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董事会决议 | ICANN 董事会特别会议 2019 年 05 月 15 日

  1. 主要议程:
    1. 考量 GAC 建议:神户公报(2019 年 3 月)
    2. 考量 GNSO 关于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 EPDP 的建议
    3. 考量亚马逊公司关于 ACTO 成员国对.AMAZON 新 gTLD 申请的持续关切的提案
    4. 其他事务

 

  1. 主要议程:

    1. 考量 GAC 建议:神户公报(2019 年 3 月)

      鉴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在 ICANN 第 64 届日本神户会议期间举行了会议,并在 2019 年 3 月 14 日的公报(“神户公报”)中公布了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的建议。

      鉴于神户公报是董事会与 GAC 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进行的沟通的主题。

      鉴于在 2019 年 4 月 23 日信函中,通用名称支持组织 (GNSO) 理事会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神户公报中与 WHOIS 和数据保护法相关的建议以及 ICANN 董事会对 CCT 审核建议的考量的反馈。

      鉴于在 2019 年 4 月 24 日信函中,GAC 就其对 GNSO 有关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的快速政策制定流程提出的建议提供了额外指导意见。

      鉴于董事会在考虑了其与 GAC 之间的沟通以及 GNSO 理事会提供的信息之后,制定了一张计分卡,用于回应 GAC 在神户公报中的建议。

      鉴于董事会审核了圣胡安公报中先前推迟的 GAC 建议,并将针对名为“GAC 建议 — 神户公报:行动和更新(2019 年 5 月 15 日)”的当前计分卡中的一个建议事项采取行动。

      兹此发布第 2019.05.15.01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名为“GAC 建议 — 神户公报:行动和更新(2019 年 5 月 15 日)”的计分卡,以回应神户公报和圣胡安公报中的 GAC 建议事项。

      第 2019.05.15.01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ICANN 章程》第 12 条第 12.2(a)(ix) 款,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董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在神户公报(2019 年 3 月 14 日)中,GAC 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 WHOIS 和数据保护法以及 ICANN 董事会对 CCT 审核建议的考量的建议。GAC 还对先前有关新 gTLD 后续轮次的建议进行了跟进:《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在制定和采纳政策时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如果董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行动,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对于 GAC 完全达成共识(按照《章程》规定)的任何 GAC 建议,只有不少于 60% 的董事会成员投反对票后才可予以否决。然后,GAC 和董事会必须尝试真诚、及时、高效地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董事会今天将针对神户公报中的所有事项采取行动,包括与 WHOIS 和数据保护法以及 ICANN 董事会对 CCT 审核建议的考量相关的事项。董事会还将针对圣胡安公报中的一个先前推迟的事项采取行动。

      董事会将继续推迟考量圣胡安公报中的另外四个事项,包括: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和 WHOIS 相关的三个建议事项,以及一个与 IGO 保留缩略词相关的建议事项,等待 ICANN 组织启动的可行性研究和与 GAC 之间的进一步讨论的结果。董事会将在进行这些讨论之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9 年 5 月 15 日通过的计分卡中介绍了董事会的行动。

      在采纳对神户公报中 GAC 建议的回应时,董事会审核了诸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件:

      计分卡中对 GAC 建议的采用有助于解决 GAC 关于 gTLD 和其他事项的建议,将对社群产生积极影响,且符合 ICANN 的使命和公共利益。通过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可预见的财务影响。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与 DNS 相关的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考量 GNSO 关于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 EPDP 的建议

      鉴于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ICANN 董事会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和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协议中有关制定临时政策的程序,采纳了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临时规范);

      鉴于在采纳临时规范后,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和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协议中规定的临时政策程序,《ICANN 章程》中规定的一项共识性政策制定流程需要立即启动,并在临时规范实施生效之日(2018 年 5 月 25 日)起一年内完成;

      鉴于通用名称支持组织 (GNSO) 理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批准了快速政策制定流程 (EPDP) 初步请求 (https://gnso.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file/field-file-attach/temp-spec-gtld-rd-epdp-initiation-request-19jul18-en.pdf) 和 EPDP 团队章程 (https://gnso.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file/field-file-attach/temp-spec-gtld-rd-epdp-19jul18-en.pdf);

      鉴于 EPDP 遵循了章程中所规定的 EPDP 程序,最终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提交了最终报告

      鉴于 EPDP 团队针对所有事项达成了共识,但与章程中所述的问题相关的两条建议除外;

      鉴于 GNSO 理事会审核并讨论了 EPDP 团队的建议,并于 2019 年 3 月 4 日通过 GNSO 绝对多数票批准了所有建议(请参见:https://gnso.icann.org/en/council/resolutions#20190304-1);

      鉴于 GNSO 理事会投票超过了《ICANN 章程》中为 ICANN 合同签约方实施新共识性政策所需的投票门槛;

      鉴于在 GNSO 理事会投票之后,针对已批准的建议启动了公共评议期,其中大多数意见侧重的问题恰好就是 EPDP 团队第 1 阶段工作期间长期讨论的主题,而针对这些主题的建议体现了精心作出的折中考虑。若干问题已被确定为需要在 EPDP 团队第 2 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审核和考量 (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epdp-recs-2019-03-04-en);

      鉴于欧盟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提交了一条公众意见,并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向 ICANN 组织发送了一封跟进信函,其中指出,如建议 1 所述,目的 2 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其符合并促进可预测和一致的用户体验,且遵守适用法律。

      鉴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被要求提出在董事会采纳拟议政策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任何公共政策问题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chalaby-to-ismail-08mar19-en.pdf);

      鉴于 GAC 回应了董事会的通知,在回应中指出“GAC 欢迎 ICANN 董事会尽快采纳 EPDP 第 1 阶段政策建议”,但没有提出在董事会采纳建议的共识性政策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任何公共政策问题;

      鉴于董事会在其 2018 年 5 月 30 日决议中采纳了名为“GAC 建议 — 圣胡安公报:行动和更新(2018 年 5 月 30 日)”的计分卡,董事会在其中推迟考量四个建议事项,等待应 GAC 在其发送给 ICANN 董事会主席的 2018 年 5 月 17 日信函中的要求,与 GAC 进行进一步讨论;

      鉴于 ICANN 组织继续评估建议和计划,请数据保护机构就合法和按比例访问注册人数据与 ICANN SSR 使命之间的相互影响提供额外指导意见;

      鉴于详尽 WHOIS 过渡政策要求 gTLD 注册服务机构将注册服务机构数据库中提供的现有域名的所有必填字段迁移到相关注册管理运行机构;

