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 | ICANN 董事会特别会议 2016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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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 董事会于世界协调时 2016 年 9 月 30 日 23:00 召开了一次电话特别会议。

主席史蒂夫·克罗克 (Steve Crocker) 准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除主席外,以下董事也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 (Rinalia Abdul Rahim)、谢林·查拉比(Cherine Chalaby,副主席)、克里斯·狄思潘 (Chris Disspain)、阿莎·合美嘉妮 (Asha Hemrajani)、拉斐尔·利托·伊瓦拉 (Rafael Lito Ibarra)、马库斯·库墨 (Markus Kummer)、马跃然(Göran Marby,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布鲁斯·托金 (Bruce Tonkin) 以及露丝薇斯·范德朗 (Lousewies van der Laan)。

以下董事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罗恩·达席尔瓦 (Ron da Silva)、布鲁诺·朗万 (Bruno Lanvin)、埃里卡·曼 (Erika Mann)、乔治·萨多夫斯基 (George Sadowsky)、麦克·希尔伯 (Mike Silber) 以及吴国维 (Kuo-Wei Wu)。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拉姆·莫罕(Ram Mohan,SSAC 联络人)、托马斯·施耐德(Thomas Schneider,GAC 联络人)和苏珊·沃尔夫(Suzanne Woolf,RSSAC 联络人)。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因未能参加会议而表示歉意:琼尼·索尼能(Jonne Soininen,IETF 联络人)。

秘书长: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

以下 ICANN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阿克兰·阿特拉(Akram Atallah,全球域名分部总裁);米歇尔·布莱特(Michelle Bright,董事会运营内容经理);莎曼珊·艾斯内(Samantha Eisner,助理法律顾问);杰米·赫德伦(Jamie Hedlund,全球域名分部战略计划副总裁);温西安·科尼格斯菲尔德(Vinciane Koenigsfeld,董事会运营内容经理);梅丽莎·金(Melissa King,董事会运营部副总裁);常·努言(Trang Nguyen,GDD 运营高级主管);温迪·普若菲特(Wendy Profit,董事会运营专家);艾米·斯塔索斯(Amy Stathos,副总法律顾问);特里莎·斯旺哈特(Theresa Swinehart,战略事务总裁高级顾问),以及克里斯汀·维雷特(Christine Willett,通用顶级域运营副总裁)。

  1. 主要议程:
    1. IANA 知识产权协议
  1. 主要议程:

    1. IANA 知识产权协议

      主席介绍了此议程事项。他指出,审批 ICANN 与 IETF 基金之间的转让协议提案是董事会需要在 IANA 管理权移交之前采取的最终行动之一,该协议旨在转让与 IANA 职能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

      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问道,管理权跨社群工作组五大章程组织是否同意或不反对转让协议提案。莎曼珊·艾斯内向董事会报告了章程组织的最新审批意见。托马斯·施耐德向董事会报告了 GAC 关于此事的最新考量情况,董事会针对在继续批准转让协议提案之前 GAC 是否需要提供其他任何批准或不反对意见,展开了讨论。托马斯问道,该转让协议从实质上讲是否属于新协议;布鲁斯·托金指出,该转让协议属于实施项目,与 IANA 管理权移交协调小组提案相符,而 GAC 针对后者发表过不反对声明。鉴于该转让协议与 IANA 管理权移交协调小组提案中 GAC 之前表示不反对的内容相符,托马斯确认 GAC 不反对。

      董事会还讨论了转让协议中是否规定了针对 IETF 基金受托人的充分制衡措施。在讨论过程中,莎曼珊强调了转让协议中包含的一些保护措施,这些措施旨在解决关于协议中应包含适当安全保障措施的顾虑。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介绍了关于 ICANN 与 IETF 基金针对该协议开展合作的背景信息。他解释道,制衡机制和其他安全保障措施是社群制定的,董事会现正应要求考虑接受社群的这项工作。

      里纳利亚指出该协议需要各方相互信任;主席表示,董事会期望 IETF 基金受托人能针对社群同意的和协议中体现的 IANA 域名注册提供共同保护。

      里纳利亚和布鲁斯建议对批准转让协议的拟议决议进行修改。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鉴于 IANA 管理权移交协调小组 (ICG) 在移交提案中纳入了以下内容:ICANN 所持有的、与执行 IANA 职能相关的知识产权应转让给中立第三方,以便令全球互联网社群受益,并向 ICANN 授予使用权。

      鉴于所讨论的知识产权包括三个与 IANA 相关的商标和一组 ICANN 注册的域名,这些域名目前正用于履行 IANA 职能或使用与 IANA 相关的商标(统称 IANA IPR)。

      鉴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ICANN 董事会发布了一份声明,其中指出,ICANN 准备按照当时社群讨论的意见转让 IANA IPR,并且在 ICANN 作为 IANA 职能运营商期间,对 iana.org 拥有运营控制权。

      鉴于作为 IANA 职能服务对象的三个运营社群(通过 IETF 接受服务的协议参数社群;通过 RIR 的号码资源社群和通过管理权 CWG 的域名社群)一致同意将 IANA IPR 转让给 IETF 基金,而且同意配合 IETF 基金起草一系列协议来指导 IANA IPR 的转让、授权和持有等相关工作。

      鉴于该一系列协议包括:运营社群与 IETF 基金之间的社群协议、ICANN 与 IETF 基金之间的转让协议,以及 IETF 基金与 ICANN 之间的许可协议。其中,社群协议详述了 IETF 基金将如何配合社群的工作,共同确保 IANA IPR 能令全球互联网社群受益;转让协议规定了将 IANA IPR 转让给 IETF 基金;而许可协议则规定了 IANA IPR 的使用要求,它与这三个运营社群均相关。

