待 任何个人参与 者 。 必须设计相似的 软件算法 以使一方不会从另一方获取 系统性 利益 。

创新性与关联性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必须保持尖端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 。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必须符合 所服务的 社 群、机构团体和 法律框架的要求。

在任何 适当的和可能的 情况下,为 加强社会信任与和平,公共实体 都应该找到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

第三方

争端解决的专业人士应具 备 足够的技能和培训以履行其职能,但 也 不需要法律执业 执照 。然而,在适当的时候, 在 提供 ODR 服务 的过程中,当 要求解释和 应 用法律和法规 的 专门知识 时 , ODR 必须采取措施 以 确保 有 可供 咨询的 法律专家 。

有关第三方的证书 和履历证明资料 应提供 给 当事方。

第三方应独立, 与 任何 当事方 没有任何类型的个人或专业关系。

ODR 服务提供 者 应纳入 保留 无害提供者和第三方 的 程序 ,他们 可能 在 争端 中 不带偏见或有可能损害公平使用 ODR 的 其他原因。

只要是可行的,第三方不得支持任何特定 一方而与 成功 的 案例 处理、 或建议 、 或决定挂钩。在处理重复 参与者时, ODR 服务供应 者 应提供一个给予摩擦透明度和公正性 的 机制。

总则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必须促进尊重在线交流。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应鼓励各方在适当时使用协 调方式来 解决 他 们之间的争端,特别是纠纷 各方 在恢复社会联系 时,比 如 在 家庭纠纷 中,尤其至 关重要。但是协 调 过程不应该 强加于 各方的意愿 之上。

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 必须 按照 国家 、 区域和国际法律的要求提供保密性和数据安全。然而,特别是当双方讨价还价能力不平等 时, 透明度应 保持 在某 种 程 度, 以便 鼓励 在线争 端 解决方案 的 信心 。

鼓励在线争 端 解决 方案通过向 用户和利益相关者提供 关于 趋势和统计数据 的 一般信息教育用户和社 群 。

由 技术和争端国际中心咨询委员会建议, 2009 年 7 月

Domain Name System
Internationalized Domain Name ,IDN,"IDNs are domain names that include characters used in the local representation of languages that are not written with the twenty-six letters of the basic Latin alphabet ""a-z"". An IDN can contain Latin letters with diacritical marks, as required by many European languages, or may consist of characters from non-Latin scripts such as Arabic or Chinese. Many languages also use other types of digits than the European ""0-9"". The basic Latin alphabet together with the European-Arabic digits are, for the purpose of domain names, termed ""ASCII characters"" (ASCII = American Standard Code for Information Interchange). These are also included in the broader range of ""Unicode characters"" that provides the basis for IDNs. The ""hostname rule"" requires that all domain names of the type under consideration here are stored in the DNS using only the ASCII characters listed above, with the one further addition of the hyphen ""-"". The Unicode form of an IDN therefore requires special encoding before it is entered into the DNS. The following terminology is used when distinguishing between these forms: A domain name consists of a series of ""labels"" (separated by ""dots""). The ASCII form of an IDN label is termed an ""A-label"". All operations defined in the DNS protocol use A-labels exclusively. The Unicode form, which a user expects to be displayed, is termed a ""U-label"". The difference may be illustrated with the Hindi word for ""test"" — परीका — appearing here as a U-label would (in the Devanagari script). A special form of ""ASCII compatible encoding"" (abbreviated ACE) is applied to this to produce the corresponding A-label: xn--11b5bs1di. A domain name that only includes ASCII letters, digits, and hyphens is termed an ""LDH label"". Although the definitions of A-labels and LDH-labels overlap, a name consisting exclusively of LDH labels, such as""icann.org"" is not an I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