      鉴于建议 7 指出,收集和生成的数据元素“必须从注册服务机构转移到注册管理机构,前提是存在适当的法律依据并且已签署数据处理协议”,且联系信息的转移是可选的;

      鉴于建议 12 指出,如果组织字段的发布得到注册人的承认或确认,则组织字段将发布;如果注册人未确认,则注册服务机构可以编辑或删除该字段的内容;

      鉴于注册服务机构删除组织字段的内容可能导致有关注册人身份的信息丢失;

      鉴于 ICANN 组织已分析建议,基于当前信息并根据数据保护机构的进一步意见和法律分析,认为建议(可能的例外情况是建议 1、目的 2 以及建议 12 中删除组织字段数据的选项)看似不会与以下内容相冲突:(a) GDPR,(b) 有关 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的现有要求,(c) ICANN 确保互联网 DNS 的安全、稳定与弹性的使命;

      鉴于 ICANN 组织已经分析建议,基于当前信息且根据数据保护机构的进一步意见和法律分析,认为建议(可能的例外情况是建议 1、目的 2 以及建议 12 中删除组织字段数据的选项)符合公共利益;

      鉴于在 2019 年 5 月 3 日信函中,欧盟委员会指出:“我们一直在敦促 ICANN 和社群开发适用于所有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的统一访问模型,为拥有合法利益或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 规定的其他合法依据的用户提供稳定、可预测、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访问非公开 gTLD 注册数据。欧盟委员会认为这项工作既重要又紧迫,我们敦促 ICANN 和社群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制定并实施一种务实且可行的访问模型,我们将积极为此做出贡献”;

      鉴于董事会制定了名为“计分卡:EPDP 第 1 阶段建议”的计分卡来促进其对建议的考量,在该计分卡中,董事会确定了在实施第 1 阶段建议和在开展第 2 阶段工作的过程中要考量的问题,并听取了来自所有各方的宝贵意见;

      鉴于董事会了解,除了采纳之外,有关这些建议的任何行动都要求董事会根据《ICANN 章程》附录 A-1 第 6 条 (i) 在向 GNSO 理事会提交的报告中明确说明其决定的原因,并且 (ii) 向 GNSO 理事会提交董事会声明;

      兹此发布第 2019.05.15.02 号决议:董事会根据随附的“计分卡:EPDP 第 1 阶段建议”的 A 和 B 部分,采纳最终报告第 5 节所述的有关 gTLD 注册数据新共识性政策的 GNSO 理事会政策建议。

      第 2019.05.15.03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制定并执行一份与 GNSO 理事会提供的指导意见相一致的、有关已采纳建议的实施计划,并继续与社群就此等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第 2019.05.15.04 号决议:董事会确定,此时,建议 1 目的 2 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

      第 2019.05.15.05 号决议:董事会确定,此时,有关删除组织字段数据的选项的建议 12 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

      第 2019.05.15.06 号决议:董事会此时不采纳建议 1 目的 2。董事会在下面的理由中阐述了其目前未采纳建议 1 目的 2 的理由,并将根据《ICANN 章程》附录 A-1 第 6 条向 GNSO 理事会提交一份正式的董事会声明,在其中说明尽快开展讨论的理由。董事会期待与 GNSO 理事会针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将根据董事会的义务,考虑此讨论流程中产生的任何进一步的补充建议。

      第 2019.05.15.07 号决议:董事会目前不采纳有关删除组织字段数据的选项的建议 12。董事会在下面的理由中阐述了其目前未采纳建议 12 有关删除组织字段数据的选项的理由,并将根据《ICANN 章程》附录 A-1 第 6 条向 GNSO 理事会提交一份正式的董事会声明,在其中说明尽快开展讨论的理由。董事会期待与 GNSO 理事会针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将根据董事会的义务,考虑此讨论流程中产生的任何进一步的补充建议。

      第 2019.05.15.08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在考虑任何额外法律分析和数据保护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继续评估在 GDPR 方面的建议对 ICANN 组织和签约方造成的影响,以及建议对现有 ICANN 政策和协议造成的影响;根据评估并在与实施审核小组、GNSO 理事会和/或董事会协商(视情况而定)的基础上协调和/或调整有关这些建议的实施计划;确保建议的实施体现 ICANN 自身在确保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方面的初衷。

      第 2019.05.15.09 号决议:董事会确认其对建议 7 的理解,即该建议并非废除或推翻现有的共识性政策(在此情况下包括详尽 WHOIS 政策),并指示 ICANN 组织与实施审核小组合作,以调查并透明地报告这些建议要求在多大程度上修改现有的共识性政策(包括详尽 WHOIS 过渡政策)。

      第 2019.05.15.10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名为“计分卡:EPDP 第 1 阶段建议”的计分卡,并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计分卡中确定的行动,包括在实施第 1 阶段建议和在为开展第 2 阶段工作提供支持的过程中,并听取来自所有各方的宝贵意见。

      第 2019.05.15.11 号决议:董事会确认,根据 GAC 2019 年 4 月 24 日的信函,董事会对建议的采纳以及对圣胡安公报中部分 GAC 建议的接受和继续推迟并非与 GAC 建议不符。

      第 2019.05.15.12 号决议:董事会继续支持第 2 阶段多利益相关方模型政策制定工作,鼓励社群继续迅速支持这项重要工作,包括关于在第 2 阶段中确定为需要额外考量的所有主题的工作。

      第 2019.05.15.02 – 2019.05.15.12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2018 年 5 月 17 日,ICANN 董事会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和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协议中有关制定临时政策的程序,采纳了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临时规范)。在采纳临时规范后,根据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和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协议中规定的临时政策程序,《ICANN 章程》中规定的一项共识性政策制定流程需要立即启动,并在临时规范实施生效之日(2018 年 5 月 25 日)起一年内完成。

      GNSO 理事会针对澄清范围、时间安排和预期相关问题的后续步骤开展了大量讨论,包括在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 GNSO 利益相关方团体与选区主席之间的会议、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理事会会议、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 ICANN 董事会与 GNSO 理事会之间的会议,以及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 GNSO 理事会特别会议。GNSO 理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批准了快速政策制定流程 (EPDP) 初步请求 (https://gnso.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file/field-file-attach/temp-spec-gtld-rd-epdp-initiation-request-19jul18-en.pdf) 和 EPDP 团队章程 (https://gnso.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file/field-file-attach/temp-spec-gtld-rd-epdp-19jul18-en.pdf)。

      EPDP 团队于 2018 年 8 月 1 日组建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之后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发布了章程要求的“分类”报告,并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布其初步报告。除了两条建议(建议 #2 和建议 #16)外,EPDP 团队对最终报告中所含的建议达成了全面共识/共识。