      鉴于这些协议待 NTIA 与 ICANN 之间的 IANA 职能合同到期后才会生效。

      鉴于在一套初步协议草案出炉后,ICANN 应邀加入了社群对话。ICANN 与 IETF 基金和运营社群合作,对协议做了语言方面的修改。

      鉴于这些协议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至 9 月 12 日期间在 ICG 网页上公示,开展了为期 30 天的公共评议期。期间收到了七份意见。这些意见均未要求对协议进行任何修改。公共评议期期间,ICANN 与 IETF 基金和运营社群继续开展对话,完善了这些文件并完成最终修改工作。

      鉴于 ICANN 充分理解其将签署的转让协议和许可协议将以文件的形式提交董事会,虽然这些协议仍需要进行少量修改。

      鉴于 IANA 管理权移交域名职能跨社群工作组(管理权 CWG)负责实施提案中与域名社群相关的内容,该工作组目前已向 ICANN 发函请求 ICANN 担任域名社群的社群协议的签署人。管理权 CWG 提出了一系列指示,即,希望 ICANN 同意承担此角色。

      鉴于 ICANN 了解到,管理权 CWG 五大章程组织中,有四个组织都已同意了指示函中包括的这些指示。

      兹此发布第 2016.09.30.01 号决议:ICANN 董事会批准 ICANN 签署其与 IETF 基金之间的、关于转让 IANA IPR 的转让协议。

      兹此发布第 2016.09.30.02 号决议:ICANN 董事会批准 ICANN 签署必要的许可协议,以便在履行各种 IANA 职能过程中使用 IANA IPR。

      兹此发布第 2016.09.30.03 号决议:由于管理权 CWG 五大章程组织中四个组织(ALAC、ccNSO、GNSO 和 SSAC)在收到指示函后均给予了同意,ICANN 董事会批准 ICANN 应管理权 CWG 请求担任社群协议的签署人。此外,这是与 ICG 提案相符的实施项目,而 GAC 曾发表声明表示不反对此 ICG 提案。五大章程组织皆表示同意或不反对,所以董事会确认其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接受域名社群任命代表加入 IANA 社群协调小组 (CCG),并将听取 CCG 的意见,在适当情况下与 IETF 和其他运营社群开展合作。

      兹此发布第 2016.09.30.04 号决议:ICANN 董事会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签署上述协议。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6.09.30.01 – 2016.09.30.02 号决议。罗恩·达席尔瓦、布鲁诺·朗万、埃里卡·曼、乔治·萨多夫斯基、麦克·希尔伯和吴国维未能对决议投票。决议通过。

      第 2016.09.30.01 – 2016.09.30.04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社群在移交提案中要求,IANA IPR 应由独立于 IANA 职能运营商的实体持有。由于 ICANN 将继续担任 IANA 职能运营商,所以社群确定由 IETF 基金持有 IANA IPR。作为位于弗吉尼亚州的一家企业经营信托公司,IETF 基金属于独立第三方,这对全球互联网社群有利。在今天采取此项行动,有助于支持和实施提案的这一部分。

      董事会所考量的协议与社群提出的要求以及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提出的意见相符。协议内容如下:(i) 将原由 ICANN 持有的 IANA IPR 转让给 IETF 基金;(2) 向 ICANN 授予 IANA IPR 使用权,包括 ICANN 将保留对相关域名注册的运营控制权;(3) 针对作为 IANA IPR 持有人的 IETF 基金应如何确保考虑运营社群所提出的问题,确定相关期望。在预计转让日期之前,IETF 基金无法考虑针对其信托文件的任何修改内容,而这些修改内容能确保运营社群更明确地参与 IANA IPR 的管理。因此,社群协议规定了相关期望,并要求 IETF 基金承诺会考量针对其信托文件的修改内容,解决这种问题以及潜在的破产或强制性转让问题。

      针对这次转让,还有一些财务问题需要考量。首先,这属于 ICANN 资产转让。但是,由于 ICANN 目前持有 IANA IPR 属于公益性质,所以,ICANN 转让的是不具备任何市场价值的资产。此外,按照社群的期望,即 IANA IPR 继续保持公益性质,ICANN 将无偿向 IETF 转让 IPR。协议中也写道,ICANN 可能会遭遇一些财务风险。首先,目前 ICANN 正在针对 IANA 商标使用问题对两个实体实施非正式执行措施。ICANN 已同意自行出资继续实施这些执行措施。ICANN 还同意,如果 IETF 基金因采用与 ICANN 当前相同的做法使用商标而构成侵权,ICANN 会确保其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最后,ICANN 指出,自身有机会与 IETF 基金合作发起新的执行措施,即该基金愿意受 ICANN 控制。鉴于 IANA 商标相关执行措施的使用频率低,这些义务不大可能代表大多数财政义务。

      董事会了解到,所有管理权 CWG 章程组织均同意(ALAC、ccNSO、GNSO 和 SSAC)或不反对 (GAC) 指示函。因此,ICANN 愿意担任社群协议的签署人。ICANN 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接受域名社群确定的 IANA 社群协调小组代表。如果社群协议确定 CCG 代表可作为与 IETF 基金或其他运营社群进行协商的实体,ICANN 将听取域名社群所确定的 CCG 代表的意见。根据指示函预计,ICANN 不会提前同意按照 CCG 代表的指示采取任何以下相关措施:导致 ICANN 违反社群协议或许可协议或者导致 ICANN 承担责任的措施。

      此项行动不会对互联网 DNS 的安全性、稳定性或灵活性产生任何影响。签署转让协议和许可协议属于组织管理职能,已为其征询了公众意见。签署社群协议也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最好再额外征询社群意见。

主席宣布会议结束。