      2019 年 3 月 4 日,GNSO 理事会举行了投票并达到了所需的 GNSO 绝大多数支持票,从而批准了该团队最终报告中所含的所有建议(组建该团队的目的是开展关于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的快速政策制定流程),甚至包括那些在 EPDP 团队内存在分歧的建议。请参阅最终报告,了解所有已批准建议的摘要。

      组建有关 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的 EPDP 团队的目的是:

      确定在遵守 GDPR 和其他相关隐私和数据保护法的同时,gTLD 注册数据临时规范是否应该成为 ICANN 共识性政策(无论是原始政策还是修正案)。

      作为审议此问题的参与方之一,EPDP 团队的任务是至少考量与临时规范有关的特定问题,这些问题已在 EPDP 章程中概述。这些问题与临时规范的各个不同部分相关,包括处理 gTLD 注册数据的目的,以及临时规范中概述的 gTLD 注册数据的收集、转移和发布。

      政策建议得到董事会批准后,签约方将需要承担相应义务。GNSO 理事会对于赞成这些事项的投票满足了《ICANN 章程》第 11.3(i)(xv) 条关于形成共识性政策所需的投票门槛。根据《ICANN 章程》,GNSO 理事会对 EPDP 建议的绝大多数支持票会使董事会有义务采纳建议,除非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投票表示该政策并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组织的最佳利益。

      如果董事会决定其对一项或多项建议的采纳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应在提供给理事会的报告中阐述其做出这项决定的理由。在理事会和董事会讨论结束后,理事会应开会证实或修改其建议并向董事会告知会议结论。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ICANN 董事会正在考量采纳 EPDP 团队最终报告第 5 节中所述的建议(参见 https://gnso.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file/field-file-attach/epdp-gtld-registration-data-specs-final-20feb19-en.pdf),这将确立一项关于 gTLD 注册数据的新共识性政策。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外部

      根据 GNSO PDP 手册的规定,EPDP 团队在组建后不久就联系了 ICANN 支持组织和咨询委员会以及 GNSO 利益相关方团体和选区,以征求他们对于章程问题的意见。参见 https://community.icann.org/display/EOTSFGRD/Request+for+Early+Input+-+1+August+2018,查看收到的所有回应(这些回应来自企业选区、知识产权选区、政府咨询委员会、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注册服务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根据 GNSO PDP 手册的规定,EPDP 团队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布初步报告之后开始征询公众意见(参见 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epdp-gtld-registration-data-specs-initial-2018-11-21-en)。收到的所有公众意见被编入一个统一的公众意见审核工具,并由 EPDP 团队审核(参见 https://community.icann.org/display/EOTSFGRD/Public+Comment+Review+Tool)。根据《ICANN 章程》的要求,ICANN 董事会考量之前也需要征询公众意见(参见 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epdp-recs-2019-03-04-en)。

      此外,工作组召开了三场面对面会议:第一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4-26 日在洛杉矶举行,第二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0-25 日 ICANN 公共会议期间在巴塞罗那举行,第三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6-18 日在多伦多举行。EPDP 团队在巴塞罗那召开的第二场面对面会议包含了公开社群会议。EPDP 团队所有会议的文稿、文档和录音可通过 EPDP 团队维基空间获取,地址如下:https://community.icann.org/display/EOTSFGRD/EPDP+on+the+Temporary+Specification+for+gTLD+Registration+Data

      在工作过程中,EPDP 团队认识到,正在讨论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来自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EPDP 团队的一个次级小组和 EPDP 法务委员会共同合作,确定了 EPDP 团队寻求的首选资质和经验。ICANN 组织在遵循其标准程序(包括一项利益冲突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由 Bird & Bird 法律公司的露丝·博德曼 (Ruth Boardman) 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专门负责这方面工作。露丝·博德曼是 Bird & Bird 法律公司国际隐私和数据保护工作组的联合负责人。

      请点击查看完整的法律备忘录,其中以下主题收到了法律顾问的进一步指导意见:

      1. GDPR 第 6.1.b 条参考的适用性,“数据主体是其当事方”且“对于履行合同是必要的”。
      2. 注册域名持有人可能具有潜在的责任,将自我身份错误地认定为自然人或法人,最终导致个人数据公开显示。
      3. 在提供单独的管理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方面“告知”数据主体的意义。
      4. GDPR 规定的数据准确性要求。
      5. 注册域名持有人(“RNH”)为“城市”字段提供的数据是否位于 RNH 的地址个人数据中?
      6. GDPR 规定的地域范围的适用性。
      7. 注册数据从注册服务机构转移到注册管理机构(详尽 WHOIS)。

      EPDP 团队还仔细审核了有关临时规范的欧洲数据保护理事会(“EDPB”)建议

      最后,以下资源列表(包括先前收到的有关 RDDS、隐私法、ICANN 政策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可供 EPDP 团队审核和参考。

      在意识到 EPDP 团队的时间非常紧迫之后,GNSO 理事会决定邀请两名来自 ICANN 组织的联络人直接参加 EPDP 团队,其中一名来自 ICANN 法律团队,一名来自 ICANN 全球域名分部。来自 ICANN 组织的这两位联络人出席了大多数 EPDP 团队电话会议,参加了 EPDP 团队的面对面会议,提供了背景信息并为 EPDP 团队答疑解惑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GNSO 的利益相关方团体和相关选区就此机会提供了额外的意见,这些意见已包含在最终报告的附录中。请在下方查看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的简明摘要。

      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指出,其认为 EPDP 团队未能充分解决以下问题:

      • 让参与网络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相关工作的人员最大限度地获取 RDDS 信息;
      • 使受信任 DNS 的稳定性和弹性最大化;
      • 保护和支持互联网个人用户;以及
      • 保护注册人。

      企业选区和知识产权选区就签约方合理考量合法披露非公开注册数据的请求的重要性提供了意见,包括在消费者保护、网络安全、知识产权背景下提出的请求或者执法机构根据合法披露目的(目的 2)提出的请求。

      政府咨询委员会指出其担心最终报告没有充分认可 WHOIS 数据库的优势。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连接提供商选区指出了其对以合规方式提供同意的担忧,且最终报告中的当前内容可能无法以符合 GDPR 的方式解决同意问题。

      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也提出了对目的 2 的担忧,并指出其认为,向第三方披露信息不是 ICANN 处理域名注册人数据的有效目的,最终可能会被法律推翻。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还提出了对目的 7 的担忧,指出这可能导致 RDDS 或 WHOIS 中的数据元素数量增长,其中某些数据元素可能包含个人信息。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认为,不应对这些额外的数据元素实施托管。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不同意建议 2,指出其认为 ICANN 首席技术官办公室已反复申明,其开展工作不需要访问域名注册人的个人信息。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还指出,其认为有关 RDDS 的规则应得到普遍应用并统一适用;因此,建议 16(允许但不要求注册服务机构基于地理位置对注册域名持有人加以区分)并不符合统一的全球互联网这一要求。

      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指出了其对于将附录 D 中的工作手册通过引用纳入最终报告的担忧。该团体还提出了对建议 7 和建议 27 的担忧,指出其认为建议内容未能体现 EPDP 团队的共识;此外还指出了对建议 2 的担忧,认为建议 2 超出了此 EPDP 的范围。

      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指出,其不同意建议 16 和 17,与此相反,应要求注册服务机构在适当的实施期之后基于地理位置对注册域名持有人加以区分,并区分自然人和法人。这项区分请求的基础是,在签约方的成本以及根据各种合法目的依赖域名注册数据的各方的成本之间取得平衡。

      GNSO 理事会批准建议后,提交至公众意见论坛的内容(参见 https://www.icann.org/public-comments/epdp-recs-2019-03-04-en)侧重于多个主题,例如处理 gTLD 注册数据的目的,责任方,GDPR 过度应用,数据编辑,数据准确性,法人与自然人,地理差异和 EPDP 第 2 阶段等。

      上述摘要列出了受影响选区和利益相关方团体指出的一些代表性问题。董事会了解,这些问题和担忧在 EPDP 团队的审议过程中提出,根据 GNSO PDP 手册和《ICANN 章程》中定义的 PDP 流程,EPDP 团队向 GNSO 理事会递交了最终报告,理事会批准了该报告和共识性政策建议。

      尽管存在上述担忧,但是社群中也广泛存在对建议的支持意见,这体现在 EPDP 团队对 29 项建议中的 27 项的一致支持以及 GNSO 理事会对通过所有建议达成的绝对多数票。

      请参阅最终报告附录 G 中的意见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采取该行动时,董事会考虑了: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董事会今天采取此行动,采纳按照《ICANN 章程》附录 A-1 规定的 GNSO EPDP 制定的建议(下述例外情况除外)。这些建议达到了获得 GNSO 理事会绝大多数支持票这一要求。如 ICANN 章程所述,理事会绝大多数的支持促使董事会必须采纳建议,除非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投票表示该建议的政策并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通过董事会的这项行动,ICANN 组织将开始与实施审核小组共同协商,将董事会采纳的建议作为新的共识性政策予以实施。

      在今天采取采纳这些建议的行动时(下文指出的例外情况除外),董事会指出在实施阶段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制定出的政策:(a) 符合 ICANN 的公共利益使命;(b) 保护 DNS 的安全、稳定与弹性; (c) 保护注册人。需考虑的方面在 EPDP 第 1 阶段建议记分卡中有更详细的说明,包括:

      1. 数据保留(建议 15)。董事会了解,这条建议修改了现有的数据保留要求。董事会了解,EPDP 团队致力于在第 2 阶段就数据保留开展更多工作。根据 EPDP 团队的建议,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开展审核,以确定在注册期限之外需要个人数据的情况。
      2. 研究的可行性(建议 16)。在采纳此建议时,董事会指出其已了解 EPDP 对于研究是否能为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方面存在分歧,并了解 EPDP 已向董事会提出开展此等研究的请求。董事会指示首席执行官和 ICANN 组织与 EPDP 第 2 阶段团队讨论研究的优点,以了解在应用 GDPR 的基础上按地理区域区分注册人的可行性和公共利益影响。对于进一步行动,应以 EPDP 第 2 阶段团队的内部讨论为指导。
      3. 与签约方之间的数据保护协议(建议 19)。董事会指出,在确定 gTLD 注册数据处理的角色和职责时,采用了对相关法律的法律分析结果为依据。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开展此项法律分析,并视情况与数据保护机构协商。
      4. 数据处理活动和责任方(建议 20)。董事会指出,在确定 gTLD 注册数据处理的角色和职责时,采用了对相关法律的法律分析结果为依据。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开展此项法律分析,并视情况与数据保护机构协商。
      5. 政策生效日期(建议 28)。董事会指出,该项建议为政策设定了生效日期。鉴于实施的复杂性,可能无法满足此日期要求。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定期提供实施进度的状态更新,并在时间表上标记任何潜在问题或疑虑,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今天在采取行动时,董事会还指出了以下问题:

      1. 处理 gTLD 注册数据的目的(建议 1)。此建议确定了 ICANN 处理 gTLD 注册数据的七个目的,董事会此次采纳了其中六个。董事会指出,ICANN 目的受 ICANN 社群制定的共识性政策约束,并且不仅由 ICANN 组织执行。
      2. 将 gTLD 注册数据从注册服务机构转移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建议 7)。董事会确认其理解,该建议并非废除或推翻现有的共识性政策(在此情况下包括详尽 WHOIS 过渡政策)。根据建议 27,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与实施审核小组合作,调查并透明地报告这些建议要求在多大程度上修改现有的共识性政策。如果需要修改现有共识性政策,我们将呼吁 GNSO 理事会立即发起 PDP,以审核并建议对共识性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改。

        在采纳建议 7 时,董事会指出,最终报告建议 1 中所包括的目的为根据建议 7 处理最小总数据集提供了法律依据。董事会要求 EPDP 第 2 阶段团队考虑注册管理机构利益相关方团体的评论中包含的更改建议以及最终报告附录 G 中的附表是否更准确地反映了第 1 阶段的共识,并应予以采纳。

      3. 法人与自然人(建议 17)。董事会采纳了此建议,并根据 GAC 2019 年 4 月 24 日的信函继续推迟 GAC 在此方面的建议。董事会指出,建议指明 EPDP 团队“将在第 2 阶段中决定并解决法人与自然人的问题”。
      4. 合理访问(建议 18)。董事会理解,此建议为拥有合法利益的第三方提供了访问非公开 gTLD 注册数据的机制,并且如果访问请求通过了平衡测试,则签约方有义务披露所请求的非公开数据。

      所采纳的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灵活性,便于在与实施审核小组协商的基础上,于 EPDP 建议的与签约方谈判的过程中予以解决。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会对 ICANN 组织实施这些建议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例如,如果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实施不符合 ICANN 的公共利益使命,无法保护 DNS 的安全、稳定与弹性或保护注册人),ICANN 组织应酌情将这些问题上报给董事会。

      董事会已确定,由于需要与 GNSO 理事会进行额外磋商和/或需要数据保护机构提供额外指导,以便为其考量以下建议提供信息,因此,此时采纳这些建议不符合 ICANN 社群或 ICANN 的最佳利益:

      1. 目的 2(建议 1)。最终报告指出,此目的目前暂以预留内容表示,等待第 2 阶段的其他工作完成后予以确定。

        鉴于 EPDP 团队以预留内容表示此目的并且需要考虑欧盟委员会的近期意见,董事会目前不会采纳此建议。根据欧盟委员会最近的信函中提出的观点,如 EPDP 团队最终报告所述,目的 2 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其符合并促进 ICANN 提供符合适用法律且可预测和一致的用户体验的能力。董事会担心的是,如果目的 2 的措辞被认为与适用法律不一致,其影响可能是 ICANN 目的被删除。ICANN 应该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使用清晰的 ICANN 目的,以部署统一的方法,使具有合法和相称利益的人能够访问非公开 gTLD 注册数据,尽管这些目的可能需要基于额外的法律、监管或其他意见进行重述或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指示 ICANN 组织继续评估此拟议目的,并请 DPA 提供有关合法和按比例访问注册人数据以及有关 ICANN 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使命的其他指导意见。

        网络问责制联盟在 2019 年 5 月 14 日致 ICANN 董事会的信函中提出了类似的担忧。

      2. 组织字段(建议 12)。董事会理解,实施此建议后,如果注册人未确认数据的发布,注册服务机构选择删除字段内容可能会导致无法识别注册人身份。

        董事会要求,作为第 2 阶段工作的一部分,EPDP 应考虑导致注册人名称丧失或变更的删除(与编辑相对)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公共利益并符合 ICANN 的使命。董事会期待根据章程流程的规定与 GNSO 理事会更深入地讨论此问题。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创建新 gTLD 注册政策可能会对 ICANN 造成财务影响。实施规划应考虑实施的成本和时间表。已成立一个内部 ICANN 组织实施小组,该小组已开始审核建议,以分析实施要求。ICANN 组织认为,此实施所需的工作范围非常重要且广泛。

      这些建议的实施将导致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系统发生变更,因此,EPDP 团队在起草建议时讨论了签约方成本。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未能实施这些建议可能会妨碍对负责管理互联网域名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如果这些域名被用于滥用目的,例如网络钓鱼、僵尸网络命令和控制、恶意软件散布等,反滥用行为者阻止滥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从而对 DNS 和整个互联网的安全、稳定和弹性构成风险。

      实施建议时应根据 GDPR 要求,为认证实体以合法目的访问注册信息提供权限。虽然不会返回像 GDPR 实施之前一样获取注册数据的能力,但这些建议将允许符合 GDPR 要求且旨在支持 DNS 的安全、稳定与弹性的访问。

      这是属于 ICANN 支持组织内部定义的政策流程,还是属于需要(或不需要)征询公众意见的 ICANN 组织管理职能决策?

      根据《ICANN 章程》和 GNSO 运营规程中有关 GNSO 政策制定的要求,征询了公众意见。

      这是否属于 ICANN 的使命?这项行动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根据《ICANN 章程》第 1 条第 1.1(i) 款的规定,考量社群制定的政策建议属于 ICANN 使命的范围。此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 ICANN 的一个核心角色就是作为域名系统“监护人”。

    3. 考量亚马逊公司关于 ACTO 成员国对.AMAZON 新 gTLD 申请的持续关切的提案

      鉴于 2012 年 Amazon EU S.à r.l.(亚马逊公司)对 .AMAZON 和英文单词“Amazon”的两个国际化域名 (IDN) 版本提出了申请(下称“.AMAZON 申请”)。.AMAZON 申请是巴西和秘鲁政府(在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圭亚那的支持下)提交的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早期预警的主题,通过早期预警通知亚马逊公司这些政府制定了关于其所申请的字符串的公共政策。

      鉴于 2013 年 3 月,独立反对者提交了一项针对各项 .AMAZON 申请的社群异议,且亚马逊公司在异议专家组于 2014 年 1 月确定的各项异议中占了上风。

      鉴于 2013 年 7 月,在德班公报中,.AMAZON 申请是 GAC 共识性建议的主题,该共识性建议指出不应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2014 年 5 月 14 日,董事会(通过新 gTLD 项目委员会)接受该建议并指示 ICANN 组织不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

      鉴于 2015 年 10 月,亚马逊公司向亚马逊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提交了一份提案,试图达成对双方皆有益的解决方案。这项提案遭到了拒绝。

      鉴于 2017 年 7 月,亚马逊公司在 2016 年提交的独立审核流程 (IRP) 中胜诉。鉴于 IRP 声明中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

      鉴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请 GAC 提供关于 GAC 就 .AMAZON 申请提出的建议的更多信息。在 2017 年 11 月的阿布扎比公报中,GAC 建议董事会“继续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以期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允许使用 .amazon 作为顶级域名。”

      鉴于 2018 年 2 月 4 日,ICANN 董事会接受 GAC 建议,并要求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

      鉴于 2017 年 10 月,亚马逊公司向 GAC 和 ACTO 提交了一份新提案,并在 2018 年 2 月提交了经过进一步更新的提案,随后,ACTO 成员国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一份声明,宣布“……亚马逊国家认为,该提案并不构成保障他们拥有的与授权 .amazon TLD 有关的固有权利的适当依据。”

      鉴于 2018 年 9 月 16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支持提出一个授权 .AMAZON 申请中表示的字符串的解决方案,包括与 ACTO 成员国共用这些顶级域以支持亚马逊地区各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就 .AMAZON 申请向董事会提供提案,允许董事针对授权 .AMAZON 中表示的字符串做出决定”。

      鉴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删除“停止处理”状态,并根据管理 2012 年轮次新 gTLD 项目的政策和程序重新开始处理 .AMAZON 申请。董事会还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AMAZON 申请的最新情况。

      鉴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ACTO 提交了重审请求 18-10,寻求对董事会第 2018.10.25.18 号决议进行重审。

      鉴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仔细考量了请求 18-10 的益处以及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拒绝请求 18-10,原因是董事会基于正确、完整的信息通过了决议,并且董事会对决议的批准符合 ICANN 的承诺和核心价值。

      鉴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董事会采纳了 BAMC 建议,拒绝了重审请求 18-10。董事会重申,第 2018.10.25.18 号决议的目的很明确,即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推动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协调进程,以帮助有关各方达成共同商定的解决方案,但是,如果他们无法做到,董事会将在 ICANN 第 64 届会议上就可能授权 .AMAZON 和相关顶级域名的后续步骤做出决定。

      鉴于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促进了与各 ACTO 成员国的讨论,并且根据董事会第 2018.10.25.18 号决议,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继续多次尝试与 ACTO 成员国进行进一步的促进性讨论。但是,尽管进行了这些尝试,安排了额外的促进性讨论,但并没有实际进行讨论。

      鉴于在 2019 年 2 月 21 日和 2019 年 3 月 5 日的信函中,巴西政府和厄瓜多尔政府分别要求董事会为其提供更多时间,以便与亚马逊公司达成解决方案。

      鉴于董事会认为,在董事会决定是否推进授权 .AMAZON 申请所代表的字符串之前,再提供一小段时间将有可能继续促进就这些申请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鉴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关于 .AMAZON 申请的决议,决定为 ACTO 和亚马逊公司提供机会,“以进行最后努力,让双方在接下来的四 (4) 周中秉着良好意愿,就 .AMAZON 申请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一旦达成,他们可在 2019 年 4 月 7 日前将这一解决方案告知董事会。”

      鉴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的董事会决议还提供了延长四周期限的选择权,希望双方在此延期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没有联合申请延期,董事会要求在 2019 年 4 月 21 日之前收到亚马逊公司的提案。

      鉴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ICANN 组织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致函 GAC,指出 2019 年 3 月 10 日的董事会决议标志着由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推动的协调进程的结束,这一进程是 GAC 在阿布扎比公报中建议开展的。

      鉴于 ACTO 和亚马逊公司尚未提交申请更多时间的联合请求或关于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的联合提案。

      鉴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亚马逊公司提交了与 .AMAZON 申请相关的公共利益承诺 (PIC) 提案。

      鉴于董事会认识到需要平衡所有相关人员的关切,并且应始终公平透明地行事,同时也认识到自 2012 年提交 .AMAZON 申请以来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且亚马逊公司于 2017 年 7 月在其针对 ICANN 的独立审核流程中胜诉。

      鉴于董事会根据先前的所有信息考虑了亚马逊公司的提案,包括先前的 GAC 建议和亚马逊 IRP 最终声明。

      鉴于 ICANN 董事会认为其已遵守 2017 年 11 月阿布扎比公报中就此问题提出的有效 GAC 建议,即“继续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以期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允许使用 .amazon 作为顶级域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亚马逊公司提案并非与 GAC 建议不一致,并且没有公共政策理由说明为什么不应允许在新 gTLD 项目中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

      兹此发布第 2019.05.15.13 号决议:董事会认为 2019 年 4 月 17 日的亚马逊公司提案可以接受,因此指示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根据新 gTLD 项目的政策和程序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这包括根据新 gTLD 项目的既定程序公布亚马逊公司提议的公共利益承诺 (PIC),执行为期 30 天的公共评议期。

      第 2019.05.15.14 号决议:董事会感谢 ACTO、ACTO 成员国和亚马逊公司在尝试就此问题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方面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第 2019.05.15.15 号决议:董事会感谢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以及 ICANN 组织内的团队开展的促进工作。

      第 2019.05.15.13 – 2019.05.15.15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董事会今天采取此行动,是因为根据董事会第 2019.03.10.01-.07 号决议执行,并且董事会认可所收到的与 .AMAZON 申请有关的所有意见。董事会认识到需要平衡所有相关人员的关切,并始终公平透明地行事。事实上,董事会已经考虑了在通过新 gTLD 项目处理 .AMAZON 申请的每个阶段出现的问题。

      但是,董事会也认识到自 2012 年提交 .AMAZON 申请以来已经过去一段时间,并且 2017 年 7 月亚马逊公司在针对 ICANN 的独立审核流程 (IRP) 中胜诉。自那时起,ICANN 董事会和组织就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ACTO 和亚马逊公司合作,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以由过去几年召开的众多关于 .AMAZON 申请这一主题的会议以及收到的提案和信函得到证明。董事会认为,在其 2019 年 3 月的决议中,允许在董事会做出关于是否推进授权 .AMAZON 申请的最终决定之前再提供一小段时间(在此之前 ICAN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开展了一年多的促进工作)是适当的,也符合 ACTO 成员国提出的提供额外时间的请求。董事会认为,这一额外时间可能促进就这些申请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截至今日,距董事会发布 2019 年 3 月决议已过去两个月,ACTO 和亚马逊公司仍未能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也未能就延长时间继续讨论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董事会现在正在推进董事会第 2019.03.10.05 号决议中规定的后续步骤,并指示 ICANN 组织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以进行授权。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允许 ICANN 根据新 gTLD 项目的政策和程序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其中包括发布亚马逊公司拟议的公共利益承诺 (PIC) 以征询公众意见。为了做出这一决定,董事会还必须考虑亚马逊公司对这些拟议 PIC 的更新是否能为董事会所接受,以及是否不与收到的有关 .AMAZON 申请的任何未决正式建议相抵触。2019 年 4 月,根据董事会第 2019.03.10.01-07 号决议,亚马逊公司提交了修改后的 PIC 提案。1该提案遵循亚马逊公司过去几年提交的其他提案,包括 2015 年 10 月提案、2017 年 10 月提案、2018 年 2 月提案和 2018 年 11 月提案。2

      除了设立联合指导委员会之外,2019 年 4 月提案还包括以下承诺:

      1. “不在各个 .AMAZON TLD 中将那些对亚马逊地区的文化和遗产具有主要和公认意义的术语用作域名;
      2. 在每个 .AMAZON TLD 中提供九个域名,供 ACTO 及其成员国用于非商业目的,以提高该地区的知名度;以及
      3. 阻止在各个 .AMAZON TLD 中将多达 1500 个对亚马逊地区的文化和遗产具有主要和公认意义的域名全部用完”

      亚马逊公司在其提案中还指出,其 TLD 将“高度限制 .BRAND”,并且“亚马逊只会注册符合其全球品牌战略的域名,以便 .AMAZON TLD 与亚马逊品牌的声誉密切相关,这应该会消除 ACTO 及其成员国对第三方滥用 TLD 的担忧。”

      最后,亚马逊公司声称它将托管上述九个域名,并将利用与“提供和配置 .AMAZON 域”相关的“主动安全控制与反应控制和侦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最全面的安全方法”。

      提出了哪些担忧或问题?

      ACTO 成员国对使用 .AMAZON 申请的担心集中于亚马逊地区的国家和个人是否能够将域名用于公共利益目的。2017 年 10 月,在有关 .AMAZON 申请的 IRP 小组最终声明发布后,ACTO 成员国发布了一份声明,重申:

      “……在任何语言中,亚马逊的名称都是亚马逊国家的文化遗产和身份的一部分,除非亚马逊国家另有约定,否则应保留其不被用作一级域名,以促进亚马逊人民的利益和权利并帮助其融入信息社会”。

      2018 年 9 月 5 日,在亚马逊公司于 2018 年 2 月提交更新的提案之后,以及在 ACTO 成员国向亚马逊公司提交有关提案的澄清问题之后,ACTO 成员国致函董事会,表示就 .AMAZON 的授权而言,此类授权“需要得到亚马逊国家的同意”,并且 ACTO 成员国“有权参与 ‘.amazon’ TLD 的治理”。3此外,ACTO 成员国宣称,“[2018 年 2 月]提案并不构成保障其与 ‘.amazon’ TLD 授权有关的内在权利的充分依据。”但是,成员国提到,他们愿意“与 ICANN 董事会合作……以期保障他们作为主权国家的权利。”

      2018 年 10 月 12 日,哥伦比亚外交部致函 ICANN,表达了对亚马逊公司提案的担忧,并重申了 ACTO 成员国的上述立场。

      2018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指示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删除“停止处理”状态,并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该决议公布后,ACTO 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致函董事会,解释称“亚马逊国家的立场似乎被错误解读”并提交了重审请求 18-10,要求“取消 2018 年 10 月 25 日的决议。”4在此信函中,ACTO 还呼吁“ICAN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协调了一个流程……以讨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ACTO 还邀请 ICAN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参加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玻利维亚举行的会议,该会议随后被延期。

      2018 年 12 月 21 日,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仔细考量了请求 18-10 的益处以及所有相关材料,并建议拒绝请求 18-10,原因是董事会基于正确、完整的信息通过了决议,并且董事会对决议的批准符合 ICANN 的承诺和核心价值。2019 年 1 月 16 日,董事会考量了 BAMC 关于拒绝重审请求 18-10 的建议,并接受了该建议。董事会还在第 2019.01.16.03 号决议中指出,第 2018.10.25.18 号决议的“目的很明确,即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推动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协调进程,以帮助有关各方达成共同商定的解决方案,但是,如果他们无法做到,董事会将在 ICANN 第 64 届会议上就可能授权 .AMAZON 和相关顶级域名的后续步骤做出决定。”5董事会有关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的决定仍然有效。

      在第 2019.01.16.03 号决议之后,ACTO 和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继续进行对话,以促进有关 .AMAZON 申请的进一步讨论。2019 年 2 月 28 日,ACTO 要求董事会不在 ICANN 第 64 届日本神户会议上对 .AMAZON 申请做出最终决定,并对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愿意参与讨论表示欢迎,讨论最好在 2019 年 3 月 9 日之前进行,但 ACTO 没有为此等讨论提议具体时间。

      此外,在 2019 年 3 月 5 日的信函中,厄瓜多尔政府重申了 ACTO 的担忧以及“共同治理 .Amazon TLD”对 ACTO 的意义,包括:

      “(1) 可规定允许亚马逊公司控制与其商业利益相关的二级域名(例如 books.amazon、kindle.amazon 等);(2) 为各亚马逊流域国家保留与其主权和文化遗产相关的域名以供其使用(例如,具有地名、历史共鸣、政治影响等的域名);(3) 可建立一个治理委员会,为八个亚马逊流域国家提供机会来反对侵犯其主权和文化的域名,而亚马逊公司将能够扩展其活动领域内的二级域名列表。”6

      随后,2019 年 4 月 23 日,在董事会发布 2019 年 3 月 10 日决议和回应亚马逊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的修改后提案(如上所述)之后,ACTO 发布了自己的 PIC 提案并指出了有关亚马逊公司提案的几个问题。具体而言,ACTO 指出“[亚马逊]公司 4 月 17 日的提案不能视为符合 ACTO 成员所要求的共同责任和共同治理的原则。”7ACTO 表示,指导委员会只能提出建议,不会受到 PIC 义务的约束。此外,ACTO 还对“‘特定于亚马逊地区的文化和遗产’概念的过度限制性定义表示担忧,这个定义甚至不包括城市、城镇、村庄、河流、烹饪菜肴、典型食材、动物和植物、旅游景点和旅游相关服务等的名称”。

      在 2019 年 4 月 23 日信函中,ACTO 还回复了亚马逊公司提出的有关国际贸易法的问题及其认为与 ACTO 成员国提案相关的技术困难。8最后,ACTO 还指出,AGB 为 GAC 提供了反对 .AMAZON 申请的能力,并且“忽视 [AGB 规则]就是不顾 ICANN 所依据的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型,此外,它自己的章程明确承认了‘政府和公共权威机构需对公共政策负责’。”9

      最后,2019 年 5 月 7 日,巴西政府致函董事会,重申 ACTO 对 .AMAZON 申请的立场,并表示“可能有一些对亚马逊流域国家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的误解被传达给了 ICANN 董事会”,这些需要予以纠正。10具体而言,巴西政府澄清了指导委员会的职责,该委员会“应该只对有限的问题负责”并且“应该让双方拥有平等代表权”;“共享使用”的目标,即“保护亚马逊地区及其民众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以及就“受保护的术语”而言,它“只应扩展为包括可能误导或引起公众混淆的名称。”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

      IRP 小组于 2017 年 7 月发布最终声明11,在该声明中,IRP 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 Amazon 的申请”,在 IRP 小组发布该最终声明之后,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要求 GAC 提供更多信息,详细说明 GAC 提出不应继续处理亚马逊申请的建议所依据的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12

      在 2017 年 11 月的阿布扎比公报中,GAC 建议董事会“继续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以期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允许使用 .amazon 作为顶级域名。”

      随后,根据阿布扎比公报中的 GAC 建议,ICANN 董事会在其阿布扎比 GAC 建议记分卡中表示,其“已要求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13

      此后不久,2018 年 3 月 15 日,根据其波多黎各公报,以及回应董事会在 IRP 之后的问询,GAC 指出其“除了提及 GAC 阿布扎比公报外,在此问题上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可以提供给董事会”,而在阿布扎比公报中,GAC 建议董事会继续促进更多谈判。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在审核亚马逊公司的提案时,董事会考虑了其是否已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是否拥有相关材料来对提案作出决定,董事会的行动是否遵循既定流程并符合《ICANN 章程》,以及董事会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 ICANN 的使命。董事会还考量了公平问题以及各方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来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最终,董事会确定其已根据对 .AMAZON 申请的审查以及在整个申请过程的每个阶段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尽职调查。14具体而言,董事会考量了 .AMAZON 申请如何与更广泛的新 gTLD 项目相符。亚马逊公司于 2012 年根据《申请人指导手册》(AGB) 提交了 .AMAZON 申请。ICANN 内部针对《申请人指导手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开放了 50 多个公众意见征询期,该手册的制定经过了三年多的深入社群讨论。GAC 提出了 80 多个独立的问题,这些问题已通过一次面对面的深入协商予以解决,并且诸如地理名称保护、各个政府标记问题的能力以及 GAC 向董事会提供关于申请的建议的能力等问题均已纳入 AGB。ICANN 承诺在需要时为政府提出的异议提供资金。

      .AMAZON 申请首先根据 AGB 进行了评估,并确定其不是为保护或需要政府批准而预留的地理名称。如上所述,各政府针对 .AMAZON 申请提交了“早期预警”,并提出了另一项挑战,即独立反对者阿兰·佩莱 (Alain Pellet) 提出了一项社群异议。独立反对者提出了亚马逊地区居民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与人权有关的问题。在 AGB 流程之后,独立专家小组成员审议了独立反对者的论点,最终根据 2014 年 1 月发布的决定的详细信息驳回了异议,该决定中考虑了人权和其他论点。独立反对者和专家小组成员都因其在该领域的渊博学识而闻名。

      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GAC 在其 2013 年 7 月的德班公报中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出不应继续处理 .AMAZON 申请。董事会遵循了这项建议,并最终提交了上文详述的 IRP。如上所述,根据 IRP 最终声明,董事会重新与 GAC 合作,寻求更多建议和澄清说明。阿布扎比公报中提出的 GAC 建议现在是关于此问题的可行 GAC 建议,GAC 在其中建议董事会“继续促进亚马逊流域合作条约组织 (ACTO) 成员国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谈判,以期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允许使用 .amazon 作为顶级域名。”董事会接受了这一建议,并根据关于 .AMAZON 申请的每项后续决定中的建议采取行动,包括 2018 年 10 月允许 .AMAZON 申请继续通过 AGB 流程的决定,2019 年 1 月关于 ACTO 重审请求的决定,以及 2019 年 3 月再为双方提供四周时间进行讨论的决定(在此之前,自董事会接受阿布扎比建议以来已经花了一年时间来促进相关工作)。

      因此,董事会遵循了 GAC 在阿布扎比公报中提出的建议,因为 ICANN 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已经为促进双方之间的讨论开展了一年多的工作。同样,董事会已收到充分的意见并拥有做出此决定的必要材料,如下所示。15即使董事会收到了埃塞克斯大学法学院凡何 (van Ho) 博士和米德尔塞克斯大学道尔 (Doyle) 博士的来信,他们在信中分别提出了在推进 .AMAZON 申请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人权问题,但董事会根据规定的 AGB 流程和在申请评估过程中早些时候提出的大量与人权有关的简报考量了这条新意见,确定在 .AMAZON 申请所经历的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新提出且尚未考量的问题。

      此外,在公平性和 ICANN 平等对待申请人的义务方面,董事会认为,过去七年所开展的活动对于作出允许继续处理申请的决定具有支持作用,在此期间,.AMAZON 申请遵循了 AGB 流程且已成为其他 ICANN 流程的主题。另外,七年时间已足够各方达成合理解决方案,为了继续对各方做到公平,现在是时候向前推进了。如果 .AMAZON 申请能够完成 AGB 流程并进入授权,董事会希望 ICANN 合同合规部门像对待任何其他注册管理机构协议一样,勤勉地监督亚马逊公司对其注册管理机构协议条款(包括对今天的决定至关重要的 PIC)的遵守情况。

      最后,董事会确定,此行动符合 ICANN 的使命,因为这促进了新 gTLD 项目的开展以及 DNS 的预期扩展。此行动还可以平衡在承认政府提供的公共政策建议的同时引入和促进竞争的核心价值,也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材料?

      采取该行动时,董事会考虑了:

      • 有关新 gTLD 项目的《申请人指导手册》;
      • ICANN 组织提供的有关申请和处理的背景信息(见参考资料附件 A 和 B);
      • 2012 年 11 月 20 日关于 .AMAZON 申请的 GAC 早期预警;
      • GAC 德班公报和阿布扎比公报中有关 .AMAZON 申请的 GAC 建议;
      • .AMAZON 独立审核流程中的 IRP 小组声明;
      • NGPC 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针对 .AMAZON 申请采取的行动,以及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和 2018 年 2 月 4 日针对 .AMAZON 申请采取的行动;
      • 亚马逊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2017 年 10 月、2018 年 2 月和 2018 年 11 月提出的提案;
      • 亚马逊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拟议公共利益承诺 (PIC) 的修正案;
      • ACTO 2019 年 4 月 18 日的拟议公共利益承诺 (PIC);
      • ACTO 2019 年 4 月 11 日、4 月 18 日、4 月 23 日、5 月 7 日的信函;
      • 亚马逊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4 月 17 日、4 月 19 日、4 月 23 日的信函;
      • 埃塞克斯大学法学院凡何博士和米德尔塞克斯大学道尔博士 2019 年 4 月 22 日的信函;
      • ACTO 2019 年 4 月 29 日新闻稿;以及
      • CGI.br 2019 年 4 月 30 日新闻稿。

      是否会产生任何财务影响或对社群产生影响?

      此行动预计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较小的资源影响,具体视满足董事会的指示所需的资源而定。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该行动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影响。

      这是属于 ICANN 支持组织内部定义的政策流程,还是属于需要(或不需要)征询公众意见的 ICANN 组织管理职能决策?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除非上文另有说明,否则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4. 其他事务

      未达成任何决议。


1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huseman-to-chalaby-17apr19-en.pdf

2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endoza-to-chalaby-marby-05sep18-en.pdf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endoza-to-icann-board-07dec18-en.pdf;另请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B。

3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endoza-to-chalaby-marby-05sep18-en.pdf

4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endoza-to-chalaby-marby-05nov18-en.pdf

5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9-01-16-en#2.a

6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mena-to-ismail-05mar19-en.pdf

7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zaluar-to-chalaby-23apr19-en.pdf

8 请参见亚马逊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信函: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huseman-to-chalaby-23apr19-en.pdf

9 请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B。

10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zaluar-to-chalaby-07may19-en.pdf

11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amazon-final-declaration-11jul17-en.pdf。请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A。

12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2017-10-29-en#2.a

13 请参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resolutions-abudhabi60-gac-advice-scorecard-04feb18-en.pdf

14 请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A。

15 请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